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30日 15:17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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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及子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1373号专项鉴证报告,截至2023年12月5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226,467,231.66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1,869,829.96元,累计已支付金额为人民币228,337,061.62元。公司于 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28,337,061.62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为30,0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低风险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或低风险保本型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投资风险可控。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差异。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表: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730 证券简称:岱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债券代码:113673 债券简称:岱美转债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办理远期

结汇售汇、外汇期权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4月29日,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办理远期结汇售汇、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开展相关业务的目的

由于公司国际业务的外汇收付金额较大,因此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可能产生较大影响,为减少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拟开展远期结汇/售汇、外汇期权产品等业务,从而规避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操作的上述外汇产品,均为依托公司的国际业务背景,以避险为主,充分利用远期结售汇的套期保值功能及期权类产品外汇成本锁定功能,降低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产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外币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业务。

二、相关业务的品种

1、远期结售汇业务,是通过外汇指定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币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时,即按照该协议的约定办理结售汇业务。由于远期结售汇把汇率的时间结构从将来转移到当前,事先约定了将来某一日(或某一时期)向银行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的汇率,所以这种方法能够消除外汇波动风险。

2、外汇期权业务,是期权买方在规定期限内有权按双方约定的价格从期权卖方购买一定数量的汇率/利率交易标的物的业务,是一项关于汇率/利率变化的权利。期权买方支付一定金额的期权费后,就可以获得这项权利:在到期日按预先约定的汇率/利率,按一定的期限借入或贷出一定金额的货币。汇率/利率期权是一项规避汇率/利率风险的有效工具。期权买方在支付一定费用(期权费)的前提下,获得一个比较灵活的保护。当市场汇率/利率向不利方向变化时,期权买方可以执行期权从而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当市场汇率/利率向有利方向变化时,期权买方又可以选择不执行期权,享受更优的市场汇率/利率或择机在更有利的时机锁定风险。汇率/利率期权的卖方向买方收取期权费,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2024年度相关业务的规模及投入资金

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公司及子公司用于上述外汇业务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国际业务的收付外币金额,并且不超过5亿美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承诺不使用募集资金等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资金。具体交易产生的各项费用将按银行的收费标准执行。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汇率的走向和波动情况,在办理相关业务时结合销售订单及收回汇情况,来确定期限和金额。

2、公司建立严格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利用事前、事中及事后的风险控制措施,预防、发现和化解各种风险。对交易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决策程序、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3、公司上述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30 证券简称:岱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债券代码:113673 债券简称:岱美转债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1号)、《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证监会公告〔2023〕62号),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涉及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公司章程》修订事宜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30 证券简称:岱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债券代码:113673 债券简称:岱美转债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通知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30 证券简称:岱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债券代码:113673 债券简称:岱美转债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并每10股派送红股3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金额及派送红股总数,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87,360,157.6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271,349,212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08,539,684.8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77.76%。同时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3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271,349,212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送红股总数381,404,764股,派送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652,753,976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金额及派送红股总数。如后续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30 证券简称:岱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债券代码:113673 债券简称:岱美转债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孙峰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吕明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瑜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无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对立信历年的履职情况及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认真审查,认为立信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立信在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作为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立信协商确定审计服务费。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30 证券简称:岱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债券代码:113673 债券简称:岱美转债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并接受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授信金额: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1,600万元。

● 2024年4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申请本次银行授信的必要性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营运能力。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计划,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1,6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信用证)授信、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银承授信额、非融资性保函、交易对手风险额度等综合授信业务,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须公司另行出具决议。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提请授权董事长姜银台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审核并签署与相关银行的授信相关事项。对在相关单一银行融资额度内的,由董事长姜银台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直接签署相关融资合同文件即可,不再对相关单一银行出具相关决议。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上述综合授信及贷款业务的相关手续。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及接受关联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各家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

金额:人民币万元

注1、本公司拟向建设银行张江分行申请授信人民币35,500万元,由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岱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岱美投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注2、全资子公司上海岱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岱美”)拟向建设银行张江分行申请授信人民币9,700万元,该授信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注3、本公司拟向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授信人民币40,000万元,由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岱美投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全资子公司上海岱美和舟山市银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银岱”)在该额度范围内,可以向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申请相关的融资业务,相关的融资业务占用公司的授信额度。

注4、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宁波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授信人民币40,000万元,该额度属于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用额度,其中本公司申请授信为人民币30,000万元,全资子公司上海岱美申请授信为人民币5,000万元,全资子公司舟山银岱申请授信为人民币5,000万元,全资子公司实际向银行申请借款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 接受关联担保的情况

为提高决策效率,满足正常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1,6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时,可接受控股股东岱美投资无偿提供的担保。涉及关联方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1、本公司拟向建设银行张江分行申请授信人民币35,500万元,由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岱美投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注1)

2、本公司拟向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授信人民币40,000万元,由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岱美投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注3)

公司接受上述关联方无偿担保为纯受益行为,公司无需向提供担保的关联方支付任何担保费用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对价,也无需提供任何反担保。

四、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

2、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30 证券简称:岱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债券代码:113673 债券简称:岱美转债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全资子公司上海岱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岱美”)、全资子公司舟山市银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银岱”)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4年度,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预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9,700万元的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304.02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为保证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增长,维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2024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进行了预计,预计总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9,700万元。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岱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浦东新区航头镇沪南公路5651号

法定代表人:姜银台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座椅总成及头枕和内饰件的生产、销售,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汽车、摩托车零部件,机械配件,建筑材料,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印刷器材,纸及纸制品,照相器材,机电配件,电子产品及元件,零售、批发;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39,866.44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71,049.80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为66,204.97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68,816.64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49.20%;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143,025.75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4,566.16万元人民币。

2、舟山市银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东沙镇工业基地创业大道12-18号

法定代表人:姜明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座椅总成组装及零部件,汽车座椅头枕总成组装,汽车转向盘、遮阳板、换挡手柄及汽车内饰零部件、多组份聚醚、机械设备制造、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

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61,715.13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136,193.73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为20,098.92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25,521.40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15.78%;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154,735.78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23,867.94万元人民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拟为其提供担保的各全资子公司已与相关银行就授信、担保事项主要条款基本达成一致,2024年度《担保合同》等协议尚未签署,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署。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各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整体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在履行的担保仅一项,系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岱美提供担保人民币6,304.02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0%,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30 证券简称:岱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债券代码:113673 债券简称:岱美转债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0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莲溪路129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0日

至2024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于2024年4月30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4、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浙江舟山岱美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富善投资有限公司-富善投资安享尊享1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姜银台、姜明、叶春雷、肖传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于2024年5月16日和2024年5月17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00到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莲溪路1299号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也可于上述登记时间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名称、身份证明复印件、股东账号、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受委托人应附上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并注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登记”字样。(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二)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帐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莲溪路1299号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01204

电话:021-68945881

传真:021-50913435

邮箱:IR@daimay.com

联系人:肖传龙、李俊晓

(二)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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