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4-0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莫京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佑星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莫京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佑星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4-038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公司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一、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怡成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河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怡成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向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河支行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安新源贸易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安新源贸易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济宁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济宁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宁怡亚通”)股东协商,对济宁怡亚通向以下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融资授信额度事项达成一致意向,该事项由济宁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担保,公司作为济宁怡亚通股东向济宁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40%比例的反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请董事会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4-042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讨论后,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 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济宁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济宁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宁怡亚通”)股东协商,对济宁怡亚通向以下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融资授信额度事项达成一致意向,该事项由济宁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担保,公司作为济宁怡亚通股东向济宁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40%比例的反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4-044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并报表内的担保
(一)担保的审议情况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安排,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96,8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有效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授信期限均为一年,并由公司(含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担保期限均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的2023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2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授信额度进行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9)。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分别就下属11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事宜与银行签订了担保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1、深圳市安新源贸易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
2、河北联怡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邯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麒麟郡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与邯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麒麟郡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
3、湖南怡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
4、长沙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
长沙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
5、北京怡福康宝商贸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成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成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2,000万元。
6、蚌埠佳华快消品贸易有限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淮河路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淮河路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
7、蚌埠怡舟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淮河路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300万元。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淮河路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300万元。
8、安徽怡成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云谷路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500万元。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云谷路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2,500万元。
9、浙江国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签订《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6,000万元。
10、广西怡亚通大泽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科技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2,000万元。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科技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2,000万元。
广西怡亚通大泽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新城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新城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6,000万元。
广西怡亚通大泽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4,000万元。
11、厦门迪威怡欣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500万元。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签订《保证合同(本金最高额)》,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2,500万元。
上述借款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合同、授信协议、综合授信协议、授信额度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保理合同、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协议、出具保函协议书、发放人民币/外币贷款、进/出口押汇协议等贸易融资类合同及/或其他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性文件及其修订或补充。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
二、合并报表外的担保
(一)担保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为部分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2023年度公司部分参股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及融资情况,相关参股公司拟向其股东及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申请有效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由公司为部分参股公司合计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9,68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均不超过四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月4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2023年度公司为部分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部分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2024 年度公司部分参股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及融资情况,相关参股公司拟向其股 东及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申请有效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 2024年12月31日止,由公司为部分参股公司合计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41,602.5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均不超过四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26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部分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47)。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分别就以下三家参股公司融资事宜与相关机构签订了担保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参股公司安徽大禹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490万元。
2、公司与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珠海航城怡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350万元。
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金湾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珠海航城怡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4,500万元。
3、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东莞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7,350万元。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804,752.00万元(或等值外币),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482,734.27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308,812.00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901,410.37万元的256.13%,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30,187.29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3,437.84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86,786.21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901,410.37万元的20.72%。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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