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行为, 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公允合理,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孙怀庆回避表决,8位非关联董事全部投票同意,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经审议一致认为,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开展业务的所需,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实际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交易定价原则为按市场价格定价,公允、合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发生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控制。我们对该事项无异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3、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系以公司日常经营为基础进行的额度预计,以市场价为定价依据,合理公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决策程序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附注1、重庆庄胜是公司重庆地区的线下经销商,受大环境影响线下业绩未达预期,同时其通过调整自身业务结构,消耗并精减自身库存,减少了向公司采购,从而影响了业务目标的达成。
附注2、实际发生金额是指按照会计准则核算的金额,下同。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参照公司近年来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附注3、2022年3月,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州丸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蔚恒签署租赁合同,拟租用上海蔚恒在上海的自有物业用于创新研发、新品牌孵化用途,租赁期两年9个月,自2022年4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2022年4月免租,租金从2022年5月开始起算,租金总额为337万元。2024年度,广州丸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向上海蔚恒租赁房屋预计租金135万元(会计核算预计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孙怀庆、王晓蒲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孙怀庆,男,中国澳门籍,住所广州,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CEO
王晓蒲,女,中国澳门籍,住所广州,现任公司总裁助理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孙怀庆先生和王晓蒲系夫妻关系,孙怀庆为公司控股股东,孙怀庆与王晓蒲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约定履约,未发生关联方违约情形。上述关联自然人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二)重庆庄胜贸易有限公司(本文简称“重庆庄胜”)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3709391774W
成立日期:2001年06月12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青年路7号22-6#
法定代表人:孙怀彬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营业务:预包装食品 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设计、制作、发布招牌、字牌、灯箱广告;销售化妆品、服装、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五金、交电、日用百货、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仪器仪表、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办公用品、计算机及软硬件、家用电器。
主要股东:孙怀彬持股99.5%
重庆庄胜贸易有限公司在重庆地区从事化妆品销售业务超过十年,在化妆品市场运营方面具备丰富的经验,拥有较为完善的销售体系,是公司重庆区域的经销商。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重庆庄胜贸易有限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933.40万元,净资产139.81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4,107.11万元,净利润-460.90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法人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怀庆之胞弟孙怀彬实际控制的企业。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法人依法存续经营,资信情况良好,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约定执行,未发生违约情形,具备履约能力。
(三)蔚恒信息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本文简称“上海蔚恒”)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MA1J2LG65X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28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荣乐东路301号
法定代表人:孙怀彬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信息、网络、智能、新材料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多媒体设计,物业管理,餐饮企业管理(不含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咨询,自有房屋租赁,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的销售。
主要股东:孙怀庆持股99%
长三角是国家化妆品业务重要基地,聚集着大量品牌、研发、平台等产业资源和高端人才。公司计划在上海设立创新中心,通过建立新的战略据点,吸引高端人才,拓展创新、研发、新品牌孵化等业务。蔚恒信息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拥有自有物业,物业设计和装修能够满足公司办公的需求,有利于公司在上海设立创新中心的形象展示。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蔚恒信息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21,647.51万元,净资产1,565.72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772.96万元,净利润-57.89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法人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怀庆实际控制的企业,且其胞弟孙怀彬在其中担任执行董事。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前期未发生交易,上述关联法人依法存续经营,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进行的销售产品、租赁房屋关联交易的定价和履约条款按照自愿、公平、公允的商业原则确定。产品销售按公司经销商统一定价确定,房屋租赁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旨在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经营服务,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化原则,确保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控制。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大型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本金余额不超过9亿元,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型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不定期
●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理财产品受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单日最高本金余额不超过9亿元,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提请授权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风险控制
1、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审慎选择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2、公司经营管理层及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大型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公司董事会将对受托方、资金使用方等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以及相关的调查。如果受托人为已上市金融机构的,可以免于上述尽职调查。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经过充分的预估和测算,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公司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以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流动性好、中低风险型的理财产品为主,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理财收益计入“投资收益”科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的会计处理为准)。
四、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但仍可能存在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延迟兑付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五、决策程序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委托理财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要求,现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价格详见下表:
■
眼部类产品平均售价上升原因:主要系本期优化了销售策略平均售价有所提升以及售价较高的重组胶原眼部产品收入占比上升所致。
护肤类产品平均售价上升原因:主要系本期售价较高的重组胶原系列产品收入占比上升以及售价较低的面膜类产品同比销量占比下降所致。
洁肤类产品平均售价上升原因:主要系本期洁肤类产品升级售价有所提升以及售价较高的重组胶原系列产品收入占比上升拉升了平均售价所致。
(二)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公司主要原材料有添加剂、水溶保湿剂、液体油脂、乳化剂、表面活性剂、包装物等。
1、添加剂
2024年第一季度添加剂采购平均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24.70元/公斤,降幅5%,主要是多肽类、胶原蛋白类价格下降。
2、 水溶保湿剂
2024年第一季度水溶保湿剂采购平均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4.42元/公斤,降幅13%,主要是甘油、丁二醇等价格下降。
3、 液体油脂
2024年第一季度液体油脂采购平均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10.21元/公斤,降幅10%,主要是棕榈油价格下降。
4、 乳化剂
2024年第一季度乳化剂采购平均价格与上年同期持平。
5、表面活性剂
2024年第一季度表面活性剂采购平均价格与上年同期持平。
6、包装物
2024年第一季度,包装物整体采购平均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17%,其中玻瓶类包装物下降21%,彩妆类包装物下降21%,外盖类包装物下降8%,纸盒类包装物下降16%,软管类包装物下降36%。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7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广州珠江新城冼村路11号保利威座大厦南塔6楼丸美股份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7日
至2024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于公司于2024年4 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00、10.00、11.0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时需提供的文件: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法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二) 参会登记方式:
(1)参会登记时间:2024年5 月15日上午:9:30-11:30 下午:14:00-16:30
(2)登记地点:广州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11 号保利威座大厦南塔6 楼丸美股份会议室
(3)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电子邮件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电子邮件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会务联系办法:
联系地址:广州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11 号保利威座大厦南塔6 楼
联系人:程迪、谭蕴心
联系电话:020-6637 8685
传真:020-6637 8600
电子邮件:securities@marubi.cn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
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③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15日(星期三) 上午 10:00-11:30 ③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③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③ 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08日(星期三) 至05月14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securities@marubi.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7日发布公司2023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5月15日 上午 10:00-11:30举行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15日 上午 10:00-11:3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首席执行官 孙怀庆先生
董事、首席财务官 王开慧先生
董事、研发部副部长 郭朝万先生
独立董事 曹 庸先生
董事会秘书 程 迪女士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5月15日 上午 10:00-11: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08日(星期三) 至05月14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ecurities@marubi.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程迪、谭蕴心
联系电话:020-66378685
电子邮箱:securities@marubi.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微信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怀庆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监事和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毕亚林、姬恒领、曹庸、秦昕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暨2024年中期分红计划》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20元(含税)。
2024年中期分红计划:为了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更好地回报投资者,让投资者更早分享公司成长红利,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期间适当增加一次中期分红,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暨2024年中期分红计划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华兴专字[2024]23011820046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评估,认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及考核标准,未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有关制度的情况。
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四节公司治理”之“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11.1独立董事薪酬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关联董事毕亚林、姬恒领、曹庸回避表决。
11.2非独立董事薪酬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6票。
关联董事孙怀庆、王开慧、曾令椿、申毅、郭朝万、王玉莹回避表决。
11.3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关联高管孙怀庆、王开慧、曾令椿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本议案中董事薪酬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华兴审字[2024]23011820020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核及其他鉴证、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出具了相关审计及鉴证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华兴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认为华兴事务所在履职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勤勉尽责地完成审计及鉴证等工作,并向董事会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审核评估,并出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关联董事孙怀庆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审议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治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治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基本条件审核,提议孙怀庆、王开慧、曾令椿、孙云起、申毅、郭朝万、曹庸、欧友英、张启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曹庸、欧友英、张启祥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以及《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参照公司所处地区及经营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水平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定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2万元(含税),按季发放。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或行使其职权时发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另行支付。
关联董事毕亚林、姬恒领、曹庸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孙怀庆先生,中国澳门籍,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1969年10月出生,北京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香港大学管理学博士,经济师。2002年设立公司前身,现任丸美股份董事长、总经理兼首席执行官(CEO),广州丸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重庆博多物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州恋火化妆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燕园珠水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蔚恒信息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监事,北京天浩盛世娱乐文化有限公司董事,丸美化妆品株式会社董事,星野制药株式会社董事,广州汇科生物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二元合生(广州)生化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圣保禄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东丸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孙怀庆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29,160万股,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开慧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8月出生,本科,中级会计师、非执业注册会计师及注册税务师。2006年起在公司前身就职,现任丸美股份董事、首席财务官(CFO),广州丸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重庆博多物流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负责人,上海菲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广州丸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丸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王开慧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开慧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曾令椿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11月出生,研究生。2005年起在公司前身就职,现任丸美股份董事、首席营销官(CMO),丸美化妆品株式会社董事,广州丸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重庆博多物流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负责人,重庆佰迪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曾令椿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曾令椿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孙云起先生,中国澳门籍, 1995年6月出生,美国纽约大学整合营销学硕士。曾在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职,现任丸美股份广州分公司负责人,广州娱丸全域营销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广州禾美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上海菲加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菲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拜斯特药业(广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广州瑜博口腔医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广东肌因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二元合生(广州)生化制品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圣保禄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广州云顶生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星野制药株式会社董事,松佐制药株式会社董事。孙云起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孙怀庆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晓蒲女士之子,除前述情形外,孙云起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孙云起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申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12月出生,阿德莱德大学工程项目管理硕士,华中科技大学测控技术与仪器学士,曾任超链数据(深圳)有限公司战略部总经理、埃森哲(中国)有限公司战略咨询部国际能力网络能源零售行业中国区负责人、壳牌(中国)有限公司零售部数字化解决方案经理、Wincor Nixdorf Pte, Ltd. (Singapore) 亚太区业务拓展经理等,2019年10月加入公司,现任丸美股份董事、总裁助理兼数据科技部部长。申毅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申毅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郭朝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5月出生,暨南大学理学硕士,长崎大学理学博士,曾任名古屋大学环境医学研究所研究员,长崎大学医学部讲师、研究员,2019年4月加入公司,现任丸美股份董事、研发副总经理,广州瑜博口腔医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郭朝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郭朝万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曹庸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出生,植物学博士。现任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食品科学系教授,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幺麻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上市),广东惠尔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广州绿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公司独立董事。曹庸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曹庸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欧友英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6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曾就职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审计经理,现任广东正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主任会计师,海口汇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海南自贸区汇客财税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欧友英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欧友英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启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10月出生,法学硕士。曾就职于广东法丞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任律师,现任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市和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张启祥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启祥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要求,现将公司 2023 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3 年第四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2023年第四季度公司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2023年第四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价格详见下表:
■
眼部类产品平均售价上升原因:主要系本期产品升级、售价有所提升,同时新品眼霜售价较高,同步拉升了平均售价所致。
洁肤类产品平均售价上升原因:主要系本期洁肤类产品升级、售价有所提升从而拉升了平均售价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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