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219 公司简称:富佳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26日,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61,4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527,180股为基数,预计共分配现金股利167,661,84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拟派发现金分红占归属于当年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64.19%,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不派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清洁家电行业
公司主营吸尘器、扫地机器人等智能清洁类小家电及无刷电机等重要零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无线锂电吸尘器、有线吸尘器、智能扫地机器人以及电机等。
凭借卓越的产品研发设计能力和优秀的产品质量管理水平,历经多年的行业积累以及与国内外知名客户的常年合作,公司成为清洁家电领域内知名的ODM供应商。公司是全国十大吸尘器出口企业,产品销售区域涵盖北美、欧洲、亚洲、大洋洲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客户群体包括Shark、伊莱克斯、G Tech等国际著名吸尘器品牌;公司积极开拓国内市场,为方太、顺造等国内品牌供应产品。
公司具备各类以电机为核心部件的智能清洁小家电产品的制造能力,产品品类丰富。
公司作为吸尘器、扫地机器人等智能家电领域的先进制造商,坚持以市场化导向为原则进行自主研发,根据研发成果、技术能力以及能解决的消费者痛点寻找合作品牌运营商,根据客户订单组织生产,再根据生产计划采购原材料、零部件。公司经营模式包括销售模式、生产模式、采购模式等没有发生变化。
(2)储能行业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宁波甬能主要从事电化学储能项目的开发、设计、制造和运维。致力于电力能源利用效率的提升,深耕于电化学储能领域的研发和应用,为工商业用户提供专业的电池能源载体系统解决方案,为全球储能系统投资商或总包商提供系统集成服务。目前,宁波甬能拥有电池模块、电池包、电池簇、能量管理系统、柜式储能系统、集装箱储能系统等系列产品,涵盖了系统集成的各个环节。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富佳股份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69,297.52万元,同比减少1.87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6,119.05万元,同比减少24.73%,归属于母公司扣非净利润25,207.20万元,同比减少25.73 %, 基本每股收益0.47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19 证券简称:富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在浙江省余姚市阳明街道长安路303号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6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跃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程惠芳女士、王伟定先生和叶龙虎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董事会上还听取了《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职能,尽职尽责的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编制了《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据此公司编制了《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相关规定,编制了《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财务情况,公司编制了《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对本报告无异议,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本着客观、审慎原则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效果和效率情况进行了认真评估,对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做出自评,出具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情况,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26日,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61,4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527,180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股利167,661,84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拟派发现金分红占归属于当年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64.19%,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不派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基于良好的合作及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财务情况,公司编制了《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关于确认2023年度董事薪酬及制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盈利状况、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度董事薪酬情况及拟制定的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情况进行了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以上议案,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制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盈利状况、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及拟制定的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情况进行了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郎一丁、涂自群、骆俊彬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财务情况,公司编制了《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6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应瑛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应瑛女士因到龄退休,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应瑛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应瑛女士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总经理郎一丁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查,一致同意聘任彭海云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合理防范各类经营风险,不断提升公司内部控制水平,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14:00在浙江省余姚市阳明街道长安路303号三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19 证券简称:富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在浙江省余姚市阳明街道长安路303号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6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由黄建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编制了《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据此公司编制了《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财务情况,公司编制了《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该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同意公司关于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中肯,较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关于确认2023年度监事薪酬及制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盈利状况、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度监事薪酬情况及拟制定的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情况进行了审议。
本议案全体监事需回避表决,因此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财务情况,公司编制了《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19 证券简称:富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18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甬兴证券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56元,共计募集资金39,196.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0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6,196.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11.7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3,584.3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64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鉴于公司“年产500万台智能高效吸尘器家电生产建设项目”“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按规定投入完毕,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11470101370040341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93580314711)不再使用,为便于管理,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27日、2023年7月26日办理完毕该等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将利息结余311,888.19元转入公司自有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2年10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推进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效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保值增值,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未到期的本金余额为0万元,期末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2023年2月20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500万台智能高效吸尘器家电生产建设项目”、“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部分首发募投项目结项无异议。
2023年7月,公司已对“年产500万台智能高效吸尘器家电生产建设项目”、“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对应的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销户处理,节余募集资金已转入公司一般存款账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智能家电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2年12月调整为2023年12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公司代码:603219 公司简称:富佳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1:前十名股东回购专户情况说明: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312,58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的比例为0.41%,未纳入上述“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
注2:因上海古韵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古韵琳”)解散清算,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8,669,9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3%)于2024年3月18日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登记至上海古韵琳的股东名下。董事俞世国通过上海古韵琳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4,660,174股变更为直接持有,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由43,562,355股变更为48,222,5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897%;董事、副总经理涂自群通过上海古韵琳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1,460,869股变更为直接持有,占公司总股本的0.2602%;董事、副总经理骆俊彬通过上海古韵琳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1,168,696股变更为直接持有,占公司总股本的0.2082%;监事黄建龙通过上海古韵琳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730,435股变更为直接持有,占公司总股本的0.1301%;监事孙雅芳通过上海古韵琳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657,391股变更为直接持有,占公司总股本的0.1171%;监事沈学君通过上海古韵琳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730,435股变更为直接持有,占公司总股本的0.1301%;董事会秘书陈昂良通过上海古韵琳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1,168,696股变更为直接持有,占公司总股本的0.2082%;财务总监应瑛通过上海古韵琳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1,460,869股变更为直接持有,占公司总股本的0.2602%。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988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5,976万元,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312,58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1%,成交的最高价为13.76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11.1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8,494,002.44元(不含交易费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跃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应瑛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月儿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VIP课程推荐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