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7日 18:21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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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2023年度在任的三位独立董事(王龙基、马捷、陆华明)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明确其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信永中和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具备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19、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2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内部管理制度的修订,将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

2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依法依规进行审议、表决并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董事会同意对外报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700 证券简称:东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威科技”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送达全体监事,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钟金才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反映了监事会及各监事恪尽职守、积极有效的行使职权,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案、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勤勉尽责地开展监事会各项工作。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能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运行,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监事会同意《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使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12

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有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均在公司任职,公司监事的薪酬根据其本人与公司所建立的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规定为基础,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报酬,不再另行发放薪酬。

公司监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因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2024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保持其独立性对公司财报和内控进行审计,监事会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也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信永中和2024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授信额度10亿元(含本数),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符合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也同意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与银行签署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同意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公司收益,有利于维护股东利益。本次现金管理事宜的审议和决策均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合法合规。综上,监事会同意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10亿元(含本数),主要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依法依规进行审议、表决并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监事会同意对外报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700 证券简称:东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威科技”)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了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85号),本公司于2021年6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8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4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46,288,000.00元,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用等32,860,000.00元后余额313,428,000.00元,于2021年6月9日汇入本公司开设的下列募集资金专户: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资金人民币313,428,000.00元,另扣除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9,378,059.1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94,049,940.83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日6月10日出具了“XYZH/2021GZAA7045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募集资金支付其他发行费用14,891,200.00元,其中律师费用6,900,000.00元,审计及验资费用3,307,200.00元,信息披露费用4,600,000.00元,上市文件制作费84,000.00元。

注2:公司于2021年7月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709.5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711.34万元置换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后因公司“PCB垂直连续电镀设备扩产(一期)项目”实施地址变更,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1,200.01万元土地出让金于2021年12月被返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注3:募集资金支付保荐费及承销费用(含税)32,860,000.00元,包含税金1,86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含税)14,891,200.00元,包含税金766,537.05元。税金合计2,626,537.05已转回募集资金账户。

注4:本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水平设备产业化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58,064,574.12元全部转至公司基本账户,并办理完毕银行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本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PCB垂直连续电镀设备扩产(一期)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51,016,931.04元全部转至公司基本账户,并办理完毕银行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均已结项。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人审批、专款专用,随时接受本公司保荐机构的监督。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董事会为募集资金开设了专项账户。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2021年6月10日,本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PCB垂直连续电镀设备扩产(一期)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51,016,931.04元全部转至公司基本账户,并办理完毕银行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7月5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4,209,096.22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57,095,700.00元,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7,113,396.22元。该事项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XYZH/2021GZAA70487号《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分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及核查意见。因本公司“PCB垂直连续电镀设备扩产(一期)项目”实施地址变更,前期支付的1,200.01万元土地出让金于本年度已原路返还至本公司募集资金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6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0.00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本次现金管理事宜自董事会前次授权到期日(2022年7月5日)起12个月内有效,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对闲置募集资金理财具体情况如下:

本公司于2023年度分次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共14,000.00万元进行理财共获得理财收益615,379.86元,明细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PCB垂直连续电镀设备扩产(一期)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51,016,931.04元全部转至公司基本账户,并办理完毕银行销户手续。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二)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其他发行事项

2022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等本次发行上市相关议案。

公司于2023年2月2日取得了瑞士证券交易所监管局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附条件批准。2023年3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08号)。根据该批复,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s,以下简称“GDR”)所对应的新增A股基础股票不超过11,776,000股,按照公司确定的转换比例计算,对应的GDR发行数量不超过5,888,000份。

2023年6月13日(瑞士时间),公司实际发行GDR数量为5,888,000份,所代表的新增基础证券A股股票为11,776,000股,发行最终价格为每份17.80美元,募集资金总额104,806,400.00美元,折合人民币749,344,798.72元(2023年6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外汇交易中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1美元对人民币7.149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7,527,514.41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11,817,284.31元。

根据GDR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公司拟将此次发行GDR所得款项净额的50%或以上将用于拓展公司主营业务,主要用于新能源设备的扩产扩能需求;所得款项净额的约30%用于提升公司全球研发能力、布局境外销售网络;剩余的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与一般企业用途。公司将对所得款项净额的用途具有广泛的酌情权。上述所得款项的预期用途为公司基于当前计划及业务状况的意向,并可能根据商业计划、情况、监管要求和当时的市场情况,以符合其商业策略及适用法律的方式作出变动。

(一)GDR资金存储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的股款为美元104,806,400.00元,CLSA LIMITED已于2023年6月13日将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3,160,192.00美元的剩余资金101,646,208.00美元汇入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开立的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GDR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存放情况及余额如下:

(二)GDR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50,000,000.00元(含本数)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GDR资金于2023年6月13日到账,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用5.5亿元人民币购买理财产品。

(三)GDR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GDR募集资金已使用人民币37,527,514.41元用于支付保荐费及承销费用等其他中介费用,人民币16,214,430.00元用于公司设备产能扩张及升级,人民币76,008,854.65用于补充运营资金,人民币550,308,680.55元用于理财,同时获得7,556,060.79元的利息收入、理财收入等,剩余资金人民币76,841,379.90元存放在公司境内和境外银行账户。

七、会计师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东威科技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东威科技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表1: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700 证券简称:东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20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定路505号)1号楼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0日

至2024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7、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 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个工作日提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5月20日,下午13:30-15:30;

(三)现场登记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东定路505号1号楼一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东定路505号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57710500

传 真:0512-57710500

2.本次股东大会预计需时半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往返交通、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00 证券简称:东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暨2023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24年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汤其美先生,199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7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李建勋先生,199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7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子健先生,202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4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而定,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5万元(不含税)。

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将由双方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此外,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信永中和2024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24年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信永中和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诚信状况良好,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聘用其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24年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的前提下,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信永中和2024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生效时间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

证券代码:688700 证券简称:东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保障公司各项业务发展,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授信额度,授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汇票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函、保理、信用证相关业务、票据池业务等。授信起始时间、授信期限及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授信事项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

本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为提高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与银行签署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同意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不涉及对外担保或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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