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年04月27日 10:02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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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2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24,595,70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

1、重点业务板块

核医药业务板块:

(1)公司近年来重点打造从诊断用核药到治疗用核药的全产业链体系,全面布局诊疗一体化和精准医疗。公司核素药物产品丰富,包括诊断类正电子药物18F-FDG、单光子药物锝[99mTc]标记药物和其他药物尿素[14C]胶囊,治疗类药物云克注射液、碘[125I]密封籽源、碘[131I]化钠口服液等重点产品如下:

(2)以米度生物为核心,以公司核医疗全产业链为基础,以核医学技术为抓手,为国内外药企客户提供CRDMO服务。

在非核药领域,米度生物作为分子影像CRO,在小分子、多肽、抗体、多糖、细胞治疗等创新品类上的临床前分子标记能力卓越,具有良好的放射性示踪剂生产和影像分析能力;

在核药领域,米度生物作为可以提供从早筛化合物到上市注册的一站式服务核药CRDMO,目前已助力20多个核药产品获得临床试验批件。米度生物可以为核药客户提供从药学研究、非临床研究、临床研究(I期-IV期)、注册申报等全流程一站式CRO服务,并为之提供临床阶段的药品工艺转移、工艺优化、生产运输等CDMO服务。

2、传统业务板块

(1)原料药业务板块:公司作为专业的肝素API生产商和硫酸软骨素(药品级和膳食补充剂级)的全球供应商,销售网络遍布全球4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生化原料药行业内拥有领先地位。

(2)制剂业务板块:公司制剂产品管线丰富,拥有年产7000万支的冻干粉针剂生产线、水针生产线及多条固体制剂生产线(片剂、胶囊剂、颗粒剂、软胶囊剂、滴丸剂),产品全面覆盖抗凝、心血管、抗肿瘤、泌尿、骨科及抗感染等多个治疗领域。

1)原料药业务板块主要产品

2)制剂业务板块主要产品

(二)经营模式

1、核药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核药产品生产所需原辅材料主要包括重氧水、碘[125I]化钠溶液、[14C]尿素、钼锝发生器、钛丝、配套药盒、管制瓶等。公司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和库存情况提出采购申请,质量部负责供应商的资格评审、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及物料的质检,采购申请经批准后,采购部门根据申请向合格供应商完成询价及采购工作,物料到货后,经质量部检验合格后完成入库手续。

(2)生产模式:长半衰期的核药产品采取以销定产为主,结合库存和市场总体情况确定产量的生产模式。短半衰期的核药产品因其半衰期特性采取定制化生产模式。

(3)销售模式:公司核药产品的销售主要采用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核医药产品的客户主要为各大医院,公司有专职学术推广人员负责区域内医院的药品服务,根据医院的要求通过院内议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入该等医院的采购名单,与医院建立合作关系,目前公司与全国多家大中型医院建立稳定的供应关系。

2、原料药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公司原料药产品的原材料主要包括肝素粗品、硫酸软骨素粗品、鸡软骨等,辅料主要为酶制剂、乙醇、氯化钠、盐酸等,原材料和主要辅料从生产厂家直接采购,少量辅料从经销商处采购。

(2)生产模式:公司采取以销定产为主,结合库存和市场总体情况确定产量的生产模式。

(3)销售模式:公司设立原料药营销中心,负责国际、国内的市场开拓与产品销售。公司通过持续合作、展会、电子商务等途径与国外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业务关系,销售网络已经遍及欧洲、美洲、亚洲、澳洲等近40个国家和地区。目前公司原料药产品的最终市场主要在国外,为了尽可能地接近市场、开拓市场,公司销售采取以直接销售与经销商销售混合的销售模式,同时兼顾培育和开拓国内市场。国外销售客户既有大型制药企业,也有规模较大的原料药、食品补充剂经销商,既有利于公司接触最终客户,也有利于扩大产品销路。

3、制剂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公司制剂类产品包括化药制剂和中药制剂,注射用那屈肝素钙、那屈肝素钙注射液、达肝素钠注射液、依诺肝素钠注射液为主要肝素制剂类产品,其生产所需的原料药原材料全部由公司生产的肝素原料药制成。公司其他化药制剂、中药制剂所需原材料均由公司向合格供应商采购。

(2)生产模式:公司采取以销定产为主,结合库存和市场总体情况确定产量的生产模式。

(3)销售模式:公司制剂业务采用参与集采与代理推广相结合的营销模式,同时公司组建专业化的营销队伍,进行学术推广,通过参与抗凝相关的专业学术会议,提升品牌知名度;通过建设公司产品学术分享和学术推广平台,不断与终端直接对接,为医生提供足够的学术支持,扩大市场覆盖范围;通过建立营销人员的管控和服务平台,加强营销团队学术水平持续跟踪,促进其满足国家相关政策变化与合规性,有效提升推广人员的业务黏性;牵头组织研讨并形成具有指导意义的专家共识或治疗指南,从而推动我国抗凝领域的规范化治疗。

(三)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1、行业政策驱动

随着我国国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对精准医疗的资源需求也日益增长,而核医学在肿瘤、神经退行性疾病的诊疗一体化方面的无可比拟的作用也引起国家的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核医学发展的政策:诊断用放射性药物入选《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2018一2020年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的通知》、《医用同位素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一2035年)》、《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目录(2023年)》、《“十四五”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等,这些核医学相关政策的出台,将会全面推动核医学的发展,促使我国朝向发达国家的人均核医学需求水平看齐甚至是超越。

2、市场需求量驱动

癌症作为全球第2大死亡原因,其死亡例数和发病例数逐年上升。根据国家癌症中心发布2022年中国恶性肿瘤疾病负担情况,2022年我国癌症新发病例为482.47万,总死亡人数为257.42万;2022年,中国最常见的新发癌症为肺癌、结直肠癌、甲状腺癌、肝癌和乳腺癌,死亡人数最多的癌症为肺癌、肝癌、胃癌、结直肠癌和食管癌。

同时基于核医学在精准治疗和肿瘤诊疗一体化方面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核素药物及核医学检查相关需求量预计会逐年上升。为提高我国居民的生存质量,确立早期筛查、早期诊断、早期治疗的精准医疗服务体系尤为重要。核医药作为精准诊疗的重要一环,未来会随着PET-CT等大型医疗设备配置数量的增加和新的治疗类核药的研发获批,市场需求将会进一步增大。

3、研发创新驱动

创新是引领企业发展的第一动力。公司高度重视创新药的研发,公司近年来着力打造1.1类放射性诊疗一体化药物创新平台一一烟台蓝纳成,其具有放射性诊疗一体化药物创新研发和全球领先的纳米递送技术的特点,适应症涵盖前列腺癌、胃癌、结直肠癌、鼻咽癌等多种癌症的诊断与治疗产品,其中部分产品进行中美双报。烟台蓝纳成背靠上市公司核医疗全产业链,有助于缩短科技成果转化的周期,加速公司药品研发进度,促进技术更新换代,打通技术成果商业化途径。

蓝纳成多个新产品临床试验获批,在研产品管线不断丰富,各项创新研发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目前烟台蓝纳成产品氟[18F]思睿肽注射液正在进行III期临床试验,氟[18F]纤抑素注射液已完成I期临床试验,177Lu-LNC1004 注射液、177Lu-LNC1003 注射液正在中国和新加坡开展I期临床试验,68Ga-LNC1007 注射液已获得FDA的临床试验通知书。未来,蓝纳成创新药的成功上市,将极大提高公司业绩,推动业务可持续发展,为实现我国从医药大国向医药强国战略目标贡献力量。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重大事项

(二)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不足,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如下:

1、 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贰亿伍仟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

2、 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陆亿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

3、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贰亿叁仟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

4、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贰亿捌仟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

5、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壹亿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

6、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陆亿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

7、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叁亿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

8、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叁亿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

9、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伍亿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

10、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肆亿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

11、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贰亿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

12、向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壹亿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

13、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壹亿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

14、向恒丰银行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壹亿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

15、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

16、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贰亿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

17、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叁亿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

18、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肆亿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

19、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壹亿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

20、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伍仟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

21、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捌仟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五年;

22、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壹仟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

23、子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伍亿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十年;

24、子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紫东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壹亿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

25、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昌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壹仟玖佰伍拾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五年;

26、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六年;

27、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呼和佳地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十年;

28、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年十年;

29、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捌仟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十年;

30、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城北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肆佰伍拾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两年;

31、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陆仟叁佰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十年;

32、子公司向长沙银行梅溪湖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壹仟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33、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成都银行高新支行、农业银行成都蜀都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捌仟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上述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陆拾陆亿伍仟柒佰万元整(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且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 融资期限、利率、种类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公司授权董事长由守谊先生或其授权代表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信托、租赁、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以上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

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26日,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在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机构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56,520.3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39,534.9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3,186.80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0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4,529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含本公司)。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天运已统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天运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在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共同被告,在山东胜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列案中一审被判决在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100%连带赔偿责任,在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1个案件中一审被判决在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3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案件在二审审理过程中。在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个案件中二审被判决在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30%连带赔偿责任,金额合计约52万元,该赔偿金额包含在东方海洋重整赔偿范围内,中天运也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生效判决。前述虚假陈述案件不影响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正常经营。

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24-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营业收入情况

2024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47亿元,同比下降23.90%,其中重点产品经营情况如下:

(1)原料药业务板块销售收入28,937万元,同比下降29.94%,因全球肝素行业低迷,肝素类产品价格下降所致;

(2)制剂业务板块销售收入9,293万元,同比下降39.89%,主要因那屈肝素钙注射液于2023年3月中标第八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销售价格下降;

(3)核药业务板块销售收入23,268万元,同比下降2.39%,变动幅度不大。

2、 主要财务指标变化情况及原因

(1)交易性金融资产较期初增长645.71%,主要是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2)应收款项融资较期初增长65.73%,主要是应收票据重分类所致;

(3)预付款项较期初增长69.32%,主要是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4)长期股权投资较期初增长132.24%,主要是对外投资增加所致;

(5)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增长31.66%,主要是预付的工程设备款增加所致;

(6)短期借款较期初增长39.07%,主要是借款增加所致;

(7)其他综合收益较期初减少102.78%,主要是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所致;

(8)销售费用同比下降37.44%,主要是营业收入同比下降所致;

(9)财务费用同比下降81.31%,主要是汇兑收益同比增加所致;

(10)其他收益同比下降57.69%,主要是收到的政府补助同比减少所致;

(11)投资收益同比增长143.28%,主要是股权转让收入和联营企业利润分配综合所致;

(12)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长245.55%,主要是应收款项增加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1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78.22%,主要是本期销售回款减少所致;

(1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38.65%,主要是本期股权支付金额和购建长期资产金额增加综合所致;

(1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451.02%,主要是本期孙公司吸收投资增加以及取得借款增加综合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由守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春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超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由守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春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超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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