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04月27日 18:18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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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3515 公司简称:欧普照明

二〇二四年四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账户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5元(含税)。

暂按本报告批准报出日总股本(746,426,035股)扣减回购专户股数(10,429,114股)进行预测算,现金分红的金额(含税)预计为625,597,383元,占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7.70 %。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际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扣减回购专户股数为准进行计算。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回购专户股数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2023年度公司拟不向股东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照明行业按照产品类型及应用领域分类如下:

照明行业产品及应用领域分类

从产品类型来看,照明器具可分为光源、灯具、灯用电器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公司主要产品为光源和灯具,同时也提供照明整体解决方案。

从应用领域来看,照明行业可分为通用照明领域和特殊照明领域。通用照明包括家居、商店、办公、酒店、市政设施、工业、景观等常见的场景;特殊照明包括汽车、应急灯等专业领域。从公司产品特性和应用领域来看,公司属于通用照明类企业。

就照明行业而言,上游行业主要涉及LED芯片、电子元器件、塑胶、五金、包装材料等原材料提供商。一方面,照明应用厂商销售规模的扩大,将刺激其对上游原材料的需求,从而带动上游厂商的销售增长。另一方面,照明应用厂商的产品直接面向消费者,因此能够感知消费者的需求变化,从而融入其新产品的开发设计之中,新产品的应用开发必然对原材料性能提出新的要求,该等信息反馈至上游厂商,促进上游厂商技术水平的提高。

通用照明行业的下游应用领域,室内主要包括家庭住宅、办公楼、商店、工厂等;户外产品的要求也在不断升级,个性化、特殊需求不断涌现,这些都将推动通用照明市场的发展。

2.2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欧普照明定位于绿色节能智慧照明企业,主要从事家居照明灯具、商用照明灯具、光源及控制类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逐步转型为照明系统综合解决方案服务商。

2.3经营模式

公司采用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以渠道下沉拓展销售触角,以整体方案体现增值服务,以多元渠道打通线上线下,以海外拓展扩大品牌影响。公司基于丰富的产品类型,选择了“自制+OEM”相结合的方式,紧跟市场动向、严抓生产控制、加强研发投入,满足市场多元化、高品质的需求。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5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6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7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8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7.95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0.84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4亿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4-015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已于会议召开10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耀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听取,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苏锡嘉)》《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卢生江)》《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威如)》。

(四)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考核情况与2024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相关董事在董事会会议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进行了回避。

以上议案中,董事2023年度薪酬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4年度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6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三)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公告2024-022《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3年度合并的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为924,070,111.3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4,094,466,977.38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5元(含税)。 截止本公告日,暂按公司总股本(746,426,035股)扣减回购专户股数(10,429,114股)进行预测算,现金分红的金额(含税)预计为625,597,383元,占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7.70%。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际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2023年度公司拟不向股东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为经营需要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主要用途为:贷款、外汇交易、贸易融资、海外投资等,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前述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他管理层成员决定申请授信的主体及相应担保的措施、授信的银行及使用授信的主体,具体授信协议的期限,自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协议之日起不超过三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公司公告2024-017《关于2024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公告2024-018《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授权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公司公告2024-019《关于2024年度年度授权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王耀海、马秀慧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公司公告2024-020《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开展保理及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王耀海、马秀慧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公司公告2024-021《关于与关联方开展保理及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公司公告2024-02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部分条款的公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公司公告2023-024《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具体召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4-018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交易目的:为有效防范公司国际贸易中的汇率风险,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效化解进出口业务衍生的外汇资产和负债面临的汇率或利率风险。

● 交易品种:即期结售汇、远期结售汇、期权、互换等产品或以上产品的组合;外汇交易的基础资产既可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指数等,也可包括上述基础资产的组合。

● 交易金额:总额不超过4亿元的人民币外汇交易业务,在该额度范围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 审议程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但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仍会存在市场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回款预测风险、法律风险等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外汇交易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有效防范公司国际贸易中的汇率风险,有效化解进出口业务衍生的外汇资产和负债面临的汇率或利率风险,结合目前外汇市场的变动趋势,公司(含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二)交易金额

为配合公司业务发展,根据公司国际业务发展和外汇收支预测,本年度公司(含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在银行办理授信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外汇交易业务,上述额度可在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含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含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交易业务将只与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拟开展的外汇衍生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即期结售汇、远期结售汇、期权、互换等产品或以上产品的组合;外汇交易的基础资产既可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指数等,也可包括上述基础资产的组合。

(五)交易期限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具体外汇交易业务,授权期间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作出之日至次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二、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授权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至次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公司董事会作为总决策机构,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具体外汇交易业务,财务管理中心负责方案制定、交易命令执行和核算、风险把控。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开展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出现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计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业务部门通常根据采购订单、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付款、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供应商或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延期交割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交易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等流程进行操作。公司参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人员都已充分理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特点及风险,严格执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1、所有外汇交易均有正常的贸易及业务背景,严禁超过公司正常收汇规模的外汇交易。

2、公司所有外汇交易操作由财务管理中心根据实际需求提出申请,并严格按照公司的内部控制流程进行审核、批准。

3、建立外汇交易台账,建立内部监督制度。

4、公司选择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含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日常经营需求为基础,以应对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为目的,依据实际的业务发生情况配套相应的外汇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4-020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生产经营所必须,关联交易自愿平等公允,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耀海、马秀慧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同意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2、公司第四届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审查

经审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资金往来均为公司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关联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公允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一致利益,公平合理,亦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关联董事均依法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注:2023年预计金额的计算期间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作出之日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合同金额具体如下,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计算期间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作出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浙江山蒲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6年4月11日

注册资本:5,893.54万元

法定代表人:江涛

住所:浙江缙云工业园区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电光源、灯用电器附件、其他电子产品、塑料零件制造;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主要股东持股情况:缙云威斯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占比18.30%,欧普照明电器(中山)有限公司持股占比19.00%,江涛持股占比17.50%,其他自然人股东持股占比合计45.20%。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王耀海担任浙江山蒲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6.3.3第(三)项“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构成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处于持续经营状态,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总资产为101,850.60万元,净资产为80,427.94万元,年营业收入为61,893.65元,净利润为5,853.20万元。

2、浙江金陵光源电器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9年11月29日

注册资本:8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志平

住所: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新碧街道碧发路6号(浙江金宏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内)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家用电器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灯具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消毒器械生产;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生产地址:缙云县新碧街道碧发路6号;缙云县新建镇新寺路158号)

主要股东持股情况:吴志平持股占比90.00%,吴超持股占比10.00%。

关联关系:浙江金陵光源电器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马秀慧之姐夫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6.3.3第(三)项“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构成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处于持续经营状态,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为10,967.37万元,净资产为3,963.59万元,营业收入为4,643.55万元,净利润为-79万元。

3、苏州志普智能电机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5月8日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志鹏

住所: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汾杨路东侧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电机及其控制器、小家电、工业自动化设备控制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机械零部件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持股情况:李志鹏持股占比80.00%,曹吉峰持股占比20.00%。

关联关系:苏州志普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马秀慧女士的近亲属李志鹏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6.3.3第(三)项“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构成关联关系。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苏州志普未经审计总资产为1,481.90万元,净资产为467.58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为4,146.18万元,净利润为318.23万元。

4、珠海西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07月23日

注册资本:3,050.50万元

法定代表人:傅翔

住所:珠海市高新区新港路99号1栋第18层1804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消防技术服务;消防器材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设备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灯具销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电子元器件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五)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0,429,114股,位于2024年3月29日公司股东名册第七位,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户不作为十大股东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耀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雪娟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海燕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王耀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雪娟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海燕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耀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雪娟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海燕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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