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456 公司简称:有研粉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了存在的风险事项,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详述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及对策部分的内容。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7,099,691.28元;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5,119,337.2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3,66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分配现金20,732,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7.61%。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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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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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铜基金属粉体材料、微电子锡基焊粉末料和3D打印粉体材料等,主要用于粉末冶金、超硬工具、微电子封装、摩擦材料、催化剂、电工合金、电碳制品、导电材料、热管理材料、3D打印等领域,其终端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高铁、机械、航空、航天、化工、电子信息、国防JG等诸多领域。公司产品销售采用“原材料价格+加工费”的定价模式,并在实际生产中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生产周期较短,存货周转较快,转移和分散了金属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现有主要业务分为三个板块:先进铜基金属粉体材料(有研重冶、有研合肥、英国Makin、有研泰国)、高端微电子锡基焊粉和微电子互连材料(康普锡威、康普山东)、3D打印粉体材料(有研增材)、电子浆料(有研纳微)。有研泰国目前已完成厂房、办公楼的基础建设,正在进行设备的进口和安装调试工作,计划2024年6月投产。
(二)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采购铜、锡、银、镍等金属原材料,充分利用公司在有色金属粉体制备和应用方面的核心技术,为客户提供铜基金属粉体材料、微电子互连材料和 3D 打印粉体材料等产品,满足下游客户在粉末冶金、超硬工具、微电子互连封装、摩擦材料、催化剂、电工合金、电碳制品、导电材料、热管理材料、3D 打印等领域的具体需求。公司通过核心技术和不断提升的产能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粉末产品,快速响应终端客户提出的优化工艺参数,利用公司的核心技术、产能生产出符合客户要求的产品,迅速批量生产实现业务收入,获取销售收入与原材料采购成本及相关费用之间的合理利润。
2.研发模式
公司实施以自主研发为主、合作(联合)研发为辅的研发模式,充分利用国家级创新平台,北京市金属粉体材料概念验证平台等,搭建了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驱动的研发体系,通过各公司、各部门的密切配合,集中科研资源,推动关键技术在产品端、工艺端和应用端的创新突破,促进商业化价值的科技成果转化生产,提升公司的核心技术水平。
3.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铜、锡、银、镍等,与战略供应商签订年度战略采购协议,同时结合大宗原材料(如铜、锡、镍等)价格走势,结合产品订单情况,选取合适的时机确定采购规模和价格。目前,公司与一些规模较大的优质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拥有稳定的原材料供货渠道。对新供应商的技术、品质、价格、供货速度及持续供货能力等进行严格的评价后,选择优质供应商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下达采购订单。
4.生产模式
公司以铜、锡、银、镍等主要金属原材料,以电力为主要能源供应,以电解槽、雾化设备、离心设备等为主要生产设备,通过采用有色金属粉体制备和应用方面的核心技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采取“以销定产、合理储备”的模式组织精益生产,生产环节处于有色金属产业链中深加工位置。
5.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市场推广及销售以技术营销为核心,借助行业展会、学术会议、客户拜访、互联网平台等方式与新客户进行广泛接触,通过技术交流、产品研发、提供样品等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客户关系,积累了一批优质的客户资源。公司产品销售采用“原材料价格+加工费”的定价模式,其中原材料价格主要参考某个时点或时段的上海有色金属网、上海长江现货市场等金属交易平台公布的价格确定;公司结合生产成本、竞争对手产品定价等因素后确定加工费,以此为依据与客户协商确定最终价格。公司的销售模式为以直销为主、少量买断式经销为辅。公司直销和经销客户在业务拓展方式、产品定价模式、结算方式以及收入确认等方面不存在差异。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依托境外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全球销售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公司的市场营销人员和技术支持人员按照客户需求开展技术营销,共同负责公司客户的全流程产品技术营销服务,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公司所属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制造业”中的“C33金属制品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C33金属制品业”中的“C3399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根据国家统计局2018年修订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公司产品铜基金属粉体材料和微电子锡基焊粉材料属于“3新材料产业”之“3.2先进有色金属材料”。
(2)行业发展特点和阶段
有色金属粉体材料领域范围较广,按照金属类型分类可分为铜、锡、铝、钛、镍、钴等单体金属及合金粉体材料,按照应用类型可分为功能材料和结构材料,是粉末冶金、微电子互连、3D打印等行业的核心基础原材料。制粉方法主要包括电解法、雾化法、机械破碎、化学法、粉末冶金,制粉、粉末后处理等多种工艺,各类工艺差异较大、各有优劣。
从全球来看,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以欧洲、日本、美国为代表开始粉末冶金工业化历程,历经40余年的兼并收购,出现了以美国、日本、德国等少数制粉领域引领行业发展的局面。国内有色金属粉体材料行业起步较晚,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历经群雄逐鹿、并购整合等阶段,目前,有研粉材在有色金属粉体材料领域无论从产能规模、技术实力等方面都处于行业领先地位,随着下游应用市场对有色金属粉体材料需求的升级,考虑到制粉规模化跟成本控制的影响,新进入者的竞争压力会逐步加大,预计行业会呈现出业内领先企业引领行业发展的新阶段。
在微电子互连行业,就电子焊料而言,首先受到的是下游需求牵引,国产化大背景下给终端焊料带来发展机会,特别是军工航天等领域;其次焊料的发展更受到下游应用和技术牵引。传统的消费电子、计算机等领域由于人们消费观念的成熟,更新速度趋缓,会导致行业呈现稳中有降趋势;而新能源光伏领域随着产能饱和,需求量会与2023年持平,但价格因素会更加惨烈;相比新能源汽车、工业、医疗以及军事航空等领域有望继续实现快速发展。在焊料形态方面,PCBA领域的焊料已渐趋成熟化,而封装用焊料(包括高端的预成型、封装锡膏、锡丝)等国内迎来发展机会。
党的二十大提出制造强国战略,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装备、节能环保、光伏、新能源、增材制造等领域将迎来良好的政策发展机遇期,为新材料产业尤其是先进有色金属材料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也对新材料质量性能、保障能力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先进有色金属材料作为高端制造和现代制造的基础,行业正迎来历史性的战略发展机遇。有研粉材作为行业内具有先发优势的领先企业,也将迎来重要的发展机遇期。
(3)主要技术门槛
有色金属粉体材料技术门槛主要包括材料成分设计、工艺装备融合、产品应用开发等,材料成分设计方面,如球形金属粉体材料制备技术,涉及到材料成分的设计开发,多种金属材料的配比和组分直接关系到合金粉体性能的发挥,需要经过一定的经验积累和实验数据结合有关理论支撑优化后确定;工艺装备融合方面,如电解工艺,生产流程长、工艺复杂,电解各参数影响因素多且互相制约,工艺优化与装备集成配套存在很大的技术难度,同时不同领域对铜粉的差异化要求较大,公司掌握了连续制备装置与技术、绿色制造技术、智能化控制技术等关键工艺装备技术,并实现了工业化生产;在 3D 打印金属粉体材料方面,通过多年雾化球形粉末制备技术的研究,掌握成套球形金属粉末制备关键技术,设计并制造了适用于球形金属粉末的雾化装备,通过新型雾化器结构设计、雾化系统的创新和雾化工艺参数的优化,显著的提高了成品粉末收得率、进一步提高了粉体的品质;产品应用开发方面,如在微电子互连材料领域,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技术快速迭代带来电子信息产品的“软小轻薄”化方向发展,与之带来的结果就是单位焊点承担的力学和电学负载载荷呈指数增加,这对电子互连材料的性能和焊点的可靠性不断提出更高的要求,需要针对客户的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开发,甚至需要提供全流程的技术知道,这需要具备长期的技术沉淀和积累。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有色金属粉体材料的研发、生产,是国内有色金属粉体材料行业技术发展的重要践行者和推动者。在产品端,公司凭借多年的技术积累,研发了超低松比电解铜粉、无铅微电子焊粉材料、3D 打印粉体材料、超细金属粉体材料等多种性能优异的有色金属粉体材料产品,多项技术和产品达到国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同时,抓住光伏、新能源、电子信息等领域发展机遇,围绕功能材料积极开拓新产品新方向;在工艺端,公司着力于提升生产智能化和专业化水平,自主研发连续自动密闭化制粉、数字化车间、绿色制造等多种智能化生产工艺与设备,大幅度提高了生产效率,提升了规模化、工业化生产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在应用端,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围绕核心底层技术,不断拓展金属粉体材料的应用领域,同时加大自主研发投入,掌握了 MIM 用粉体、散热器用粉体、电子浆料用粉体等多种有色金属粉体材料的应用技术,推动下游应用领域关键材料技术的迭代升级。
公司经过多年不懈努力,发展成为国际领先的先进有色金属粉体材料生产企业之一,铜基金属粉体材料和锡基金属粉体材料在行业内无论在规模实力、还是技术实力都处于领先地位,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品牌认可度和市场影响力。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有色金属粉体材料作为工业基础材料领域,行业发展情况及未来发展趋势如下:
(1)强化提升核心竞争力,以工艺装备自动化升级促产业布局优化,协同发展“两个市场”。
围绕产业链特点,考虑下游产业分布、运营成本、当地政策、物流运输等因素,有研粉材先后选择合肥、山东、重庆、泰国等地投资自建产业基地,协同提升各基地工艺装备的自动化、绿色化制造水平,全面提升产品品质,通过总部设置专职岗位统筹开拓境外(英国/泰国)市场和境内产业运营,在原材料采购、国际贸易、工艺融合、装备开发、市场优化、人员交流等方面实现协同发展,实现“两个市场”高效联动,持续发挥比较竞争优势,提升公司品牌全球影响力。
同时,有研粉材全面对标有色金属粉体材料世界一流企业在产品性能、质量稳定性、生产成本、科技创新等方面的差距,以产品为核心,细化制定短期改进和长期提升指标,挂图作战,定期跟进,持续夯实产品竞争优势。
(2)强化产业自主可控,积极布局新赛道,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启新未来。
有研粉材依托金属粉体材料核心技术创新优势,布局新赛道,在数字化、智能化制造领域加大投入,把握行业发展机遇,通过整合优质资源,补充先进设备,扩充研发、生产、人才队伍,将技术优势转化为产品优势和产业优势。聚焦未来产业技术转化和产业孵化,强化场地资源保障,实现了技术研发、市场开拓联动推进,部分产品实现了全流程工艺贯通,建立了满足行业发展要求的技术谱系,工程化制备技术顺利推进,补短板强弱项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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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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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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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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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受供应链危机、能源危机、高通胀等因素的影响,全球主要经济体增长势头放缓,美欧等国家为了控制通货膨胀,持续的大幅度加息,导致欧洲和新兴市场的经济持续低迷。国内经济总体延续了弱复苏的态势。公司克服不利的外部形势影响,聚焦主责主业、抢抓市场机遇,基本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456 证券简称:有研粉材 公告编号:2024-004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7,099,691.28元,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5,119,337.29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103,66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732,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7.61%,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 月 26日
证券代码:688456 证券简称:有研粉材 公告编号:2024-005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21年1月2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1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0.62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318,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4,664,220.14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3,935,779.86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12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1315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17,306,597.14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总额为人民币201,899,370.69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13,672,102.80元;其中,公司2023年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82,169,992.96元,2023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为人民币82,004,898.62元,2023年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为2,943,883.2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7,609,562.86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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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从2021年3月12日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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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中国工商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5100022337泰铢账户余额为548,921.06泰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28,698,450.62元,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23,767,639.30元,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4,930,811.32元。上述事项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25012号)。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以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将28,698,450.62元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完成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置换工作。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通过结构性存款等存款方式或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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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有研粉材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有研粉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用途、被控股股东占用、违规委托理财等情形,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公司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比进度较为缓慢,公司应尽快落实募集资金使用,并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义务。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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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456 证券简称:有研粉材 公告编号:2024-006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有研粉材)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21年1月2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1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0.62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318,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4,664,220.14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3,935,779.86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12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13158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已分别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净额为人民币28,393.58万元,低于《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40,460.57万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
因考虑募投资金金额及项目建设进度,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净额的范围内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上述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再次调整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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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投入需要一定周期且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 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二) 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应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投资 的品种应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 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且该等投资 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 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 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
(五) 实施方式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 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 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 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 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
4.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谨慎操作,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七、 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456 证券简称:有研粉材 公告编号:2024-009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均为一年。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祝善先生,200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崔西福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献坡先生,201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1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6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50万元(境内),内控审计15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查阅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证明材料后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议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456 证券简称:有研粉材 公告编号:2024-003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李联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运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财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出现损害股东权益及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监事会一致同意报告内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情况以及目前行业和市场实际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7,099,691.28元,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0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监事会全体成员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进行了确认,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在2023年度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实施。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各项经营活动的风险能够得到合理控制,未发现重大或重要内部控制缺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监管要求和管理办法,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管理并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同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相符。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号2024-005)。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编号2024-006)。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本次确认和预计的关联交易属公司与关联公司之间的日常交易,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主要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监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编号2024-007)。
10.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符合国家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亦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编号2024-008)。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 1 年, 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编号2024-009)。
12.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公司及全体监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购买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年(具体金额以保单为准),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年(具体金额以保单为准),保险期限为12个月的责任保险。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编号2024-010)。
特此公告。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 月26日
证券代码:688456 证券简称:有研粉材 公告编号:2024-007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关联交易双方主要按照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有研粉材)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222,357,136.40万元,本次关联交易为向关联人租赁房屋、采购商品、销售商品、接受服务等。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对各关联方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确认并对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进行了表决,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按照规定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该议案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及2024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交易各方均遵循了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公允。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已就该议案形成了决议意见:本次确认和预计的关联交易属公司与关联公司之间的日常交易,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主要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二)2024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 2024年度预计金额未经审计,2023年度实际发生金额已经审计。
(三)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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