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04月27日 18:22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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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88593 公司简称:新相微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9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以股票股利的方式分红(送红股)。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459,529,41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480,971股后的股份数为459,048,441股,以此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7,902,889.20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5.01%。

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中国内地率先实现显示芯片量产的企业之一,拥有较为全面的产品布局、出色的研发能力、完善的销售体系、强大的客户服务能力和供应链管理能力,是中国内地领先的显示芯片供应商之一。

公司主营业务聚焦于显示芯片的研发、设计及销售,致力于提供完整的显示芯片系统解决方案。公司的显示芯片主要采用 Fabless 的制造模式,将产品的生产、封装和测试环节分别委托晶圆厂商和芯片封测厂商完成。公司产品主要分为整合型显示芯片、分离型显示芯片、显示屏电源管理芯片,产品覆盖了各终端应用领域的全尺寸显示面板,适配当前主流的TFT-LCD和AMOLED显示技术。公司整合型显示芯片广泛应用于以智能穿戴和手机为代表的移动智能终端和工控显示领域,分离型显示芯片、显示屏电源管理芯片主要用于平板电脑、IT显示设备和电视及商显领域。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在TFT-LCD显示驱动芯片产品方面,公司通过设计电荷回收低功耗技术,能够明显降低产品功耗;内置电容技术,可以提升集成度,提高芯片整体竞争力。在AMOLED显示驱动芯片产品方面,公司的AMOLED的智能动态补偿技术能有效解决由于晶化工艺的局限性以及AMOLED本身随着点亮时间的增加亮度逐渐衰减的特性所带来的亮度均匀性和残像问题,提高显示质量;在新产品和新技术布局方面,新一代AMOLED显示驱动芯片、显示屏电源管理芯片以及时序控制芯片(TCON)将陆续导入市场实现量产,LTPS RAMless技术,可支持高分辨率、高刷新率、具有高可靠性,支持级联及车载安全检测机制,为后续车规市场做技术储备。

(二)主要经营模式

1.业务模式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采用Fabless的经营模式,公司专注于显示芯片产品的研发、设计,将晶圆制造、封装测试等环节委托给专业的晶圆代工厂商、封装测试厂商完成。在该模式下,公司集中优势资源专注于研发和设计环节,提升新技术的开发速度,有助于公司研发能力的提升。

2、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在直销模式下,公司直接将产品销售给下游面板厂和模组厂等客户;在经销模式下,公司将产品以买断的形式销售给经销商,经销商再将公司产品销售给下游模组厂等客户。公司采用“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可以更好的满足不同类型客户的需要,符合实际经营需求。公司与京东方、深天马等行业内主流面板厂商,以晴集团、亿华显示等国内知名的显示模组厂均建立了持久并良好的合作关系。

3、采购与生产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显示驱动芯片业务采购的主要内容包括晶圆、封装测试等。在 Fabless 模式下,公司专注于显示芯片产品的研发、销售与质量管控,将芯片制造、封装测试工序以委外加工的模式完成,即公司将自主研发设计的集成电路版图交由晶圆厂进行晶圆制造,随后将制造完成的晶圆交由封测厂进行封装和测试。

4、研发模式

公司坚持自主创新的研发模式,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为导向、以提升产品性能为目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研发体系和研发管理制度。公司产品研发流程主要包括新产品开发提案、可行性评估、产品设计、设计审查、流片与工程测试、功能审查与客户验证、试生产和量产测试审查等环节,由公司研发部门主导来完成。公司在产品研发流程中确保产品研发过程规范、可控、有序。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显示驱动芯片是显示面板产业的重要部件之一,随着全球显示面板产业向中国转移,我国显示驱动芯片行业市场规模总体呈上升趋势,并且市场增长速度高于全球增速。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4-2029年中国显示驱动芯片行业市场前景预测及未来发展趋势研究报告》显示,2023年全球显示驱动芯片市场规模将达到118亿美元,2024年将达到137亿美元。2023年中国显示驱动芯片市场规模将达到403.9亿元,2024年规模将增至482.1亿元。这一增长主要得益于下游应用领域的持续发展,如智能穿戴设备、移动终端、高分辨率电视等,以及 AMOLED 技术渗透率的提升,这些因素将共同推动显示驱动芯片市场需求的提升。

显示驱动芯片竞争格局,全球显示驱动芯片企业主要分布在中国、韩国。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因其在显示面板领域的先发优势,在显示驱动芯片领域拥有深厚的技术积累和人才储备,中国内地的企业也在迅速崛起,技术上已呈现较高的水平,能够与台湾地区的龙头企业相媲美。

技术类型上,目前市场上主流的显示驱动芯片主要包括三种技术类型:LCD 显示驱动芯片(LCD DDIC)、触控显示整合驱动芯片(TDDI)和 OLED 显示驱动芯片(OLED DDIC)。随着新生应用领域的不断呈现以及终端产品对高质量显示技术需求的不断增长,驱动芯片的市场规模预计将持续扩大;同时,AMOLED 芯片市场也正面临着快速增长的机遇,随着柔性 AMOLED 技术的成熟和制程技术的推动,AMOLED 驱动芯片市场预计将保持强劲的增长势头。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集成电路产品的研发、设计和销售,主要产品为显示芯片产品,属于集成电路产业链的中上游企业。根据国家统计局2017年修订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从事的相关业务属于“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 版)》,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属于“1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之“1.3电子核心产业”之“1.3.1 集成电路”中的“集成电路芯片产品”。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属于“1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之“1.3 新兴软件和新型信息技术服务”之“1.3.4 新型信息技术服务”中的“集成电路设计”。

公司通过长期的研发投入与深厚的技术积累,不断拓展产品线及应用领域,目前主力产品有整合型显示芯片、分离型显示芯片和显示屏电源管理芯片,是国内少数能将产品覆盖各终端应用领域全尺寸显示面板的芯片设计企业,公司产品适配当前主流的TFT-LCD和AMOLED显示技术。此外,公司也将继续拓展TFT-LCD、AMOLED显示驱动芯片、显示屏电源管理芯片的产品品类和应用领域,并加速对TCON芯片、电子纸、Mini/Micro-LED等新产品的开发和产业化,凭借更加丰富的产品线与更加优越的产品性能,在显示芯片领域实现更多的进口替代,取得更大的市场份额,进一步稳固公司在行业的领先地位。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公司自设立以来即专注于显示芯片的研发设计。通过新技术投入与市场开拓,在相关业务领域里已具备较强的优势。公司紧密围绕智能穿戴、移动智能终端和高分辨率大尺寸电视等进行新产品线布局,产品分别覆盖智能穿戴、手机、平板、电视等不同领域。公司产品线创新围绕智能穿戴、移动智能终端和高分辨率大尺寸电视等进行,能够最大程度提高内部技术协同、客户协同及管理协同等,提高公司产品的整体运营效率。丰富的产品线亦有助于公司丰富客户结构,同时可以避免因单一产品市场发生变化带来的风险,有助于公司提高风险抵抗能力,实现持续稳定的发展。

(1)支持高分辨率、高帧率、高集成度的显示驱动芯片将成为市场主流

随着摩尔定律的不断演进,制造工艺及器件微观结构对芯片的速度、可靠性、功耗、面积等关键指标的影响越来越大。近年来,下游新兴应用的不断涌现及用户对于产品性能要求的不断提高,均对逻辑电路及其他集成电路和半导体器件类型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更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显示驱动芯片性能也在不断提升,需要支持在显示终端上高分辨率、高帧率、高刷新率、低功耗等要求,并且拥有高集成度的显示驱动芯片成为未来市场发展的主流。

(2)下游需求的多样性促进了显示面板技术的迭代

随着下游应用场景的增多及对芯片产品差异化需求的涌现,集成电路设计产业被要求在不断提升产品性价比、缩短上市周期的同时快速满足差异化需求,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在不同工艺、不同制程上的工艺分析能力、全流程设计能力及项目流片经验将成为其重要竞争优势,终端市场需求的更新变化驱动着显示驱动芯片产品技术水平的升级换代。随着显示面板产业逐步向中国内地转移以及中国内地面板厂商国产化意识增强,未来显示驱动芯片国产化替代空间广阔。

(3)整合型AMOLED显示驱动芯片市场渗透率不断提高

全球显示面板行业主要集中于韩国、中国。近年来中国内地显示产业高速发展,中国内地已发展成为TFT-LCD显示面板制造中心,并在AMOLED面板产业逐步实现对韩国厂商的赶超。存量市场方面,电视、显示器等大尺寸应用领域对TFT-LCD显示驱动芯片的需求量长期处于高位;增量市场方面,4K/8K高分辨率电视渗透率不断提升,显著拉升单台电视驱动芯片用量和市场整体需求。未来,随着AMOLED在中高端智能手机、智能穿戴领域渗透率的提高,AMOLED 显示驱动芯片将成为显示驱动市场的主要增长点。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Peter Hong Xiao(肖宏)通过 New Vision(BVI)间接控制新相微16.68%的股权,通过 Xiao International 间接控制新相微5.24%的股权,通过上海曌驿间接控制新相微3.10%的股份,通过上海俱驿间接控制新相微1.87%的股份,通过一致行动人周剑控制的上海驷驿间接控制新相微2.88%的股权,合计控制新相微29.77%的股份。此外,Peter Hong Xiao(肖宏)通过“中金新相微电子 1 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新相微1.07%的股权。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044.73万元,同比增加12.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53.91万元,同比减少74.56%。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93 证券简称:新相微 公告编号:2024-032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燕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年度的经营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2023年年度报告》、《新相微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使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6)。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客观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利润分配政策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七)审议《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八)审议《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健全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新相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可以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本考核管理办法是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所制定,考核管理办法与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规划相符合,能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93 证券简称:新相微 公告编号:2024-029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董事会调整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公司董事长、总经理Peter Hong Xiao(肖宏)先生不再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公司董事吴金星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调整前后审计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调整前:主任委员(召集人):周波 ,其他委员: Jay Jie Chen(陈捷)、Peter Hong Xiao(肖宏)

调整后:主任委员(召集人):周波 ,其他委员: Jay Jie Chen(陈捷)、吴金星

特此公告。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93 证券简称:新相微 公告编号:2024-028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考核体系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相关议案已经提交至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其中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4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1、本次董事、监事薪酬方案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2、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董事薪酬方案

(一)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在公司所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其他岗位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二)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1.2万/月/人,公司按月发放。

(三)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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