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04月27日 18:01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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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3048 公司简称:浙江黎明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审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586.09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9,611.30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以本次年度董事会召开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市后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的146,309,000.00股测算,预计派发的现金股利总额为人民币51,208,150.00元(含税),约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11.66%。

2.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显示,2023年,中国汽车产销量分别达3016.1万辆和3009.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1.6%和12%,年产销量双双创历史新高。其中,乘用车市场延续良好增长态势,产销量分别达2612.4万辆和2606.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6%和10.6%,为稳住汽车消费基本盘发挥重要作用;商用车市场企稳回升,产销量回归400万辆;新能源汽车继续保持快速增长,产销突破900万辆,市场占有率超过30%,成为引领全球汽车产业转型的重要力量,汽车出口再创新高,全年出口接近500万辆,有效拉动行业整体快速增长。

1、汽车全年产销双超3000万辆

2009年,中国汽车产销量首次双突破1,000万辆大关,成为世界第一产销大国,2013年突破2,000万辆,2023年突破3,000万辆,产销总量连续15年稳居全球第一。2023年全年整体汽车市场呈现“低开高走,逐步向好”的特点,汽车国内销量2,518.4万辆,同比增长6%,汽车出口491万辆,同比增长57.9%。

2、乘用车产销创历史新高

2023年,我国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612.4万辆和2,606.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6%和10.6%,乘用车市场连续九年超过2,000万辆。2023年,乘用车市场竞争加剧,同时伴随市场日趋回暖,购车需求进一步释放,我国乘用车市场形势逐渐好转,回归正常节奏,有效拉动了汽车增长。

3、商用车市场企稳回升

2023年,受宏观经济稳中向好、消费市场需求回暖因素影响,加之各项利好政策的拉动,商用车市场谷底回弹,实现恢复性增长。2023年,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403.7万辆和403.1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6.8%和22.1%。

4、新能源汽车保持产销两旺发展势头

国新能源汽车近两年来高速发展,连续9年位居全球第一。在政策和市场的双重作用下,2023年,新能源汽车持续快速增长,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958.7万辆和949.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5.8%和37.9%,市场占有率达到31.6%,高于上年同期5.9个百分点。

5、汽车出口再上新台阶

2023年,汽车出口再创新高,成为拉动汽车产销量增长的重要力量。汽车出口491万辆,同比增长57.9%,出口对汽车总销量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5.7%。2023年,传统燃料汽车出口370.7万辆,同比增长52.4%;新能源汽车出口120.3万辆,同比增长77.6%;整车出口前十企业中,从增速上来看,比亚迪出口25.2万辆,同比增长3.3倍;奇瑞汽车出口92.5万辆,同比增长1倍;长城汽车出口31.6万辆,同比增长82.5%。

(以上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一)、主营业务概况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专注于汽车精密零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公司产品种类众多,根据生产工艺的不同,主要可分为精锻件(包括气门桥、气门弹簧上座、摇臂球头/球窝、火花塞喷油器隔套等)、装配件(包括活塞冷却喷嘴等)、冲压件(包括气门锁片、曲轴传感器信号盘、碗形塞、气门弹簧下座等)及其他件4个大类。

公司与国内外众多知名汽车制造企业建立了稳定的长期合作关系,拥有丰富的配套经验和稳定优质的客户群体。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作为一级供应商向客户提供配套产品,依托于优秀的产品研发能力和优异的产品质量品质,公司各主要产品在整个生命周期内与客户深度绑定。

未来伴随着募投项目的落地,公司将以优势化的精密成型零部件和喷嘴零部件为基础,快速推动缸内制动、精密冲裁、补胎液、电磁阀、传动轴零部件等品类多元化协同发展,力争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稳步转型,为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

(二)、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分析

1、商用车稳步走出历史低位,公司营收再创新高

2023年,中国汽车产销量分别达3016.1万辆和3009.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1.6%和12%,年产销量双双创历史新高。其中,乘用车市场延续良好增长态势,产销量分别达2612.4万辆和2606.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6%和10.6%,为稳住汽车消费基本盘发挥重要作用;商用车市场企稳回升,产销量回归400万辆。在上述大环境的影响下,公司前期储备的众多项目实现量产,报告期内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08亿元,较上年同期上涨18.51%。其中商用车相关业务收入增长约7000万元,同比增长约36%;乘用车业务收入增长约2000万元,同比增长约6.8%。

2、大力开拓市场,定点成绩喜人

公司始终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核心价值观,依靠多年的技术积累和品质优势,积极开拓市场,取得了卓越的成效。报告期内共获得30余家客户的项目定点100余个,项目类别涵盖核心优势产品、创新研发产品及新兴事业部产品等,项目量产时间自2023年3月至2026年9月不等,预计最大年销售额累计逾3亿元。新项目的定点不仅为公司未来的长远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也是公司在专精细分领域技术、市场优势的良好体现。(提请投资者注意:新项目的量产时间及生命周期并非完全重合,行业内产品的生命周期大致在5-6年左右,量产的爬坡也是逐步实现的,故上述预计的销售额累计仅为各产品最大预计销售额的简单加计,并不一定在固定的某一会计年度内集中实现,亦不代表公司的收入/盈利预测。且客户定点项目存在理论上的不确定性,具体销售额也将随市场行情有所变动甚至变更,敬请注意相关风险)

3、坚持自主创新,持续研发投入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自主研发,报告期内研发投入达到3,570.8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68%。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报告期内公司取得专利9项,其中发明专利1项,未来这些研发成果的产业化、市场化将成为公司业绩稳健增长的动力之一。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1,250.33万元,同比增加18.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86.09万元,同比增加119.49%。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48 证券简称:浙江黎明 公告编号:2024-014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586.09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9,611.30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以本次年度董事会召开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市后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的146,309,000股测算,预计派发的现金股利总额为人民币51,208,150.00元(含税),约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11.66%。

2.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需求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48 证券简称:浙江黎明 公告编号:2024-016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江黎明”)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与合作金融机构继续开展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票据池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提供的票据管理服务,是对企业客户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池质押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金融机构及额度

公司本次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表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理财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进行担保。具体每笔担保形式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和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1、降低管理成本

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可将收到的商业汇票存入合作金融机构进行集中管理,由合作金融机构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有利于优化财务结构,减少管理风险,降低管理成本。

2、平衡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持票量与用票量

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实现公司内部票据的统一管理和统筹使用,按需进行额度调剂,有利于解决公司与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之间持票量与用票量不均衡的问题,全面盘活票据资产。

3、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将尚未到期的部分存量票据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总额的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金融机构开立票据池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票据池保证金账户,对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商业汇票作质押,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开具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金融机构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金融机构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表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盘活公司票据资源,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已经履行了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截至目前,上述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上述核查,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48 证券简称:浙江黎明 公告编号:2024-017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6日,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俞黎明、郑晓敏、俞振寰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浙江黎明方周科技有限公司

2、俞振寰先生为公司董事、总经理。

(二)关联方关系说明

1、浙江黎明方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黎明方周”),公司为重要参股方,持股比例为41.59%,可以对该企业施加重大影响。

2、俞振寰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俞黎明先生之子,目前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2024年度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发生的采购事项及车辆租赁事项。

1、与黎明方周发生的采购事项

黎明方周公司从事汽车高端液体补胎剂的生产、销售,双方于2023年达成战略合作,未来其部分产品将进入公司供应链体系,以利用公司的市场网络资源实现销售。

2、与俞振寰先生的汽车租赁事项

因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向俞振寰先生租赁沪牌车辆2辆,根据车辆年折旧额并参考市场价格支付租赁费用。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均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相关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具备公允性,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审议意见

经审阅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相关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交易情况提前进行合理预测,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也不存在故意规避税收的行为。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确认202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48 证券简称:浙江黎明 公告编号:2024-018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各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并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舟山黎明活塞冷却喷嘴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2024年度综合授信情况

为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总计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包含已取得的授信,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信托融资、融资租赁、授信开证、保函、贸易融资等业务。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授信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止。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而定。

同时,为了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担保预计情况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为所属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在严格控制担保风险的前提下,根据各所属子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求在综合授信范围内提供相应担保,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浙江舟山黎明活塞冷却喷嘴有限公司

四、公司提供担保的所属子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下转1096版)

证券代码:603048 证券简称:浙江黎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截至本报告期末,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0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4%,未纳入上述“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前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俞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宁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学军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俞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宁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学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俞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宁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学军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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