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0 证券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0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模塑科技主要从事汽车保险杠等零部件、塑料制品、模具、模塑高科技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年汽车保险杠生产能力达600万套以上(包括参股公司),是中国领先的汽车外饰件系统服务供应商。公司凭借世界一流的生产设备、完善的信息服务系统、强大的生产能力、健全的技术创新运行机制,已成为众多知名品牌公司的定点厂商。
传统汽车客户:宝马、北京奔驰、上汽奥迪、上汽通用、上汽大众、奇瑞捷豹路虎、沃尔沃、北京现代、神龙、长城、吉利等。
新能源客户:特斯拉、理想、比亚迪、蔚来、小鹏、合众哪吒、赛力斯、岚图、小米、极氪、智己等。
公司目前已在无锡、上海、沈阳、武汉、烟台、墨西哥设有生产基地,在北京、上海及江阴设有研发中心。公司参股公司北汽模塑在北京、合肥、重庆、成都、株洲等地设立生产基地。
(1)主要产品
模塑科技主要产品是汽车外饰塑件和内外饰电镀件,汽车外饰塑件包括前后保险杠总成、门槛总成、前后翼子板总成、散热器格栅总成、车身防擦条、扰流板等。汽车内外饰电镀件包括电镀格栅、雾灯盖板总成、车身装饰条、Logo等产品。
(2)主要产品用途
汽车外饰件种类繁多,包括保险杠、进气格栅等。保险杠是汽车外饰件中最重要的部分,主要功能是保护行人,减少碰撞时对人体的损伤。进气格栅不仅影响汽车的美观,对汽车的空气动力学性能产生影响。
汽车外饰是品牌个性化的主要体现,品牌是可以形成壁垒与门槛的核心竞争优势。打造品牌优势,并将品牌价值有效传递给消费者,是汽车厂商实现差异化竞争的根本。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
注:本年度归属母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9.82%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损益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本年度-27,988,629.83元、上年同期92,858,736.32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注1:鉴于“李宛辞”、“梁劲媛”、“郑小贤”、“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量化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未在中登公司下发的期末前200大股东名册中,公司无该数据。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曹克波
2024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000700 股票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
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9,104,070.25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1,380,276,653.67元;母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净利润为304,434,403.12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90,478,030.84元。
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说明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918,015,38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17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199,209,339.41元。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该方案,并提交2023年11月14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于2023年12月19日实施完成。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模塑科技2023年前三季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108】。
鉴于公司已于2023年12月19日实施完成了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红利总额199,209,339.41元(含税),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4.36%。为了保证公司经营的稳定及可持续发展,公司2023年度不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情况及公司盈利情况,保证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而提出的,符合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000700 股票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2024年4月26日,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列全资子(孙)公司银行授信和融资租赁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21亿元。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事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为子(孙)公司担保明细表: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武汉名杰模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名杰”)
注册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14号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赵正平
注册资本:6,6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模具、塑料材料的加工、销售及技术开发与技术服务;塑料工程技术的开发与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和限制进出口的产品和技术);厂房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有武汉名杰100%股份。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68,188.77万元,净资产24,865.05万元,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279.72万元。
【2】被担保人名称:沈阳名华模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名华”)
注册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一号路6号
法定代表人:孙新春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汽车零配件制造、销售;汽车零配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经营进出口业务(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定公司经营的业务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有沈阳名华100%股份。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52,146.19万元,净资产82,844.64万元,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17,542.75万元。
【3】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名辰模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名辰”)
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海路900号
法定代表人:姚伟
注册资本: 1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机械、模具、塑料工程技术的“四技”服务,汽车零部件、纺织机械的制造、加工及销售,塑钢门窗、模具的加工及销售,实业投资,咨询服务,自有房屋租赁,自有设备租赁(除金融租赁),国内贸易,模塑产品的研发,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有上海名辰100%股份。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51,276.9万元,净资产66,108.72万元,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1,941.68万元。
【4】被担保人名称: 烟台名岳模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名岳”)
注册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福新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姚伟
注册资本: 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塑料制品、模具、模塑高科技产品的开发、研制、销售;油漆喷涂;机械制造、加工;城市基础设施及公用事业建设、房地产开发;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有烟台名岳100%股份。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5,963.66万元,净资产13,252.27万元,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962.1万元。
【5】被担保人名称: 江阴道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道达”)
注册地点:江阴市周庄镇龙山西路1082号
法定代表人:曹轶沫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汽车饰件的销售;金属制品镀锌;塑料电镀;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装饰用品制造;汽车装饰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有江阴道达100%股份。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66,647.21万元,净资产50,700.01万元,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2,227.03万元。
【6】被担保人名称:江阴德吉铸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吉铸造”)
注册地点:江阴市周庄镇长青路与砂山大道交界处
法定代表人:曹轶沫
注册资本: 6,776.51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机床用大型灰口铸铁件及风电设备球墨铸件;铸钢件的制造、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5,046.64万元,净资产-8,985.66万元,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696.94万元。
【7】被担保人名称:辽宁名华模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名华”)
注册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东跃一街8号
法定代表人:孙新春
注册资本: 15,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模塑、汽车零部件技术研究、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汽车零部件制造(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模具检具、工装设备、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水性涂料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45,146.01万元,净资产11,843.38万元,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515.52万元。
【8】被担保人名称: 沈阳道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道达”)
注册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细河六北街9号
法定代表人:曹玉清
注册资本: 6,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技术研发;金属制品电镀、注塑、喷涂、烫金;塑料电镀(筹建,筹建期不得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孙公司,江阴道达持有其100%股份。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69,581.45万元,净资产31,539.41万元,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4,720.28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银行授信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期限:一年
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21亿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经董事会审核,八家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孙)公司,所申请的对外融资担保,是为了进一步开拓市场、扩展业务规模,以满足其公司正常的流动资金需要,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分别为八家全资子(孙)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属于其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全资子(孙)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55,18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15.92%。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子(孙)公司对外审批担保总额为299,165.4万元人民币,其中对全资子(孙)公司担保额度为299,165.4万元人民币。
公司及子(孙)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等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经全体董事签字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000700 股票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26日,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8,757.74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经测试,公司2023年度计提增加总额为8,757.74万元,转回金额为740.97万元,各类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25,266.1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一)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相关计提方法,本期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为2.43万元。
(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将该应收账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己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相关计提方法,本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为3,513.87万元。
(三)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相关计提方法,本期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为84.28万元。
(四)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相关计提方法,本期计提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为11.89万元。
(五)存货跌价准备
期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的基础上,按照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用于出售的材料和库存商品、产成品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报告期内,根据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公司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总计5,145.27万元。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8,757.74万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为45,962.5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4,910.41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状况以及合并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相关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报告董事会审议批准。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8,757.74万元。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000700 股票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暨
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了独立董事祝梅红女士的辞职申请,因个人原因,祝梅红女士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职务。
因祝梅红女士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祝梅红女士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直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为止。公司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尽快选举产生新任董事。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提名许庆华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连选可连任。选举独立董事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对祝梅红女士在任职期间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7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许庆华:男,1977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百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江阴海澜之家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湖州男生女生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苏银凯基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本投资总监,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许庆华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股票代码:000700 股票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请审计机构情况说明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设立的会计事务所,自上市以来一直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公司聘请公证天业为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公允、客观的执业准则进行了独立审计,具有审计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良好,能够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拟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成立日期:公证天业创立于1982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9月18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 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5) 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6) 截至 2023年末,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58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3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2人。
(7) 公证天业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0,171.4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4,627.1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580.35万元。2023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62家,审计收费总额6,311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89.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警告的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公证天业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12名从业人员受到警告的行政处罚各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赵明
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派克新材(605123)、亚太科技(002540)、新锐股份(688257)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武勇
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江南水务(601199)、模塑科技(000700)、大东方(600327)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微
2004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2月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有华光环能(600475)、展鹏科技(603488)、洪汇新材(002802)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以及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协调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三、聘请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事前对公证天业的执业情况进行了了解,并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公证天业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和评价,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见,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证天业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设立的会计事务所,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其能够遵循独立、公允、客观的执业准则进行为公司提供独立审计,具备独立性,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内均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的情形,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公证天业能够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聘任公司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证天业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上述事项尚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000700 股票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置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为盘活存量资产及支持主营业务发展,提高经营效率,公司拟择机出售所持有的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银行,股票代码:600919)股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公司实际情况办理相关股票出售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和实施具体的交易方案以及确定交易价格、交易数量、交易方式等事项。
2、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事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截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持有江苏银行股票50,000,660股,市值约4.22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17%,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4、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江苏银行于2016年8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总股本约147.7亿股,公司最初投资成本7,260万元,持股100,442,498股,持股比例0.68%。目前公司持有江苏银行50,000,660股流通股,持股比例0.34%,其中5,000万股质押给江阴德凯特种复合物有限公司(江阴德凯特种复合物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借款提供担保)。公司所持江苏银行股票权属清晰,不存在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也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三、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授权公司管理层择机出售江苏银行股票是基于公司发展规划、经营财务状况以及证券市场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争取实现公司投资收益最大化,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基于证券市场股票波动较大且无法预测,公司处置上述金融资产的收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尚无法确切估计处置该等资产对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公司将根据处置上述金融资产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000700 股票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21日(星期二)15:30-16:3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将通过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15:3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二、出席人员
公司董事长曹克波先生、独立董事穆炯女士、财务总监钱建芬女士、董事会秘书单琛雁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与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21日(星期二)15:30-16:3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e0EbFaWZDG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21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000700 股票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8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已于2024年4月16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总部办公楼3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曹克波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穆炯女士、祝梅红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模塑科技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模塑科技2023年年度报告》及《模塑科技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模塑科技关于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模塑科技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模塑科技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模塑科技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了相关审核意见。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证券投资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模塑科技关于公司2023年度证券投资的专项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模塑科技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祝梅红女士,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选举许庆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当选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模塑科技关于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发放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公司依据公司规模、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并按照高级管理人员所在岗位的工资标准、结合业绩考核办法向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放薪酬,具体发放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
2024年度薪酬发放方案将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各项法规,以绩效为导向,结合公司经营业绩情况进行激励与发放。其中: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5万/年,其他董事无董事津贴,在公司或公司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领取职务薪酬;职工监事按公司薪酬标准领取职务薪酬,其他监事无监事津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12、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管理层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目前公司持有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0,000,660股股份,为盘活公司金融资产,拟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证券市场情况以及公司经营财务状况择机处置公司所持江苏银行股票。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模塑科技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告》。
13、审议通过《模塑科技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模塑科技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1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5月21日在公司总部办公楼3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模塑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7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许庆华:男,1977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百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江阴海澜之家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湖州男生女生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苏银凯基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本投资总监,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许庆华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股票代码:000700 股票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召开股东大会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4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5月1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青路8号总部办公楼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
特别强调事项: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以上议案分别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情况请查阅2024年4月27日公司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上午9:00至下午5:00
2、登记方法:
①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持股凭证原件进行登记;
②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进行登记;
③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授权委托书》请见本通知附件二。
④股东可以通过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青路8号模塑科技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通讯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青路8号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 编:214423
传真号码:0510-86242818
4、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联系电话:0510-86242802 联系传真:0510-86242818
联系人:单琛雁女士、王晖先生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00;投票简称:“模塑投票”。
2.本公司无优先股,故不设置优先股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本次股东大会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总议案为100.00;1.00代表议案 1,2.00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本单位/个人意见代理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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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700 股票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9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4月26日在总部办公楼3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4名,实出席监事4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召集人朱晓东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模塑科技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模塑科技2023年年度报告》及《模塑科技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模塑科技关于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模塑科技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模塑科技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模塑科技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模塑科技关于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9、审议通过《模塑科技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模塑科技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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