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04月29日 03:02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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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制动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包括汽车用制动盘、制动毂、轮毂和制动钳等;产品面向国内、国外两个市场,涵盖乘用车、商用车两大领域,实现燃油与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协同发展,是国际大型汽车零部件采购集团的主要供应商,国内主要为各大自主品牌、合资品牌以及新能源汽车厂OEM配套。

2、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汽车制动部件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为原料铁、废钢等,均采用外购模式,并根据订单储备原材料安全库存;通过制定采购计划,分批向合作供应商进行采购,各供应商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和数量完成采购计划,公司根据计划完成的情况给予滚动付款。

主要供应商为通过质量管理标准体系认证的企业,与本公司有着多年的战略合作关系,能够保证按时执行采购计划。同时,本公司建有完善的供应商管理体系,对供应商的引入、考核、调整、淘汰等均按流程进行严格管理。

(2)生产模式

汽车制动部件有较高的安全性要求,公司始终按照“以销定产”的方式组织生产,即根据客户订单,结合产品的库存情况和运输周期,由生产部门制定生产计划并下达给各生产车间来完成。在生产过程中,技术研发、品管、装备、动力及储运等部门均遵循稳定顺畅的生产模式协同分工,生产部门总协调;各主要工序间均采用流水线作业的方式组织生产。

(3)销售模式

主要销售模式为直接面向国内外各大知名品牌汽车厂以及汽车制动器总成和车桥生产企业、国际大型汽车零部件采购集团。即根据客户订单交付时间安排生产并配送至指定地点,以满足装配,开具发票,由客户按照账期付款。

3、公司产品市场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发挥国内与国外、乘用车与商用车、自主品牌与合资品牌的市场架构优势,协同做好燃油与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逐步实现由二级市场直接服务于各大汽车厂的市场格局。

国内市场,公司与比亚迪、长城、长安、北汽、吉利、奇瑞、上汽、东风集团、广汽集团、江淮、江铃、一汽红旗、蔚来、小鹏、赛力斯、长安深蓝、长安凯程、长安阿维塔、领跑、金龙、宇通等整车厂成为主要合作伙伴和长期战略伙伴,并先后被宇通、比亚迪、长安、奇瑞、广汽等国内高端客户的多款车型指定为独家供货和优秀供应商;为广汽丰田、沃尔沃、长安福特、长安马自达、江铃、易捷特、五十铃等合资品牌新车型定点配套。

国外市场,公司与Brembo、AAP、GPC、Meritor、Centric、BPI等汽车零部件连锁商和经销商建立了稳固的业务合作关系。

新能源市场,公司主要为比亚迪、广汽埃安新能源、长安、长安深蓝、长安阿维塔、奇瑞、吉利、江铃、柳汽、北汽、江淮、宝骏、合众哪吒、小鹏、赛力斯、零跑等新能源汽车配套,是国内主流车企的核心供应商和战略合作伙伴。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63 证券简称:隆基机械 公告编号:2024-011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其他应收款期末较期初增加146.31%,主要原因为公司期末出口退税款增加所致。

(2)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181.61%,主要原因为公司待抵扣税金增加所致。

(3)在建工程期末较期初增加171.07%,主要原因为公司技改项目在安装设备增加所致。

(4)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减少98.51%,主要原因为前期公司预付设备款,本期设备到厂所致。

(5)财务费用本期较去年同期减少308.16%,主要原因为公司本期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6)其他收益本期较去年同期增加55.94%,主要原因为本期收到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7)信用减值损失本期较去年同期减少210.86%,主要原因为本期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8)资产处置收益本期较去年同期减少83.65%,主要原因为本期处置设备收益减少所致。

(9)所得税费用本期较去年同期减少58.76%,主要原因为本期公司可弥补亏损抵减所得税费用所致。

(1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去年同期增加219.11%,主要原因为本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1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去年同期减少146.30%,主要原因为本期购买银行理财到期收到的减少所致。

(1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去年同期增加80.34%,主要原因为本期归还借款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张海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德生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张海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德生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993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2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226,677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具体发行价为11.47元/股,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8,584,905.6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8,115,079.53元。本公司于2017 年11月9日收到募集资金,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和信验字(2017)第000122 号《验资报告》。

2、2023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1、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及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12月分别与恒丰银行龙口支行龙中分理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已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履行了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及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8月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已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履行了三方监管协议。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承兑汇票保证金账户是公司为了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付款而存入的保证金。

[注2]:高端制动盘改扩建项目募投项目已结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募集资金账户8110601012700728592于2023年12月办理销户。

[注3] 汽车轻量化底盘数字化车间改造项目募投项目已结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募集资金账户8110601013501005363于2023年12月办理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

2、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投资规模、投资进度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司拟缩减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高端制动盘改扩建项目”投资规模,由原总投资金额603,250,000.00元,调减后总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07,983,679.53元。同时,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本着合理、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拟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高端制动盘改扩建项目”、“汽车制动系统检测中心项目”的投资进度,由原计划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2019年6月,延期至2020年3月。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150,000,000.00元,用于“汽车轻量化底盘数字化车间改造项目”建设。该事项已经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受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公司非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的建设有所延缓、未能如期进行,进而导致公司无法在原计划的建设期内完成部分募投项目的建设。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高端制动盘改扩建项目”、“汽车制动系统检测中心项目”由原计划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2020年3月,延期至2020年8月。上述事项于2020年5月18日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于2020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其建设完成日期延长至2021年6月。

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高端制动盘改扩建项目”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其建设完成日期延长至2021年12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制动盘改扩建项目”、“汽车轻量化底盘数字化车间改造项目”及“汽车制动系统检测中心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5、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情况说明

6、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制动盘改扩建项目”、“汽车轻量化底盘数字化车间改造项目”及“汽车制动系统检测中心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全部结项。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2023年度公司将募集资金908.74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于2019年发生变更,变更情况详见报告附件二。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一: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二:变更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6日

附件一

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汽车制动系统检测中心项目,不单独计算效益。

附件二

变更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363 证券简称:隆基机械 公告编号:202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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