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50 证券简称:重药控股 公告编号:2024-029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凡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金石大道303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8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6、7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的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通过现场、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
上午9:00一11:00
下午2:00一5:00
3、登记地点
重庆市渝北区金石大道303号副楼203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四、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1。
五、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石大道303号副楼203
联 系 人:张巧巧、陈畅
联系电话:(023)63910671
传 真:(023)63910671
电子邮件:000950@cq-p.com.cn
邮 编:401120
2、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950;投票简称:重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表复印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签章):
法人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950 证券简称:重药控股 公告编号:2024-030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4人,会议推选职工监事吕雪莹作为本次会议的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法律顾问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风险、合规、内控、法治“四位一体”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2023年内部审计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编制<重药控股2023年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年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公司年报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50 证券简称:重药控股 公告编号:2024-032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每10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0.5元(含税)。
2.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4.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制定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并实施。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药控股”)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报告,2023年度重药控股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9,241,773.6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总额6,868,740,980.91元,其中股本1,728,184,696.00元,资本公积4,921,656,778.09元,未分配利润91,790,616.09元。
公司计划按照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728,184,69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为86,409,234.80元。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如公司2024年中期实施分红,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期实现的净利润为正;
2、现金分红的比例不超过当期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但不少于当期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制定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并实施。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本预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四、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利润分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公司不存在过去12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以及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50 证券简称:重药控股 公告编号:2024-036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5月6日(星期一)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6日(星期一)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6日(星期一)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dU5pHN9quI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06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袁泉,独立董事刘胜强,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邱天,证券事务代表曹芳(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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