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年04月29日 03:01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16 证券简称:梦天家居 公告编号:2024-019

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长江路88号梦天家居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0日

至2024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披露于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相关信息。

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登载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浙江梦天控股有限公司、嘉兴梦家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梦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范小珍、余静滨、徐小平、朱亦群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4年5月16日16:00,信函、传真中必须注明股东住所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二)现场登记时间及地点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于2024年5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持有关证明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管军

电话:0573-84721158

传真:0573-84721102

邮箱:zhengquanbu@mengtian.com

邮政编码:314100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惠民街道长江路88号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等自理。

特此公告。

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16 证券简称:梦天家居 公告编号:2024-021

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公司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2023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866.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于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准备;对于其他应收款,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各类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经测试,2023年度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613.82万元、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5.48万元,合计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588.34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经测试,2023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77.81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866.15万元,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866.15万元。

特此公告。

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16 证券简称:梦天家居 公告编号:2024-014

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减少资金占用,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各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后公司累计存续的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该授权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拟申请的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在取得银行的授信额度后,公司将视业务需要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公司与银行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二、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代表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且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审议。

三、申请授信额度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授信额度是公司实现业务发展及经营的正常所需,通过银行授信的融资方式为自身发展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日常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16 证券简称:梦天家居 公告编号:2024-016

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原由

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3名激励对象离职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拟对10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32.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由22,401万股减少至22,269万股,注册资本由22,401万元减少至22,269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梦天家居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及《梦天家居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二、需要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的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惠民街道长江路88号

2、申报时间:2024年4月29日起45日内(9:00-12:00,14:0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管军、蒋丽娜

4、联系电话:0573-84721158

5、传真号码::0573-84721102

6、邮政编码:314100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相关文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16 证券简称:梦天家居 公告编号:2024-017

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结合公司因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注册资本变更等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3名激励对象离职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拟对共计10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32.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总额由22,401万股减少至22,269万股,因此,公司拟将工商登记的注册资本变更为22,269万元,具体情况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基于以上事项,公司需要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二、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等。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16 证券简称:梦天家居 公告编号:2024-013

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688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承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536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6.86元,共计募集资金93,336.96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486.8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87,850.0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686.9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4,163.1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0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期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50,900.00万元,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批。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本期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梦天家居集团(庆元)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余额50,90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预先投入的置换情况

2021年12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支出13,784.58万元及支付发行费用325.51万元,共计14,110.09万元。预先投入金额已经天健事务所《关于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10485号)审验。

(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经2023年1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定期存款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经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同时调整实施进度,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变更情况详见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梦天家居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梦天家居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梦天家居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品牌渠道建设项目系为提升公司品牌建设能力和品牌影响力,为持续投入过程。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216 证券简称:梦天家居 公告编号:2024-015

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132.00万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因离职而回购注销的回购价格为7.25元/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而回购注销的回购价格为7.426508元/股

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10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32.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2022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2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2-038)、《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二)2022年8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黄少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2年8月6日至2022年8月15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时限内,公司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公示的相关内容存有疑义或异议。2022年8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42)。

(四)2022年8月2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并于2022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44)。

(五)2022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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