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注:股东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科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不在公司前200名内。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1-3月)
单位:吨
■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朝利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朝利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朝利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朝利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宋朝利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朝利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56 证券简称:宝钛股份 编号:2024-011
债券代码:155801 债券简称:19宝钛01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发出了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此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24-012号公告。
特此公告。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56 证券简称:宝钛股份 编号:2024-012
债券代码:155801 债券简称:19宝钛01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
●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宝钛股份”)于 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7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1年2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7,511,839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2.20元,共计募集资金2,004,999,605.8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37,089,992.90元(含税),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人民币1,967,909,612.90元,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2月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希会验字[2021]0009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金额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668,814.95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66,240,797.95元。
2、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监管协议。截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具体使用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计划使用51,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使用47,624.08万元。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2号)。
2023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 1 亿元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号)?
2024年4月10日,公司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中剩余的 1 亿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号)。
截止2024年4月10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4年4月26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的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的要求,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56 证券简称:宝钛股份 编号:2024-013
债券代码:155801 债券简称:19宝钛01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各位监事发出了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此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董事会对《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该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2、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的要求,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特此公告。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56 证券简称:宝钛股份 债券代码:155801 债券简称:19宝钛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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