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070 公司简称:ST富润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情况说明详见本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之“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段落。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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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公司下属企业卡赛科技所处的通信行业可以细分为通信设备制造业和电信运营服务业两个细分行业。卡赛科技在通信行业开展的存量包、运营商5G用户发展等业务属于电信运营服务,其在产业链中位置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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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数字中国建设持续推进,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卡赛科技所处的互联网通讯行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随着国内5G渗透率不断提高,卡赛科技用户规模也在不断增长。
2、公司控股子公司富润数链以区块链、大数据技术创新为引领,坚持创新发展,聚焦政府市场监管业务,深度参与各地市场监管体系的智慧监管和数字政府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互联网服务。公司互联网服务主要由控股子公司卡赛科技、富润数链实施。公司控股子公司富润数链则基于区块链、大数据技术,聚焦政府市场监管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发展的主要业务情况如下:
运营商5G用户发展业务。利用大数据标签及用户画像能力,帮助三大运营商发展5G用户,包括运营商存量业务和多场景化业务拓展。卡赛科技是抖音、快手、微博、腾讯、微信等广告区域运营商行业核心服务商。业务流程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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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电商业务。依托数字黔茅授权资质,主营国内黔茅酒的线上销售。数字黔茅与支付宝等建立了深度供应链及品牌运营合作关系,通过支付宝【黔茅酒水旗舰店】着力打造自有品牌渠道,多次成为支付宝支付带货商家榜第一名,商品榜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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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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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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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自查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因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部分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确认方式不准确,导致公司上述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与已披露的2023年度前三季度报告存在差异,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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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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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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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323.17万元,与上年同比降52.11%;实现净利润-56,772.1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亏损1,831.9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1,425.2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亏损2,674.85万元;基本每股收益-1.1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04,117.61万元,较期初减少42.68 %;净资产65,969.44万元,较期初减少46.25%。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 9,323.17万元;公司2023年年度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7,289.7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772.1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1425.2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 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公司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触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2023年度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公司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触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ST富润 公告编号:2024-037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黎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阅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及未分配利润为负,考虑当前资金情况、经营发展需要等因素,董事会提议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关联董事陈黎伟、龚文华、赵林中、王坚、金双双、王剑伟回避表决。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标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会议通知详见2024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ST富润 公告编号:2024-038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骆丹君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报告》。
公司监事会检查公司规范运作情况,认为:1、除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反映的情况外,未发现其他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情形;2、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3、报告期内,除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情况外,未发现其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未实施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兼顾了公司的长远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将督促公司继续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改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会议对监事薪酬方案进行了表决,各监事对本人的薪酬方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名监事中任一名监事的薪酬方案,均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ST富润 公告编号:2024-039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度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不分配现金股利,亦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18,013,194.81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3、不分配现金股利,亦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发表意见: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要求,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状况,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ST富润 公告编号:2024-040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坏账概述
(一)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及评估机构的评估,公司2023年度计提商誉减值、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等合计金额为474,524,416.48元,明细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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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计提商誉减值、信用减值损失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说明
(一)计提商誉减值情况说明
1、本次计提减值的商誉形成原因
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泰一指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一指尚”)于2020年9月以现金方式收购了杭州卡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赛科技”)85%股权,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购买日按合并成本与取得卡赛科技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合并财务报表的商誉9,948,834.61元。
2、历年商誉减值的测试情况收购完成后,公司每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的规定,对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均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
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均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以商誉减值测试为目的,对包含卡赛科技与合并商誉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并出具相关评估报告,测试结果显示上述年度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高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不存在减值。2023年度,由于互联网行业竞争激烈,卡赛科技经营业绩出现亏损,测试结果显示上述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存在减值迹象。根据谨慎性原则,按其差额提取商誉减值准备,2023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金额为9,948,834.61元。
(二)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情况说明
因本报告期公司发现存在前期会计差错事项,经追溯调整后,导致部分应收账款账龄相应延长。2023年度,公司拟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金额为462,063,691.79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81.39%,根据相关规定,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应收账款或应收账款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公司综合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估计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公司以账龄为依据划分组合,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根据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1、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1)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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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收账款一一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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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方法与标准,公司2023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为462,063,691.79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为474,524,416.48元,计入2023年度损益,相应减少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4,524,416.48元,减少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474,524,416.48元。
四、董事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坏账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公允反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六、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ST富润 公告编号:2024-036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1)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后的营业收入为 9,323.17万元;公司2023年年度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7,289.77万元,且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1,425.20万元,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 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的《浙江富润2023年度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29日开市起停牌1天,将于2024年4月30日开市起复牌,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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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牌日期为2024年4月29日。
● 实施起始日为2024年4月30日。
● 实施后A股简称为*ST富润。
●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第一节 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股票简称:股票简称由“ST富润”变更为“*ST富润”
(三)股票代码:仍为“600070”
(四)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4年4月30日
第二节 实施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1)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 9,323.17万元;公司2023年年度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7,289.77万元,且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1,425.20万元,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 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的《浙江富润2023年度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4条规定:公司股票同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第三节 实施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4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4年4月29日停牌1天,2024年4月30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继续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一)董事会将督促公司管理层进一步加强对客户的信用管理,加大对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结合应收账款回收情况和客户财务状况等,评估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并采取相应的追讨措施,必要时通过法律手段追讨。
(二)公司将针对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继续深入自查,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强化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完善内控管理制度,优化内部控制管理机制,加强资金支付管理,充分发挥内审部门的作用,严格防范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形,对审计报告所述的已形成的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公司正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追究。
(三)公司管理层、财务部门应对公司新增业务进行深入了解,准确判断公司新增业务履约义务的性质,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专业培训,及时更新专业知识,保障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的准确性,提升财务信息质量。
(四)公司将组织董监高、业务人员、财务人员及内审人员等进行培训,要求财务、内部审计等部门加强联动,强化内审部对会计核算工作的不定期监督和检查,对各级公司的运行情况及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加强跟踪和了解,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处理方案,切实监督财务核算的准确性及合规性。
(五)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督促承诺人履行业绩承诺的补偿义务,通过诉讼或仲裁等方式解决。公司就与江有归、付海鹏之间关于自愿追加的业绩承诺和利润补偿事项,已向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14日披露的《公司关于股东自愿追加业绩承诺补偿事项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4)。公司后续收到杭州市中院送达的(2024)浙01民初180号之《案件受理通知书》。公司将按照杭州市中院要求,积极配合案件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27日披露的《公司关于股东自愿追加业绩承诺补偿事项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六)公司将根据公司现有资源结合战略规划,寻找其他业务增长点,优化资源配置,以期实现业务扭亏。
第五节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11条第一款之规定,若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1、2024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2024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2、2024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2024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3、2024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或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度报告;
5、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6、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2024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
7、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六节 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接受投资者咨询的方式不变,仍通过投资者热线,上交所互动平台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及时解答投资者问询,主要方式如下:
1、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
2、联系地址:浙江省诸暨市陶朱南路12号
3、咨询电话:0575-87015763
4、传真:0575-87026018
5、电子信箱:zjfr600070@126.com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ST富润 公告编号:2024-041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含子公司)经营及资金使用计划的需要,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2024年度根据需要分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含一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额度、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额度、信用证、抵押贷款、质押贷款、融资租赁贷款等),额度总计不超过2亿元。用于公司(含子公司)主营业务的生产周转及主营业务相关或相近的投资活动等,以提高公司的盈利规模,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ST富润 公告编号:2024-042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暨阳街道陶朱南路12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0日
至2024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出席还应持有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授权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其登记时间以信函或传真抵达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上午9:00-下午5: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诸暨市陶朱南路12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5-87015763
传 真:0575-87026018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3年度非标意见审计报告和
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一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规定,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事项专项说明如下:
一、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内容
(一)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
1、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1)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一)3所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富润公司应收账款余额146,807.40万元,坏账准备112,878.97万元,其中子公司杭州泰一指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一指尚)应收账款余额144,852.57万元,坏账准备112,867.11万元。浙江富润公司、泰一指尚未就上述款项的性质、可收回性和与之相关的交易的真实性、会计处理的合规性以及坏账准备的充分性、准确性提供充分资料和信息,我们通过实施函证、访谈等审计程序,仍然无法就上述款项的性质、可收回性和与之相关的交易的真实性、会计处理的合规性以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准确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二)3(1)所述,浙江富润公司关联方存在通过泰一指尚供应商及其所投资的公司占用泰一指尚资金的情形,截至2023年12月31日,相关被关联方占用的资金尚未收回。我们无法就上述关联方占用资金的可收回性,以及浙江富润公司是否存在其他未经披露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形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3)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五、其他重要事项(七)所述,据2024年4月24日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浙江富润公司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合计71,722.59万元,虚增营业成本合计71,551.23万元。2023年4月28日,浙江富润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2020年年报、2021年年报和2022年半年报等报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按照净额法进行调整,同时调减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合计71,551.23万元。上述事项对浙江富润公司财务报表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项目的影响以证监会最终处罚决定及企业的应对措施为准,我们暂无法予以判断。
2、强调事项
(1)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五(六)3 所述,子公司泰一指尚2019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低于江有归、付海鹏承诺的业绩。鉴于未完成业绩承诺引致的业绩补偿款金额较大,经浙江富润公司与江有归、付海鹏协商,约定由江有归、付海鹏于2021年12月31日前以现金方式向浙江富润公司支付2019年度业绩补偿款。截至浙江富润公司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剩余业绩补偿款后续支付计划暂未确定,未来收取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2)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五(六)4 所述,子公司泰一指尚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低于江有归、付海鹏承诺的业绩。截至浙江富润公司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浙江富润公司尚未就上述净利润完成情况引致的业绩补偿等事宜与江有归、付海鹏等达成一致意见;浙江富润公司2024年01月25日向江有归、付海鹏提起诉讼,要求其支付业绩补偿款及资金占用费,该案件被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因本案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浙江富润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
在本次内部控制审计中,我们注意到浙江富润公司的内部控制存在以下重大缺陷:
(1)如浙江富润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五(一)3所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富润公司应收账款余额146,807.40万元,坏账准备112,878.97万元,其中子公司杭州泰一指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一指尚)应收账款余额 144,852.57万元,坏账准备112,867.11万元。浙江富润公司管理层对泰一指尚的销售和客户缺乏有效管理,未能及时关注泰一指尚客户经营过程中的异常情况,未能对客户已违约或逾期的应收账款的催收予以有效管控,泰一指尚应收账款没有及时回收或无法回收,坏账准备大幅增加,且没有提供充分适当的证据证实该等应收账款的款项性质、可回收性和与之相关的交易的真实性、会计处理的合规性,以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准确性。浙江富润公司在销售和客户管理、应收账款催收回笼、收入确认等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2)如浙江富润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十一(二)3(2)所述,浙江富润公司关联方存在通过泰一指尚供应商及其所投资的公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截至2023年12月31日,相关关联方占用资金尚未归还。浙江富润公司相关的内部控制未能有效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与之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二、董事会对非标意见审计报告所涉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非标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情况。董事会将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消除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的不利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
三、董事会拟采取的具体措施
(一)董事会将督促公司管理层进一步加强对客户的信用管理,加大对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结合应收账款回收情况和客户财务状况等,评估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并采取相应的追讨措施,必要时通过法律手段追讨。
(二)公司将针对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继续深入自查,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强化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完善内控管理制度,优化内部控制管理机制,加强资金支付管理,充分发挥内审部门的作用,严格防范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形,对审计报告所述的已形成的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公司正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追究。
(三)公司管理层、财务部门应对公司新增业务进行深入了解,准确判断公司新增业务履约义务的性质,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专业培训,及时更新专业知识,保障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的准确性,提升财务信息质量。
(四)公司将组织董监高、业务人员、财务人员及内审人员等进行培训,要求财务、内部审计等部门加强联动,强化内审部对会计核算工作的不定期监督和检查,对各级公司的运行情况及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加强跟踪和了解,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处理方案,切实监督财务核算的准确性及合规性。
(五)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督促承诺人履行业绩承诺的补偿义务,通过诉讼或仲裁等方式解决。公司就与江有归、付海鹏之间关于自愿追加的业绩承诺和利润补偿事项,已向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14日披露的《公司关于股东自愿追加业绩承诺补偿事项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4)。公司后续收到杭州市中院送达的(2024)浙01民初180号之《案件受理通知书》。公司将按照杭州市中院要求,积极配合案件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27日披露的《公司关于股东自愿追加业绩承诺补偿事项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六)公司将根据公司现有资源结合战略规划,寻找其他业务增长点,优化资源配置,以期实现业务扭亏。
特此说明。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ST富润 公告编号:2024-043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不影响对以前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调整,主要涉及2023年第一季度至第三季度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净利润等科目金额。
一、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概述
经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查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因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部分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确认方式不准确,导致公司已披露的2023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部分科目列示有误。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就本次自查过程发现的2023年前三季度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本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对2023年第一季度至第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调整。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影响对以前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更正,将影响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至第三季度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净利润等科目金额。
本次2023年前三季度会计差错更正及调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对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数据的影响
■
(二)对2023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的影响
■
(三)对2023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的影响
■
鉴于存在上述前期会计差错事项,公司对2023年前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说明
《2023年前三季度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议案》已经第十届第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四、监事会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说明
《2023年前三季度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议案》已经第十届第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会计差错更正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有利于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五、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6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更正后的财务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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