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04月30日 15:16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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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4-17号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的定义,公司所属行业为“租赁与商务服务业”(L)中的“商务服务业”(L72)。公司始终围绕“家庭生活休闲娱乐中心运营商”的发展定位,深耕主业,聚焦优质资产,优化业态布局,巩固以商业物业运营业务与金融服务业齐头并进的核心业务格局,加速推进光伏业务建设。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商业物业运营、金融服务、光伏发电等业务,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1、商业业务

商业物业运营指的是公司通过整体定位、统一管理的模式将自建或租入的商业体对外出租并提供商业管理服务,主要的经营业态包括主题商场、专业市场、购物中心和城市综合体四大业态。

公司的房地产业务主要模式是为商业运营业务而自建的商业综合体规划配套所建公寓,通过迅速销售回笼资金,反哺商业综合体及社区商业。

2、光伏发电业务

光伏发电业务指的是公司以海印蔚蓝为平台,结合项目资源优势与相关方合作,共同组建光伏投资平台及光伏运营平台,进行光伏电站的开发、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和转让。公司光伏发电业务包括分布式光伏和集中式光伏,其中分布式光伏以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为主,集中式光伏采用“光伏+产业”模式。

3、金融服务

金融服务指的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以海印金控为平台,通过海印互联网小贷、衡誉小贷等载体,以小微金融为主要方向,基于公司自身的资源优势,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业主和个人消费者提供普惠金融服务。

(二)经营情况概述

1、业绩概况

2023年,宏观经济弱复苏,商业消费市场逐步回暖。公司在业务上坚持优化传统主业和推进新兴产业布局并举,在管理上聚焦精益管理、着重提质增效。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3,237.16万元,同比下降19.6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5,591.93万元,同比减亏59.31%。

其中公司商业物业运营业务(不含地产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9,537.03万元,实现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2,698.11万元,同比增加137.69%;

金融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137.66万元,实现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473.94万元,同比减少67.85%;

本报告期公司业绩亏损的主要原因为:(1)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对房地产业务期末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对相关金融资产及应收款项计提资产及信用减值;(2)受房地产市场整体低迷影响,公司房产板块本期销售收入下降幅度较大。

2、报告期内重点工作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各项重点工作实施情况如下:

(1)商业业务

随着外部干扰因素消失,商业客流逐渐回归正常,但历经三年宏观环境变化,人们消费习惯和消费态度发生较大转变。面对越来越年轻化的消费客群,以及当下消费者回归理性消费主流的现状,公司以提升消费体验为核心,积极调整品牌丰富业态、加强文旅电竞主题招商,开展各式集市活动创新消费体验场景,加强商场内外空间改造、优化项目品势,实现品牌焕新、内容创新、服务更新。

在商业行业存量竞争愈发激烈的背景下,公司充分发挥品牌优势和管理经验优势,参照韶关百年东街等成功标杆项目加强轻资产外拓,通过对运营能力的快速复制实现轻资产运营模式的品牌输出和管理输出。

(2)光伏发电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分布式+集中式”并举,积极推动存量光伏项目建设,其中控股子公司骏盈置业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项目5.28MW已于2023年3月进入并网发电阶段,于2023年4月正式产生电费收入,二期项目9.66MW已取得备案证,目前申请接入电力中;北海一期项目3.52MW正在办理项目备案;江门市开平市百合镇200MW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已取得江门市发改委的备案批复并于2023年上半年举行开工仪式,目前各项工作正在快速推进中。

同时,公司基于积累的光伏项目开发经验,持续深耕光伏运营环节,探索自主打造“综合智慧零碳电厂”项目。为配合项目落地,公司于2023年8月注册成立智慧零碳项目平台公司-广东海恒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将作为公司未来拓展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储能、建筑节能、能源监测等项目的投资平台。

未来,公司将依托于自身丰富的产业资源优势,通过与专业技术方合作开展新能源项目建设,积极推动“光伏+农业”、“光伏+林业”、“光伏+工业”等新型光伏模式项目落地,重点打造一批光伏发电项目标杆工程,拓展“上通绿色发电、下达智慧运营”的海印特色综合智慧能源服务模式。

(3)金融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金融业务按照“重质量、轻规模、控速度”的原则在主动控制自有资金业务规模和业务方向的前提下,联合同业机构共同开展业务以提升经营效益,同时通过接入人行征信系统、加强客群分类筛选等措施进一步增强抗风险能力。

(4)房产板块工作

公司房地产以自主开发为主,主要经营业态为商业住宅、住宅、城市综合体,目前公司主要项目位于上海、珠海、肇庆、茂名等地区。报告期内,为降低消费疲软等因素影响,公司房地产板块及时调整开发建设计划,加强项目成本管控,围绕“高效高质量”进行项目开发。另一方面,报告期内房地产行业政策保持宽松,公司把握政策窗口期积极营销,持续加大三四线城市地产项目销售力度,加快存量项目存货出清,回笼资金反哺主业。

(5)其他重点工作

加强预算执行和监控,严控资本性开支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强预算的执行和监控,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降低经营成本;加强公司成本费用管控,严控非经营性支出,实现降本增效;做好科学的资金统筹,确保资金使用合理性,加快资金周转。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减少1,163万元,同比下降17%,财务费用减少4,333万元,同比下降16%。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报告期内详细事项详见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4-15号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的通知。

(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上午11时在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98号海印中心33楼会议厅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际出席七名,分别为邵建明、邵建佳、陈文胜、潘尉、刘恒、陈莹、杨栋锐。

(四)会议由董事长邵建明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五)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全体董事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的“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17号)。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在2023年度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在2023年度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江苏奥盛新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江苏奥盛新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8号)以及《关于江苏奥盛新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4]第1-02595号)。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快公司新能源业务进展,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9号)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第二、三、六、七、十、十三项等多项议案和监事会审议的第一至四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才能实施,为此提请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20号)。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4-16号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

(二)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上午11时30分在广州越秀区东华南路98号海印中心33楼会议厅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际出席三名,分别为李少菊、宋葆琛、方绮玲。

(四)会议由监事长李少菊女士主持。

(五)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全体监事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17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所做出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有效执行,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作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在2023年度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在2023年度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认为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消除的专项说明客观反映了该事项的实际情况,公司上期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关于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在2023年度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此次公司董事会向2023年度股东大会提请授权采用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进行融资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4-18号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奥盛新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印股份”)编制了《关于江苏奥盛新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与江苏奥盛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奥盛新能源”)及其原始股东签署《增资扩股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3000万元增资江苏奥盛新能源,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江苏奥盛新能源10.7143%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在巨潮咨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与江苏奥盛新能源实际控制人熊辉及其股东深圳市奥盛新能源有限公司等相关方签署的《增资扩股协议》,业绩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深圳市奥盛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智合信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江苏奥盛新能源实际控制人熊辉向海印股份就江苏奥盛新能源的经营业绩做出如下承诺,并遵守执行:

1、海印股份按协议约定实现增资后,2022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2023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2024年经审计的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

2、深圳市奥盛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智合信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奥盛新能源实际控制人熊辉承诺,若江苏奥盛新能源2022年、2023年、2024年每年经审计的净利润达不到上述承诺的最低金额,则海印股份有权要求深圳市奥盛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智合信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熊辉任一方或共同对海印股份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投资本金加年化8%的利润进行回购;

3、前述经审计的净利润是指有证券资产审计资质的会计事务所,依照中国现行有效的企业会计准则而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所反映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奥盛新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4]第1-02595号),江苏奥盛新能源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494.06万元,低于承诺净利润5,000万元,未完成2023年度业绩承诺。

四、业绩承诺未实现原因

受2023年碳酸锂价格较往年下降幅度较大、产线组装进度等因素影响,江苏奥盛新能源2023年经营业绩不及预期。

五、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鉴于江苏奥盛新能源连续两年未实现业绩承诺,为确保公司投资安全,公司已向江苏奥盛新能源实际控制人熊辉等相关方提出股权回购要求,目前双方正就回购细节商议中。公司将根据股权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关于江苏奥盛新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4]第1-02595号)。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4-19号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 20%(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授权的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和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或者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派发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数。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依据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和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在限售期内由于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九)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规定、要求以及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对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撤销发行申请,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分配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12、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此次公司董事会向2023年度股东大会提请授权采用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进行融资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邵建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海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腾

2、合并利润表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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