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年04月30日 15:17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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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24-031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90,82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业务为炭黑、白炭黑及煤焦油制品的生产和销售,其中炭黑产品是公司最主要的主营业务产品。

(二)主要产品及用途

1、炭黑

炭黑按照用途通常分为橡胶用炭黑和非橡胶用炭黑。其中:非橡胶用炭黑包括色素、导电、塑料等专用炭黑;橡胶用炭黑分为轮胎用炭黑和其他橡胶用炭黑两种。炭黑作为生产橡胶的补强剂和填充剂,能提高橡胶的强度和耐磨性等物理性能,是橡胶加工不可或缺的重要原料。轮胎用炭黑在所有炭黑产品中用量最大,在汽车轮胎生产使用中炭黑后,汽车轮胎物理性能的改善增加了轮胎的行驶里程和使用寿命,同时也使汽车轮胎的加工过程变得更加容易。炭黑工业的发展极大地促进了汽车工业的发展进程,对改善和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发挥了重大作用。

公司炭黑产品主要在橡胶行业中使用,同时在油墨涂料等行业中也有应用。按照炭黑粒子直径、结构性、吸碘值、DBP吸收值等指标,公司橡胶用炭黑产品可划分为十多个种类,主要应用于越野轮胎、载重轮胎等各类车辆轮胎生产,部分用于桥梁用胶垫、输送带及其它要求耐磨性能极好的橡胶制品的生产。在应用于轮胎生产时,公司炭黑产品可区分为硬质炭黑和软质炭黑两类使用,其中:硬质炭黑应用在轮胎的胎面部位,可以和橡胶分子之间形成结合力很强的化学键,从而提高橡胶的硬度、强伸性能和耐磨性能;软质炭黑可以有效的填充到橡胶分子间形成的空隙中,改善橡胶的粘弹性,多用在轮胎的胎侧和胎体部分,增加轮胎在滚动过程中的耐曲挠性。

公司使用先进的炉法工艺生产炭黑,产品以乙烯焦油、蒽油和煤焦油为主要原料加工而成。炉法生产的特点是,燃料在反应炉中燃烧,提供原料裂解所需的热量。燃烧和裂解过程同时发生。根据所用原料形态的不同,炉法生产可分为气炉法和油炉法两种,目前我公司使用油炉法生产炭黑。在炉法生产工艺流程中,反应炉是核心设备。生产不同品种的炭黑需采用不同结构尺寸的反应炉。空气和燃料在反应炉中燃烧,原料经雾化后喷入燃烧的火焰中,经高温热解生成炭黑。炭黑悬浮于燃余气中形成烟气。烟气经急冷后送空气预热器、油预热器进一步降温,最后送入袋滤器,分离出的炭黑送到造粒机中造粒,然后在干燥机中干燥。我公司炭黑产品在造粒方法上使用湿法造粒法,是一种先进的生产方式。湿法造粒是将粉状炭黑和适量的水和黏合剂加入湿法造粒机中,在造粒机搅齿的作用下均匀混合,在离心力的作用下,形成均匀的球形颗粒。然后经过干燥机干燥脱除水分,分级筛选、精致,最终形成均颗粒状产品。湿法造粒的炭黑颗粒大小均匀,具有一定的强度,在存储、包装、运输过程中颗粒的破碎大幅度减少,粉剂含量低,避免了生产和使用过程中粉尘的污染,不会因炭黑颗粒破碎造成橡胶混炼设备的阻塞及炭黑分散不均匀的现象。

2、白炭黑

白炭黑主要成分是水合二氧化硅,因其结构和功能与炭黑类似,故称为白炭黑。白炭黑作为一种环保、性能优异的助剂,主要用于橡胶制品、纺织、造纸、农药、食品添加剂领域。随着硅橡胶、功能新材料及涂料等行业的迅速发展,对沉淀法白炭黑的需求量将迅速增长,其前景广阔。

本公司白炭黑产品主要应用于橡胶轮胎、饲料、硅橡胶、日化品、载体及消光剂等领域,其中橡胶轮胎领域白炭黑是最重要的产品。

本公司的白炭黑为沉淀法白炭黑,采用固体硅酸钠加硫酸的生产工艺。固体硅酸钠在一定压力和温度下溶解在水中形成液态固体硅酸钠,液态固体硅酸钠在反应釜中和一定浓度的硫酸进行中和反应后生成沉淀法二氧化硅,即白炭黑。然后含白炭黑的料浆经压滤、洗涤将固体二氧化硅分离,在经干燥机干燥至符合要求的含水范围内,包装入库。

3、煤焦油制品

本公司具有炭黑专用油、轻油,洗油、酚钠盐和工业萘生产能力,为炭黑产品生产配套而建设。主要产品为炭黑专用油,用于公司炭黑产品生产,其他品种产量较少。

(三)行业情况

1、宏观经济及基本情况

2023年国际环境变乱交织,国际战略的平衡与稳定被进一步减弱,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正加速演进,世界经济呈现高通胀、高利率、高债务、低增长的态势,全球经济增长整体动能不足,世界经济复苏缓慢。国内经济依然面临有效需求不足、供给结构性过剩、社会预期偏弱等多重压力。2023年也是中国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大宏观政策调控力度,出台扩内需、提信心、防风险等一系列系统性的政策组合拳,我国经济顶住压力,国民经济恢复向好,全年GDP增长5.2%,是全球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

炭黑作为国民经济中重要的高分子纳米材料,广泛应用于轮胎、橡胶制品、新材料、油墨、涂料、塑料等领域。2023年炭黑上游原材料价格仍处高位,煤焦油价格超预期的大起大落,波动幅度及频次远高于往年。下游轮胎企业控制成本意愿,炭黑价格上涨幅度有限,炭黑企业的经营难度增加。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炭黑分会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会员企业炭黑生产总量493万吨,同比增加4.71%,行业利润同比下降6.88%。

面对复杂严峻的内外部环境变化,公司管理层审慎研究,积极应对,创新引领做好战略部署,通过加大研发投入、深抓创效项目、优化产品结构、技改工艺创新、数字化赋能转型、绿色生产与低碳发展等措施,稳步提升公司经营绩效。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研产供销财等环节紧密协同,产能利用率及盈利能力在行业中处于较好水平。

2、行业相关政策

(1)积极落实国家“双碳”政策

自2020年国家提出 “双碳”目标以来,我国把双碳工作纳入国家陆续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以及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性文件,内容涵盖科技、财税、金融、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能源综合利用等众多领域。同时,国家发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规定了完善能源消费“双控”制度、碳强度和总量控制制度、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等具体工作部署。2023年生态环境部、工信部、发改委、国标委、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制定了分领域分行业实施方案及保障政策,当前中国已基本建立起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

公司紧抓国家“双碳”战略机遇,积极谋划部署碳减排战略,确定中长期降碳目标。一是2023年已完成炭黑企业在原材料生产与提取、制造和加工、运输和物流、使用和维护、废弃物处理和回收等碳足迹梳理和全生命周期的分析,并于2023年4月在世界炭黑大会上发表。二是通过与北京化工大学等校企合作,研究节能高效利用、减少化石能源消耗、碳减排技术推广应用、实现洁净绿色生产等降碳措施,打造低碳绿色制造工厂。

目前炭黑行业正处于向高质量发展的转型阶段,在“双碳”目标下,近年来新能源汽车迅速发展,新能源汽车销量从2021年352万辆上涨至2023年950万辆,两年间新能源汽车销量增长2.7倍。随着新能源汽车爆发式增长,超高续航、超低噪声、超低滚阻、高抓地力的新能源电动汽车轮胎迎来发展机遇,公司新能源汽车轮胎用高纯净度纳米级炭黑、高分散白炭黑、硅烷偶联剂专用炭黑等也迎来较大的发展机遇。

(2)遵循国家、地方和和行业的“十四五规划”,推进碳基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

公司将以技术创新为引领,坚持走碳基新材料发展道路。公司产业是邢台市支持的重点制造业产业链之一,并于2023年入选河北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名单。

公司的产业发展方向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的“十四五”发展规划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支持领域。公司将继续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协同发展,努力实现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由产品制造企业向服务型制造企业转型升级,加大重要产品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不断迭代先进适用技术,形成具有更强创新力、更高附加值、更具竞争力的新质生产力产业基础。

(四)公司所处地位

公司是专注从事碳基纳米材料研发、 生产和全球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连续多年被评为国内十强炭黑企业,是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炭黑分会理事单位。公司注重品牌培育,打造“龙星LX”品牌,拥有“龙星LX”驰名商标。“龙星”炭黑是中国橡胶协会指定的“协会推荐品牌”。公司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检测中心通过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证并取得相应资质。

公司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实施“工业互联网+能源管理”的创新模式,2021年被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评为“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标杆示范案例”。通过开展氚云、钉钉、ERP、生产系统、环境监测等平台的深度融合,打造企业数智化运营管理平台,于2023年入选国家5G工厂名录。

公司坚持推进减污降碳工作,不断深化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开展生产装备及环保设施深度治理项目,为实现企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并于2023年被授予国家级“绿色工厂”称号。

公司继续拓展国际市场,夯实产品出口份额,2023年度获地方“外贸贡献突出企业奖”,取得由海关颁发的《AEO高级认证企业证书》,获得了河北省首份RCEP原产地证书,在提升国际贸易便利化,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方面再添新动力

报告期内,公司还取得了一系列创新成果和技术突破,参与多项行业国家标准制订,荣获沙河市2023年度“经济贡献市长特别奖”、2023年度“科技创新贡献奖”、2023年度河北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2023年河北省制造业百强企业、2023年河北省单项冠军企业等多项殊荣。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做出评级,并出具了《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3]2544号),根据该评级报告,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评级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一)行政监管措施及整改

1、2023年3月28日,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公司未识别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江山胞弟刘红山为沙河市奥翔运输有限公司和沙河市通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认定其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责令公司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对董事长刘鹏达、总经理魏亮、董事会秘书刘飞舟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2、2023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追认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及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河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按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内容请查看2023年3月30日和2023年4月18日分别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2023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上述具体内容请查看2023年4月1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2023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

2、2023年5月9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

3、2023年6月29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通知》。

4、2023年7月1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

5、2023年8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并及时将书面回复材料报送深交所。

6、2023年9月1日,公司结合2023年1-6月财务数据,对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财务数据等内容进行了补充更新。

7、2023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调减本次募集资金总额3,968.82万元,调整后本次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75,475.39万元(含75,475.39万元)。

8、2023年10月24日,根据深交所对本次问询函回复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及相关要求,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公开披露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了调整。

9、2023 年10 月26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涵 [2023]120159 号)。

10、2023年11月3日,公司披露《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财务数据更新的提示性公告》等相关公告。

11、2023年11月9日,根据深交所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的内容进行了修订及更新。

12、2023 年 11 月1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84次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13、2023年11月25日,根据本次发行项目进展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形成了《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相关文件,披露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交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的提示性公告》等相关公告。

上述具体内容请查看2023年4月18日、2023年5月10日、2023年7月1日、2023年7月13日、2023年8月1日、2023年9月1日、2023年9月21日、2023年10月24日、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1月3日、2023年11月9日、2023年11月18日、2023年11月25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四)股权激励

1、2023年4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解除限售事宜。对于1名已离职不再满足激励对象条件的员工,同意公司将其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3,731股进行回购注销。

2、公司对符合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71名激励对象办理了解除限售,解除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5.0508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92%,上述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6月15日。

3、2023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记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就172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2871000股限制性股票实施解锁。对于1名已离职不再满足激励对象条件的员工,同意公司将其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2,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

4、公司对符合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172名激励对象办理了解除限售,解除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71,000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5849%,上述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10月24日。

详情请查看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2023年6月14日、2023年8月19日和2023年10月19日分别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五)前期会计差错及定期报告更正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出具2022年度审计报告时,由于工作人员疏忽,上期发生额未按照会计差错更正后数据披露,导致部分信息填报存在错误。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及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对公司2019年审计报告、2020年审计报告、2021年审计报告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

详情请查看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分别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六)换届选举

1、2023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2023 年12月 4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2023 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朱丽梅女士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4、2023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了刘鹏达先生、魏亮先生、杨津女士、乔习学先生、马维峰先生、彭玉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阎丽明女士、李馨子女士、刘鹏飞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侯贺钢先生、霍利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5、2023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选举通过了刘鹏达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意聘任魏亮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杨津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同意聘任马宝亮先生、边同乐先生、刘成友先生、孟奎先生、彭玉平先生、马维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由于公司董事会秘书人选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指定公司董事长刘鹏达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同意聘任李淑敏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

6、2023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选举通过了侯贺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

具体内容请看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2023年12月21日、2023年12月26日分别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鹏达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24-038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发生担保事项的原因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焦作龙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焦作龙星”)、沙河市龙星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细化工”)、山西龙星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龙星”)、河北新珑智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北新珑”)资金周转需求,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2024年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

2、担保事项的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龙星化工2024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龙星化工2024年拟为子公司焦作龙星提供不超过4亿元担保额度,为子公司精细化工提供不超过1亿元担保额度,为子公司山西龙星提供不超过8亿元担保额度,为子公司河北新珑提供不超过1亿元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根据《公司法》、《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焦作龙星

公司名称:焦作龙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注册地点:河南省焦作市丰收路3299号。

法定代表人:魏亮。

经营范围:炭黑的生产、销售;蒸汽的生产、销售;电力的生产、供应(按照电力业务许可证载明的范围从事电力业务);橡胶轮胎、橡塑产品的销售;炭黑油、炭黑原料、五金机电、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以上范围中凡涉及专项许可的项目凭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

(二)精细化工

公司名称:沙河市龙星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000万元。

注册地点:沙河市南汪村东。

法定代表人:魏亮。

经营范围:萘、粗酚、炭黑油、轻油、洗油、脱酚酚油、偏氟乙烯、盐酸(30%)的生产销售;煤焦油、蒽油、乙烯焦油、五金机电、钢材(不含地条钢)、橡胶轮胎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山西龙星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24-0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上年年末增长52.15%,主要系本期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2.应收款项融资较上年年末增长47.02%,主要系本期收到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3.在建工程较上年年末增长43.14%,主要系本期投入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4.应付票据较上年年末减少56.61%,主要系本期应付票据到期所致。

5.合同负债较上年年末减少44.81%,主要系本期预收货款减少所致。

6.其他应付款较上年年末增长64.79%,主要系本期代付海运费增加所致。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年年末减少30.04%,主要系本期偿还长期借款所致。

8.其他流动负债较上年年末减少60.33%,主要系本期商业承兑到期减少所致。

9.长期借款较上年年末增长71.59%,主要系本期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10.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77.01%,主要系本期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11.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316.50%,主要系本期增值税减免增加所致。

12.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25.67%,主要系本期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13.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62.66%,主要系本期营业外收入减少所致。

14.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45.26%,主要系本期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15.净利润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113.52%,主要系本期利润增加所致。

16.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80.86%,主要系本期支付的费用增加所致。

17.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1117.32%,主要系本期投入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1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410.67%,主要系本期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19.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35.06%,主要系本期借款增加所致。

20.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5061.84%,主要系本期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21.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59.01%,主要系本期应付票据到期所致。

2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413.92%,主要系本期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23.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60.97%,主要系本期办理应付票据减少存入保证金减少所致

24.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较上年同期增长368.79%,主要系本期欧元汇率变动所致。

2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626.60%,主要系本期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2024年1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2024年1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关于开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2024年2月1日,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2024年1月3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公司于 2024 年2 月28 日披露了《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公告书》等相关文件,顺利完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7,547,539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4年3月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龙星转债”,债券代码“12710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2024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龙星化工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龙星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2024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2024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龙星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本次不向下修正“龙星转债”转股价格,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次一交易日起未来三个月内(即 2024 年 3 月 25 日至 2024 年 6 月 24 日),如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聘任董事会秘书

2024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股权激励

2024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办理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涉及的股份上市流通手续,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71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37,880股,上述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4月22日。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2024年4月17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刘鹏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津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文杰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刘鹏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津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文杰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鹏达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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