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7日 10:02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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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审计费用66万元,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孙公司财务审计费用;内控审计费用21万元。本期审计费用与上一期审计费用相同。本期审计收费系按照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核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提交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合会计师事务所从业资质与执业情况进行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及优秀的专业团队,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较好地完成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为了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结合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和2024年度实际审计业务情况及市场平均价格水平确定审计报酬事项。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的审核意见;

3、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相关报备资料。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2023年年度报告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在全景网举行2023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安排

1、召开时间:2024年5月10日下午15:00一17:00

2、召开方式: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3、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总经理、财务总监林麟先生,董事会秘书胡益俊先生,独立董事李越冬女士,证券事务代表高峰先生。

二、征集问题说明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9日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购员工持股平台持有控股

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21年6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给员工持股平台的议案》,同意转让全资子公司成都利君环际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君环际”)30%的股权给员工持股平台-共青城立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立宇合伙”);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利君环际70%股权,立宇合伙持有利君环际30%股权(详细情况参见2021年6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披露的《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给员工持股平台的公告》)。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结合行业未来发展形势,为优化集团化治理架构,提升运营效率,经公司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员工持股平台持有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同意公司收购员工持股平台立宇合伙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利君环际30%的股权,因立宇合伙尚未履行对利君环际300万元出资义务,未来由公司继续履行相应的出资义务,故本次股权转让公司不支付对价。同日,公司与立宇合伙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本次收购完成后,利君环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收购股权交易对手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立宇合伙,其全体合伙人为公司核心员工,该员工持股平台的全体合伙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收购股权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2、审议程序

本次收购股权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管理层签署相关股权转让协议、修订利君环际《章程》、办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等相关事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对本次收购股权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详细情况请参见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收购股权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共青城立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5MA3ADJN00G

成立日期:2021年6月7日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期限:2021年6月7日至2041年6月6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周龙颖

主要经营场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项目投资,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立宇合伙股权结构

2、关联关系说明:立宇合伙全体合伙人为公司核心员工,该员工持股平台的全体合伙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

3、立宇合伙及其全体合伙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员工持股平台-共青城立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利君环际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30%的股权。

2、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利君环际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7MA6BU0PX0R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0年10月23日

营业期限:2020年10月23日至长期

法定代表人:何佳

住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电商产业功能区管委会七里路605号

经营范围:智能装备研发、制造(取得环保手续后,方可从事生产)、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技术、电子信息技术服务,系统集成,通信技术的开发、转让、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业机器人制造(取得环保手续后,方可从事生产);机械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标的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上述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标的股权情况

本次股权收购前后利君环际股权结构情况:

5、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交易标的不存在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在该资产上设立的其他财产权利的情况、涉及该财产的重大争议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6、利君环际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成都利君环际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中联资产评估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川评报字[2024]第127号),以利君环际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68.06万元、经评估的所有者权益144.36万元为依据,结合利君环际2023年度审计结果、净资产、现金流及评估结果等情况,同时考虑到立宇合伙在持有利君环际30%股权后尚未实际缴纳该部分股权所对应的认缴出资额 300万元,本次公司受让股权后需继续履行相应的出资义务,故本次股权转让公司不支付对价。

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利君环际100%股权,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期完成利君环际注册资本实缴工作。

本次交易经双方友好协商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作价公允、合理、公平,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合同主要条款

《成都利君环际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转让方:共青城立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转让方”)

受让方: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

目标公司:成都利君环际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环际智能”)

以下转让方、受让方与目标公司合称“各方”,单称“一方”;转让方与受让方合称“双方”。

1、目标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的标的为转让方持有的目标公司30%股权及由此衍生的所有权益(以下简称“目标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金额300万元,实缴出资金额0元。

2、本次股权转让价款

转让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将其持有的目标股权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受让目标股权。双方同意,因转让方未实缴出资,故受让方本次不支付对价给转让方。根据本协议约定,转让方拟将其持有的利君环际30%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转让方尚未实际缴纳该部分股权所对应的认缴出资额300万元,由受让方受让股权后,履行相应的出资义务。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在利君环际的出资比例为0,乙方在利君环际的出资比例为100%。

3、生效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对自然人而言由其本人签字,对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由其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六、本次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权收购的标的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新的投资风险,股权收购完成后,更有利于公司实施集团化治理架构,优化资源的统一调配,提升运营效率,符合公司战略规划。

2、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利君环际由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交易金额说明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其他交易事项。

八、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股权事项是为了整合资源统一调配,增强公司内部协同,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管理效率,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公司利益。本次收购股权事项合法合规,定价公允、合理、公平,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收购员工持股平台持有控股子公司成都利君环际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有利于公司集团化治理架构,本次收购股权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股权事项。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成都利君环际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事项有利于公司提升运营效率,优化集团治理架构;本次股权收购公允、公平、合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公司收购员工持股平台持有控股子公司股权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4、《成都利君环际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5、《关于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成都利君环际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资产评估项目的评估报告》;

6、《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上午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为9人。其中:以现场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4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5名(董事何亚民、徐智平、宗磊,独立董事刘丽娜、王伦刚)。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为副董事长何佳女士,列席人员为总经理(财务总监)林麟、董事会秘书胡益俊。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商誉减值》及相关规定, 2023年度对收购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9,995.08万元。

公司《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2024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李越冬女士、王伦刚先生、刘丽娜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详见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24CDAA6B0048审计报告确认,2023年度实现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32,749,075.73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础,按10%计提法定公积金13,274,907.58元后,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311,937,331.72元,扣减分配2022年度股利41,338,400.00元后,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金额为390,073,099.87元。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1,033,4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41,338,4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348,734,699.87元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2023年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分红承诺相符。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本次利润分配比例将按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107,267.16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5.17%;公司营业成本62,549.77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9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89.9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4.0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详见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详见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4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结合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和2024年度实际审计业务情况及市场平均价格水平确定审计报酬事项。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2024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员工持股平台持有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收购员工持股平台-共青城立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成都利君环际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30%的股权,因立宇合伙尚未履行对利君环际300万元出资义务,未来由公司继续履行相应的出资义务,故本次股权转让公司不支付对价。

公司《关于公司收购员工持股平台持有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详见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选举胡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会计专业人士),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胡宁先生简历见附件)。胡宁先生的任职资格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发表的审核意见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4年4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4、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5、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胡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出生,博士,副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现代财务研究所所长,光华会计拔尖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通讯评议专家,中国政府审计研究中心研究员、西南财经大学审计监察与风险防控研究中心学术专家。

胡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胡宁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7日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5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二)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本公司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A、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B、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C、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D、异地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5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高峰

联系电话:028-85366263

联系传真:028-85370138

通讯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5号

邮政编码:610045

参会费用: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51”,投票简称为“利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如适用),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若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监事(采用差额选举,若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 托 人 姓 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 托 人 姓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注:

1、如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3、本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上午11:00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以现场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主持人为监事会主席尹红,列席人员为总经理(财务总监)林麟、董事会秘书胡益俊。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商誉减值》及相关规定,2023年度对收购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9,995.08万元。

公司审议《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2024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24CDAA6B0048审计报告确认,2023年度实现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32,749,075.73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础,按10%计提法定公积金13,274,907.58元后,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311,937,331.72元,扣减分配2022年度股利41,338,400.00元后,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金额为390,073,099.87元。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1,033,4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41,338,4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348,734,699.87元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2023年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分红承诺相符。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本次利润分配比例将按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整体财务状况,从公司稳健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考虑,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107,267.16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5.17%;公司营业成本62,549.77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9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89.9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4.0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能够在公司财务管理、重大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关键环节中发挥较好的管控作用。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评价报告无异议。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详见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详见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4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结合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和2024年度实际审计业务情况及市场平均价格水平确定审计报酬事项。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24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员工持股平台持有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收购员工持股平台-共青城立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成都利君环际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30%的股权,因立宇合伙尚未履行对利君环际300万元出资义务,未来由公司继续履行相应的出资义务,故本次股权转让公司不支付对价。

公司收购员工持股平台持有控股子公司成都利君环际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有利于公司集团化治理架构,本次收购股权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股权事项。

公司《关于公司收购员工持股平台持有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详见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3、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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