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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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7日 10:00 上海证券报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391.5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814.68万元,相较去年同期增长24.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10.28万元,相较去年同期增长34.27%。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09 证券简称:恒誉环保 公告编号:2024-009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9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萍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成员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列席了本年度内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有效监督和审查了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对公司的合规运作进行了审查,特别是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履行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以及公司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次公司结合2023年度的盈利水平、整体财务状况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总结2023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3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2024年度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及市场开拓情况,制定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是根据公司经营规模、经营业绩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等情况确定的,2023年初制定的监事薪酬计划得到有效执行。

根据2023年监事薪酬执行情况,2024年度监事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公司监事领取与岗位相应的薪酬,由固定薪酬、绩效薪酬及年终奖金构成,固定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及年终奖金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领取。

表决情况: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09 证券简称:恒誉环保 公告编号:2024-010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2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146,835.1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1,631,506.17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92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27日,公司总股本为80,010,733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 609,46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304,916.7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0.25%。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609,464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的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文件,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充分考虑了股东利益、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在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相关审议程序履行充分、恰当,不存在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在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结合2023年度的盈利水平、整体财务状况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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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09 证券简称:恒誉环保 公告编号:2024-012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89人,注册会计师116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14人(该数据尚未经年度报备)。

天职国际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22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5.1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03亿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8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3.19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8次,涉及人员24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文冬梅,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1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邸洁,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莫伟,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拟为80.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55.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5.0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所有股东的利益,建议公司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审计执业经验,其工作团队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业务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如下:经事前认真审核,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审计执业经验,其工作团队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业务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我们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机构,并同意在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 2024 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开展 2024年度财务审计等相关的服务业务,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09 证券简称:恒誉环保 公告编号:2024-013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

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情况说明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钟穗丽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钟穗丽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钟穗丽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钟穗丽女士已完成相关工作和档案文件的交接,其离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作。

截至本公告日,钟穗丽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985,621股。钟穗丽女士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规定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钟穗丽女士在任职期间始终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治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向钟穗丽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4 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马乐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聘任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马乐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且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马乐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且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马乐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共青团路25号绿地普利中心48楼

联系电话:0531-86196309

电子邮箱:corrine@niutech.com

特此公告。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7日

附件1 :

马乐先生简历

马乐先生,198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开大学硕士研究生,经济师,通过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拥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担任将军烟草集团有限公司职员,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项目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高级经理。2021年8月入职公司担任证券部经理,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等情况。马乐先生任职资格及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的规定。

证券代码:688309 证券简称:恒誉环保 公告编号:2024-014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

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1、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快速、稳健发展,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7.0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含等值外币)。详情如下:

公司拟向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解放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向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长清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

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决定。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等,授权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综合授信额度相关事项之日止。

2、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本次授信有关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3、公司本次申请年度银行综合授信事宜不涉及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09 证券简称:恒誉环保 公告编号:2024-015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誉环保”)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近日,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已经办理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73号)核准,公司2020年7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27万股,发行价为24.7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5,866,933.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0,128,573.38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5,738,359.6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0年7月9日,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7月9日出具天职业字[2020]3188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专户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及具体规范。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照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募集资金已依规使用完毕,为了便于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公司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的募集资金账户(银行账号:371899991013000206510)进行注销处理,账户利息结余9,690.66元,已全部转入公司基本账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账户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成,该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就对应账户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09 证券简称:恒誉环保 公告编号:2024-016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20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济南市市中区共青团路25号绿地普利中心48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0日

至2024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法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方法

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须在 2024年5月17日下午17:00 之前,信函、传真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需附上述 1、2、3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三)登记时间和地点

登记时间:2024年5月17(周五)上午 09:00-11:3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济南市市中区共青团路 25 号绿地普利中心 48 层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签到。

(二)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共青团路25号绿地普利中心48层

联系电话:0531-86196309

联系传真:0531-86196303

电子邮件:corrien@niutech.com

联系人:马乐

特此公告。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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