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24-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季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林传辉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晓燕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余莉红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否
■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1:公司H股股东中,非登记股东的股份由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代为持有;
注2:上表中,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种类为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其他股东所持股份种类均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
注3:根据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敖东”)、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成大”)和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公用”)提供的信息,截至2024年3月31日,吉林敖东持有公司H股236,666,600股,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敖东国际(香港)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H股36,868,800股,合计H股273,53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9%;辽宁成大持有公司H股115,300,000股,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辽宁成大钢铁贸易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大钢铁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H股1,473,600股,合计H股116,77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中山公用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公用国际(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H股100,90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2%。截至2024年3月31日,吉林敖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辽宁成大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山公用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A股和H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20.03%、17.94%、10.34%;
注4:根据香港联交所披露易公开披露信息,截至2024年3月31日,持有公司H股类别股份比例在5%及以上的股东(除注3披露内容外)情况如下:2020年1月31日,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持有公司H股好仓共272,500,600股,占公司H股股本的16.01%。上述股份均由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代为持有;
注5:报告期末,以上A股股东不存在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注6:报告期末,以上A股股东不存在进行约定购回交易的情形。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一)分公司和营业部搬迁情况
截至2024年3月末,公司共有分公司26家,326家证券营业部,分布于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报告期内,公司共有6家分支机构完成更名或搬迁。
(二)2024年1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购买惠理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完成的自愿性公告》,截至该公告披露日,交易各方已根据股权购买协议完成股权交割。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持有惠理集团有限公司普通股股份366,000,000股(占惠理集团有限公司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全部已发行股份约20.04%)。
(三)2024年1月19日,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吉林敖东《关于增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2023年12月13日至2024年1月19日,吉林敖东以自有资金通过深交所港股通交易系统增持公司H股股份2,086,600股。增持后,吉林敖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A股和H股1,526,304,1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274%。
(四)2024年2月7日,公司披露了《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的公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借款余额为3,576.75亿元。截至2024年1月31日,公司借款余额为4,213.81亿元,累计新增借款金额637.06亿元,累计新增借款占上年末净资产比例约为45.29%,超过40%。上述新增借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范围。上述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五)2024年2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实际,为切实提高上市公司的可投性,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根据该行动方案,公司将聚焦主责主业,服务实体经济,规范公司治理,强化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坚持以投资者为本,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提高投资者的获得感,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为稳市场、稳信心贡献力量。
(六)2024年4月1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将李秀林先生、尚书志先生、郭敬谊先生、林传辉先生、孙晓燕女士、秦力先生和肖雪生先生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其中:李秀林先生、尚书志先生和郭敬谊先生为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林传辉先生、孙晓燕女士、秦力先生和肖雪生先生为执行董事候选人;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将梁硕玲女士、黎文靖先生、张闯先生和王大树先生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同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将王振宇先生、郑春美女士和周飞媚女士作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有关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晓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莉红
2、合并利润表
编制单位: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晓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莉红
3、合并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晓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莉红
(二)审计报告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24-01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6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于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40楼4008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其中非执行董事李秀林先生、尚书志先生、郭敬谊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范立夫先生、梁硕玲女士、黎文靖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胡滨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委托独立非执行董事范立夫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及根据其授权进行表决。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传辉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广发证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广发证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与本公告同时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
二、审议关于《广发证券2024年第一季度稽核工作报告》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24-02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6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广发证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广发证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监事会对《广发证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出具以下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广发证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上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广发证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与本公告同时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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