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年04月27日 18:19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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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常康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鹏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建国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常康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鹏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建国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常康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鹏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建国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二次会议、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拟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马传军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从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宋刚先生;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从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马静女士;202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从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宋刚先生于2023年9月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1次。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2024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发表意见:通过了解信永中和的基本情况,认为该事务所具备从事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并鉴于信永中和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 报备文件: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的书面文件

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监事会2项议案均获通过。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会议时间:2024年4月25日

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上海证券报》公司2024-010公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 报备文件: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董事会2项议案均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会议时间:2024年4月25日

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上海证券报》公司2024-010公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 报备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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