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年04月27日 18:19 上海证券报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志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晓冬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倩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赵志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晓冬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倩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志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晓冬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倩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志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晓冬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倩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志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晓冬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倩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志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晓冬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倩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1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新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已于2024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志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中新集团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同意《中新集团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中新集团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中新集团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中新集团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4年度公司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298万元,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3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0日

3.股权登记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苏州中方财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4年4月20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持有46.80%股份的股东苏州中方财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2024年4月26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4年4月26日,中新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中新集团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提高决策效率,苏州中方财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议将中新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中新集团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中新集团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4年4月20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月亮湾路15号中新大厦4802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0日

至2024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各位独立董事《中新集团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6、议案8-10已经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7已经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4月20日、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授权委托书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2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鉴于安永华明服务年限已满,因此公司拟将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为毕马威华振。公司已就变更审计机构事项与安永华明进行了事先沟通,安永华明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34人,注册会计师1,12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60人。

毕马威华振2022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88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4.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毕马威华振2022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为黄锋先生,于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质量控制复核人翁澄炜先生,于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①拟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同项目合伙人。

②拟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玲女士,于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3.独立性。毕马威华振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审计服务收费根据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4年度公司审计费用预计为人民币298万元(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3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2万元)。2024年审计费用预计较上年下降约37.9%,主要原因:公司邀请多家会计师事务所就2024年度审计服务报价,公司通过分析可比上市公司的审计收费,结合各会计师事务所的报价以及自身资产、营收规模和业务复杂程度,认为该价格合理公允。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安永华明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7年,其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鉴于安永华明服务年限已满,因此公司拟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聘用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中新集团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中新集团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4年度公司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298万元,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

7X24小时

  • 04-29 瑞迪智驱 301596 25.92
  • 04-25 欧莱新材 688530 9.6
  • 04-01 宏鑫科技 301539 10.64
  • 03-29 灿芯股份 688691 19.86
  • 03-27 无锡鼎邦 872931 6.2
  •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