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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26 证券简称:华西证券 公告编号:2024-010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62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23年,全面注册制改革正式实施、印花税与交易经手费下调、公募费率改革、“827”股权融资新政等一系列改革措施陆续推出、落地,证券行业的盈利模式、盈利水平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指出要培育一流的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证券业并购进程加速,行业洗牌大幕再度拉开;A股持续调整、低迷,各类风险突发,证券行业面临诸多压力和挑战。面对上述形势,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积极适应行业之变、顺应发展之需、回应公司之困,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1.81亿元,同比下降5.7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25亿元,同比上升0.6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888.90亿元,较期初下降9.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27.85亿元,较期初增长1.63%。报告期各业务经营情况如下:
(1) 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
公司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主要包括证券和期货经纪业务、推广和代理销售金融产品业务、提供专业化研究和咨询服务业务等。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收入18.96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2.92% ,占营业收入比重59.61%。
①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
面对财富管理市场日益激烈的竞争,公司始终坚守合规底线,重点围绕“坚定转型谋长远”“提质增效稳收益”两条核心主线,凝聚共识,主动作为,努力推动实现“要规模”和“求盈利”、“调结构”和“稳增长”之间的动态平衡,持续推进财富管理转型。通过机构合作、线上平台、创新业务等方式不断拓宽获客渠道,优化营销策略,加强获客能力建设;聚焦产品和客户需求,加快推动ETF布局,持续完善资产配置体系,为从产品销售模式向资产配置模式转型奠定基础;借助科技赋能优势,不断丰富线上、线下业务场景,提升业务数字化能力;持续加快基金投顾业务的战略布局,积极向买方投顾转型。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坚持买方投顾立场,以客户需求为核心,精心雕琢基金投顾策略矩阵,全面满足客户的“四笔钱”(活钱管理、稳健理财、长期投资、保险保障)投资需求。公司致力于提供稳健、可靠的投资策略,确保客户的资产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持续增值。同时不断优化华西特色的基金投顾服务体系,以更精细、更贴心的服务提升客户满意度,打造“安逸投资”的客户体验,让客户在享受投资带来收益的同时,也能感受到专业与用心的服务。截至12月31日,公司基金投顾保有签约人数突破37000户,客户覆盖率逐步提升,“安逸投”品牌已初步建立市场口碑。公司基金投顾业务在证券时报主办的2023中国证券业君鼎奖评选中荣获“中国证券业基金投顾君鼎奖”。
在零售新增客户营销上,公司根据财富管理3.0战略以及持续的“提质增效”要求,一方面持续优化资源投放方式,引导团队聚焦富裕户等高质量客户,为实现新增创收打下基础;另一方面,围绕“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在满足客户适当性要求的情况下,积极引导团队为客户配置金融产品,进一步打造面向未来财富管理3.0要求的获客型团队。
在金融产品代销方面,公司金融产品代销收入结构优化,金融产品资产配置体系进一步完善、迭代。2023年证券市场持续波动,投资者信心不足,为客户提供资产配置服务的难度加大,全年公司金融产品业务实现协会口径业务收入1.09亿元。同时,公司完善了金融产品线布局,全力构建起“五条产品线,三大矩阵”的客户资产配置体系。形成了风格全面、指数全面、行业全面、业绩优质的产品池,同时补充了公募基金超市,可以更好的满足客户多样化投资需求。
在推进科技赋能业务方面,公司搭建以客户为中心,产品为载体的平台服务体系,构建数字化两端+三核心,实现线上运营全流程提质增效,持续完善金融产品、投顾服务、工具产品、赛事活动、投教课程、直播视频等平台服务体系,实现研运一体化技术平台上线,常规技术支持与运维提效,数字化运营及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2023年,公司先后荣获“十大品牌APP 君鼎奖”“中国证券APP 数字化运营优秀实践者案例君鼎奖”及第七届“星斗奖”--数据驱动·行业创新企业奖等,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在金融科技领域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②提供专业化研究和咨询服务业务
报告期内,华西证券研究所实现营业收入2.00亿元,重点围绕机构销售、公司投研支持、跨业务合作等关键领域开展服务,已与150余家公募基金、保险资管、私募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建立了业务关系;从区域经济研究、产业政策解读、资产评估定价、产业资源整合的角度,为四川省内政府部门、监管机构提供研究支持;通过导入优质业务资源、输出专业研究成果等方式,为公司相关部门、子公司提供协同支持。2023年,华西证券研究所荣获第十七届卖方分析师水晶球评选“进步最快研究所”第一名。
(2)信用业务
公司信用业务主要包括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等资金融通业务。报告期内, 公司实现信用业务收入8.47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26.63%,较上年同期下降7.65%。
公司2023年末信用业务规模为215.52亿元,2023年实现利息收入12.59亿元。各类信用业务的规模和利息收入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
①融资融券业务
2023年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坚定推动贯彻公司财富管理3.0发展战略,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结合自身特点实施具备华西特色的客户征授信管理,动态担保品标的管理,差异化集中度管理和风险管理等举措,实现为不同类型客户提供差异化精准服务,同时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融资融券业务全年未产生不良债务,业务整体高质量平稳健康发展,业务规模市场占有率创近8年来的新高。另一方面,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积极响应监管政策,全年平稳推动包括北交所融资融券业务上线展业、融资保证金比例下调及融券保证金比例上调等工作高效顺利落地实施。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规模为177.84亿元,全体客户平均维持担保比例为245%。
②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为指导,以服务实体经济为目标,持续规范业务开展、完善风险管理措施,继续优化客户结构,审慎开展股票质押新增业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自有资金(含纾困计划)对接股票质押业务融出资金余额为37.66亿元,报告期内实现利息收入2.46亿元。截至报告期末,自有资金(含纾困计划)对接股票质押存续项目综合履约保障比例265.18%,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未发生本金损失,未形成不良债权,业务风险控制有效。公司紧跟市场情况和客户需求,保持合理规模,继续将股票质押业务作为公司拓展“战略客户”的切入点和抓手,构建“战略客户”管理、服务、价值挖掘的协同机制,服务实体经济,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能力。
(3)投资业务
公司投资业务主要包括公司自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投资,以及子公司另类投资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投资业务收入0.38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21%。
①固定收益业务投资
2023年,围绕经济基本面和市场预期的波动,债券市场收益率震荡下行,10年期国债收益率从2.82%下行26bp至2.56%,走出一波上涨行情。公司固定收益业务整体投资策略得当,把握住了市场的主要机会。自营投资业务方面,抓住了交易品种的波段操作机会和“一揽子化债政策”带来的城投信用利差压缩行情,同时积极挖掘其他品种的交易性机会,增厚业务收入;做市交易业务方面,整体以中性思路开展交易,以完成做市义务为工作重点,控制波动为主,降低风险偏好;销售交易业务方面,持续开展撮合、分销业务,并侧重控制业务风险;运营板块方面,在资金面波动加大的背景下,策略得当平稳高效,为各业务条线实现利润提供稳定支持。此外,继续强化FICC业务布局,稳步实施固定收益业务战略规划,在2023年度银行间本币市场成员业务高质量发展评价中被评为 “年度市场影响力机构”。
②股票投资业务
2023年A股高开低走,主要指数整体收跌,核心资产跌幅显著。公司坚持的精选全球视角下核心稀缺资产的选股策略受到市场挑战,在市场环境和策略两方面影响下,今年未能取得正收益。
③衍生金融业务
报告期内,伴随市场对经济复苏预期的转变和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市场整体上呈现快速轮动和宽幅震荡的特征,不同交易逻辑驱动不同主线的结构化行情轮番演绎。公司将衍生金融总部定位为量化投资中心以及创新业务综合平台。在量化投资业务上,公司采用多元化的投资策略,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参与资本市场的价格发现,获取非方向性绝对收益。公司投资策略在整体上侧重量化基本面分析,助力国家经济结构转型过程中优质发展企业的价值发现和流动性供给,特别是主观基本面投资中覆盖程度有限的中小上市公司。在创新业务综合方面,公司以衍生品为主要抓手,为客户提供多元化的财富管理服务,助力整体业务协同发展。
(4)投资银行业务
公司的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包括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财务顾问业务及新三板推荐等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投资银行业务收入1.85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5.80%,较上年同期下降15.49%。其中,债券融资业务营业收入1.50亿元。
①股权融资及财务顾问业务
报告期内完成瑞星股份北交所上市、吉峰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晓鸣股份可转债等股权融资项目。截至报告期末,已注册待发行项目1个,为科志股份北交所上市项目,已过会待注册项目4个,分别为六淳科技IPO、佳驰科技IPO、动力源非公开发行股票、和邦生物可转债项目。
②债券融资业务
报告期内完成44只公司债、1只金融债的主承销发行,承销金额211.53亿元,包括中国建材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成都先进制造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成都成华旧城改造公司债券、乐山市商业银行金融债券、重庆长寿投资发展集团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等项目。公司发挥区位优势,在四川区域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在地方政府债、绿色债、创新创业债、乡村振兴债等品种上建立了优势,形成了品牌。其中,地方政府债业务连续多年荣获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有关省级财政部门等单位的表彰表扬;2023年,公司承销中国建材、成都先进制造、重庆长寿投资发展集团等企业科技创新债券,有效践行国家科技强国发展战略,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了新的力量。
③新三板业务
公司抢抓新三板改革机遇,推动优质储备项目在新三板挂牌,完成了赛康智能、力协精工、永益泵业、铭丰股份4家企业的新三板挂牌,完成川机器人的股票定向发行。公司将持续推动新三板业务发展,为客户提供全生命周期的投资银行服务。
(5)资产管理业务
资产管理业务主要是指公司作为集合、单一和专项资管产品管理人提供的资产管理服务。2023年,公司实现资产管理业务收入1.04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3.26%,较上年同期下降47.60%,主要是公司管理规模及收入均存在一定程度的下滑。
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近年来围绕“大固收”业务方向推动业务转型,深耕固收投资、资产证券化两大重点业务领域,积极布局权益投资,深度挖掘现有客户潜在需求。公司资管业务在固收投资、资产证券化方面已经具备了较强的行业竞争力和一定的品牌影响力,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荣获证券时报“2023中国证券业资管ABS团队君鼎奖”。受市场、行业环境影响,公司私募资产管理业务承受了较大压力,2023年,管理规模及收入均存在一定程度的下滑。
本报告期,母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经营情况如下:
■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资管业务受托管理的份额规模为732.82亿份。其中,集合产品、单一产品、专项产品受托管理份额规模分别为214.80亿份、80.80亿份和437.23亿份,其中专项产品受托管理份额规模相比2022年有较大幅度上涨,上升29.87%。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合并
单位:元
■
母公司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合并
单位:元
■
母公司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3) 母公司净资本及有关风险控制指标
单位:元
■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确定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对报告期内新发债券“23华股01” “23华股02” “23华股03” “24华股01”信用评级为AAA;对报告期内存续债券 “20华股01” “21华股02”“21华股03”“22华股01”“22华股02”“22华股03”维持信用等级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请参见《2023年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2926 证券简称:华西证券 公告编号:2024-015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聘任万健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万健简历详见附件。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万健简历
万健:男,汉族,1975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现任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1997年7月至2014年12月,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投资银行总部三级业务董事、执行董事、董事总经理、金融机构组负责人等职;2014年12月至2017年9月,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董事总经理,新三板业务总部总经理、董事总经理,新三板做市投资决策委员会副主任(主持工作),新三板推荐业务内核机构负责人、内核决策委员会主任等职;2017年9月至2021年6月,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九部行政负责人、董事总经理、党支部书记;2021年6月至2024年4月,任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现任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健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926 证券简称:华西证券 公告编号:2024-011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通过公司总部现场与远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蔡春独立董事通过远程方式参会),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周毅董事长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议案,所有表决议案均获通过,决议如下: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选举黄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聘任万健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该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该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年度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决议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八、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该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关于2023年度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报损的议案
表决结果: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为准确反映公司资产状况,2023年末公司组织了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根据固定资产状况和监管要求,共发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处置收益25.50万元,处置损失148.95万元,合计净损失123.45万元。董事会同意将上述固定资产处置净损失在2023年度账务中进行核销并作损失处理。
十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2,495.16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9,614.11万元。根据国家现行财务制度规定、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决议,母公司净利润中提取10%计入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10%计入一般风险准备金,提取10%计入交易风险准备金,扣除当年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对净利润的影响后,2023年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19,601.90万元。
2023年年初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82,579.35万元,加上本年度尚未分配利润,扣除2023年已实施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后,2023年年末公司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702,434.22万元。
根据证监会近期发布的《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中关于加强现金分红监管、增强投资者回报的相关文件精神,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转型所需要的净资本储备及业务资金需求,在遵循公司章程规定及交易所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下,董事会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形式,按分红前公司总股本262,500.00万股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13,125.00万元,本次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中小股东可通过公司咨询电话、公告邮箱表达建议和意见。
十二、关于申请2024年度业务规模的议案
表决结果: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三、关于公司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授权的议案
证券代码:002926 证券简称:华西证券 公告编号:2024-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分支机构新设及变更情况
1、新设分支机构
报告期内,公司无新设分支机构
2、分支机构信息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以下分支机构名称及地址发生变更:
■
(二)报告期内,已通过临时公告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
(三)诉讼进展情况
1、与南京东泰商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证券回购合同纠纷案
2019年7月,公司与南京东泰商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泰资管)签订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共向其融资1.00亿元。后东泰资管违约,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按生效判决收回全部本金和利息,就被执行人欠付的违约金,双方拟进行执行和解。
2、与叶某、陈某、景某融资融券交易纠纷案
2020年9月、10月,公司先后与叶某、陈某签订《融资融券业务合同》,叶某向公司借入本金7,352.06万元,陈某向公司借入本金7,918.42万元,担保物为其持有的仁东控股(维权)股票;后叶某、陈某违约,公司强制平仓后叶某未偿还本金4,137.62万元,陈某未偿还本金4,598.92万元,景某向公司出具《不可撤销保证书》,就叶某、陈某在公司的融资本金、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法院已作出生效判决,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有新的被执行财产线索时可再申请恢复执行。
3、“远高债”相关责任纠纷案
公司主承销及受托管理的宁夏远高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远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18远高01”、“19远高01”、“19远高02”)涉及债券违约,共有12位投资者起诉公司,分别是:华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吴江天虹服饰有限公司、杭州太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上述投资者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承担其投资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的赔偿责任,累计涉及诉讼本金10,364.00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其中四案(涉及起诉本金9,929.40万元)法院已做出一审判决,判决公司在投资者本金1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同时承担部分诉讼费用,公司均已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尚未判决;其余六案(涉及起诉本金183.80万元)完成和解支付,公司已收到法院撤诉裁定。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综合预计赔付的时间范围、主体范围、金额分担比例、可能性等因素确认相关预计负债。
另外,宁夏远高发行的“远高债”违约后,中国证监会已经对宁夏远高进行了行政处罚。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公司作为“远高债”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适用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的申请文件。2023年9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申请受理通知书》(证监承诺受字[2023]12号),公司提交的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
4、李某与公司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案
成都大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成置业”)与公司进行联合建设,合作方式为公司投入地块土地使用权、大成置业投入资金。因大成置业未能依约筹措建设资金,公司按照协议约定解除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并退还了投资款8536万元。后大成置业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判决,公司向大成置业退还履约保证金800万元,公司已按判决要求履行完毕判决书中全部义务。大成置业向最高院提起再审,被裁定驳回。后大成置业将认为与公司联建D6地块二期工程存在的债权转让李某。
2021年12月,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公司支付与大成置业解除联建协议时的补偿款1595.71万元及联建协议解除后的资金占用利息723.28万元。2022年12月,法院作出一审裁定,因重复起诉驳回李某对补偿款的起诉;同时法院作出判决,判令公司向李某支付资金占用利息96.19万元。李某和公司均就本案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2023年12月,法院作出重审一审判决,根据判决计算公司需向李某支付资金占用利息792.29万元,已确认相关预计负债。其后,公司提起上诉,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二审法院尚未判决。
5、数知科技相关责任纠纷案
本公司系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数知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上述项目后终止审核,并未实际发行。投资者袁某、肖某诉求购买数知科技股票分别产生投资损失1,080.51万元、133.03万元,以数知科技实施虚假陈述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数知科技赔偿其投资损失,并要求本公司作为未发行可转债的保荐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肖某在前期撤诉后重新起诉,两案均未开庭审理。
6、成都三建诉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本公司与成都雄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雄川公司”)约定联合开发建设 D6 地块二期工程,2022 年因工程款纠纷,成都建工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三建”)向法院起诉公司、雄川公司,诉请:公司与雄川公司支付建设工程款1,172.39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成都三建在工程价款1,172.39万元内对案涉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行使优先权的权利;要求雄川公司对本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要求本公司、雄川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2022年12月,本案一审判令:公司向成都三建支付工程款627.31万元及利息;雄川公司对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成都三建其他诉讼请求。公司就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23年8月,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公司已按判决要求履行完毕判决书中全部义务。
7、与雄川公司、乐山商行合同纠纷案
雄川公司与公司签订协议联建综合办公大楼及附属工程,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行(以下简称乐山商行)对雄川公司的违约金出具保函。公司向成都高新法院提起诉讼,诉求雄川公司构成合同违约并向公司支付违约金2,500万元;乐山商行对前述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于2023年3月被法院立案受理,后公司变更诉讼请求为5,000万元。2023年9月法院一审判决乐山商行向公司支付5,000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乐山商行已上诉,二审尚未开庭。
8、汇洲智能相关责任纠纷案
2023年12月,公司陆续收到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洲智能)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投资者认为公司作为汇洲智能的服务机构未能勤勉尽责,导致制作并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陈述,诉求公司承担投资者损失的连带赔偿责任。沈某案诉请投资损失金额约为628万元,吕某案诉请投资损失金额约为6,159万元,金某案诉请投资损失金额约为36万元。2024年2月及3月公司陆续收到前述3案的撤诉裁定。
9、与庄某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
2018年庄某与公司签订《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融资10,000万元,以其持有的“中装建设”股票质押,后经双方协议提前回购本金3,000万元,因庄某违反协议相关约定,公司于2024年2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返还融资本金7,000万元及支付利息、违约金等。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法院已一审判决庄某某向公司偿还7,000万元,并支付融资利息、违约金等,若未能履行前述偿付义务,公司有权处置质押股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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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小莉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编制单位: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3月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小莉
3、合并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3月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小莉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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