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直营连锁门店建设项目采取边开店、边运营的方式,项目建设期3年。公司新开业门店的市场培育期一般为两至三年,培育期的开办费及促销费用投入较大,而门店客流量提升需要一定时间,培育期实现的效益较低,随着门店经营的成熟,效益将逐步上升。该项目拟在广西、河南两省新建直营连锁门店250家,受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影响、自然灾害以及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部分区域新开门店有所滞后,实现效益亦未达预期,相应导致累计实现收益低于预期
[注2]玉林现代饮片基地项目预计2023年实现净利润2,635.37万元,实际实现净利润2,494.24万元,略低于预计收益 附件2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医药零售门店建设项目采取边开店、边运营的方式,项目建设期3年。公司新开业门店的市场培育期一般为两至三年,培育期的开办费及促销费用投入较大,而门店客流量提升需要一定时间,培育期实现的效益较低,随着门店经营的成熟,效益会逐步提升,本项目至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达到预期效益
附件3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玉林现代饮片基地项目预计2023年实现净利润2,635.37万元,实际实现净利润2,494.24万元,略低于预计收益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4-041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不涉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变更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注1:2021年签署了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签署了签署了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签署了签署了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
注2:2021年签署了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签署了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签署了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
注3:2021年签署了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多喜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复核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签署了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复核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签署了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复核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48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5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293元(含税)。2022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21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5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256万元(含税)。2023年审计费用增加的原因为:2023年较2022年,公司规模扩大,合并报表范围增加,审计工作量及审计时间增多。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2023年财务报告审计收费保持以工作量为基础的原则。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独立性与专业性进行充分评估,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且该所在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意见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4-043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具体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求,公司拟在2024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为不超过1,36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批准。
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开立信用证、押汇、国内贸易融资业务、票据贴现、并购贷款、商票及其项下融资等综合授信业务,在额度内循环使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上述授信银行包含其上级机构及分支机构
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各银行的实际授信额度进行调配。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批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公司授权董事长柯云峰先生、董事(兼总经理)柯国强先生及财务总监彭广智先生均可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4-045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需增加经营范围:“宠物食品”,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调整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等章程条款。
具体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变更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
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事项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4-046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0日 10 点30 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410号大参林集团综合楼4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0日
至2024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202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后续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7应回避的股东为:柯云峰、柯康保、柯金龙、柯舟、梁小玲、邹朝珠、王春婵、柯秀容;议案9应回避的股东为: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验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的有效持股凭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邮件的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方为有效。
(二)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5月17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三)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410 号、410-1号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四)会议登记方式: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或用信函、传真、邮件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公司证券部020-81689688 邮箱:DSL1999@dslyy.com。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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