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7日 10:02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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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3年,公司年报审计费用为2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20万元,较2022年审计费用增加0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调研和审查,认为苏亚金诚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审计执业严谨细致,较好地完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同意提议续聘苏亚金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4-040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融资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4年度,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保额度预计为93.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5.27%,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8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6.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无股权关系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亦未发生违规及逾期担保情形。

一、概述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协鑫集成”)因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为确保2024年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发展,公司预计2024年度经营预算对资金的需求量约为人民币115亿元,考虑经营及周转的工作需要,同时综合资金周转、风险备用授信因素及日常经营履约担保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融资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8.8亿元的担保额度,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6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4亿元。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综合授信以及担保额度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失效。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综合授信以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

二、担保额度具体情况

(一)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情况

(二)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情况

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经营决策层可以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需求合理调整对各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额度。

三、公司及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江海经济园区

4、法定代表人:朱钰峰

5、注册资本:585,031.6427万元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四顶山路与乳泉路交口东南角

4、法定代表人:孙国亮

5、注册资本:219,910.24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以上2023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协鑫集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协鑫集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

4、法定代表人:崔晓龙

5、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6、经营范围:(一)开发太阳能电站,并提供光伏全套系统解决方案,为集成设备、太阳能发电系统设计、采购及维修维护提供服务;研究、销售:太阳能设备、新能源发电设备;投资管理;电力技术咨询,承装电力设施;从事上述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二)光伏集成科技、新能源领域的投资;(三)受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械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3、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四)在中国境内设立可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五)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工程建设管理;(六)新能源智能汽车和汽车零部件销售及售后服务,以及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以上2023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四)张家港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张家港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张家港市杨舍镇晨丰公路288号1-6

4、法定代表人:陈学新

5、注册资本:139,317.7747万元

6、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加工、销售太阳能设备、太阳能控制设备、太阳能发电安装系统、新能源发电设备、分布式电源及其配套产品、太阳能灯具及相关电子产品;太阳能发电系统设计、维修维护服务;对太阳能发电项目的投资管理;太阳能发电;电力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以上2023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五)徐州鑫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徐州鑫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沛县经济开发区韩信路北侧

4、法定代表人:仇东军

5、注册资本:110,000万元

6、经营范围:光伏设备及元器件研发、制造、销售,光伏发电。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以上2023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六)句容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句容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句容市郭庄镇空港新区空港大道999号

4、法定代表人:韩春荣

5、注册资本:90,000万元

6、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加工、销售太阳能设备、太阳能控制设备、太阳能发电安装系统、新能源发电设备、分布式电源及其配套产品、太阳能灯具及其配套产品;太阳能发电系统设计、维修维护服务;对太阳能发电项目的投资管理;光伏发电;电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以上2023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七)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盐城市阜宁经济开发区香港路888号(A)

4、法定代表人:韩春荣

5、注册资本:57,477 万元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以上2023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八)协鑫绿能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协鑫绿能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疏港路1号龙潭物流基地3-100号

4、法定代表人:郭奕辰

5、注册资本:60,000万元

6、经营范围:太阳能电站的设计、施工、安装及工程;太阳能光伏系统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电力工程设计与施工;合同能源管理;电站设备及配件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以上2023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九)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鸠兹大道18号

4、法定代表人:施佳伟

5、注册资本:80,000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以上2023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十)合肥鑫昱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合肥鑫昱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乳泉路与四顶山交口东南角

4、法定代表人:孙国亮

5、注册资本:1,800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以上2023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十一)协鑫集成科技(香港)有限公司(GCL System Integration Technology (Hong Kong) Limited)

1、公司名称:协鑫集成科技(香港)有限公司(GCL System Integration Technology (Hong Kong) Limited)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香港九龙柯士甸道西一号环球贸易广场17楼1703-1706室

4、董事:张坤

5、注册资本:800万港元

6、经营范围:太阳能材料、设备、电子电器的销售、采购、进出口;咨询服务。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以上2023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十二)协鑫集成科技(新加坡)有限公司(GCL System Integration Technology PTE. LTD.)

1、公司名称:协鑫集成科技(新加坡)有限公司(GCL System Integration Technology PTE. LTD.)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22 Sin Ming Lane #06-76 Midview City Singapore 573969

4、董事:张坤、方建才、郑加镇

5、注册资本:50万新加坡元

6、经营范围:Engineering services in clean energy systems.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以上2023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十三)GCL System Integration Technology Gmbh

1、公司名称:GCL System Integration Technology Gmbh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Leopoldstr 8 80802 Munich, Germany

4、董事:Philipp Matter、张坤、方建才

5、注册资本:2.50万欧元

6、经营范围:可再生能源领域的系统工程服务(如太阳能),可再生能源领域的相关业务及产品和相关配件的销售。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以上2023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十四)GCL System Integration Technology LLC

1、公司名称:GCL System Integration Technology LLC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One Market Street, Steuart Tower, Suite 1800, San Francisco, CA 94105

4、董事:郑任

5、注册资本:30万美元

6、经营范围:清洁能源材料及设备的制造、投资、销售、工程。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以上2023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十五)GCL Solar Japan Co.,Ltd.

1、公司名称:GCL Solar Japan Co.,Ltd.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東京都千代田区丸之内2-3-2邮船大厦1F

4、法定代表人:张坤

5、注册资本:500万日元

6、经营范围:清洁能源的市场开拓 、清洁能源发电设备的投资、清洁能源的贩卖、清洁能源发电设备相关的安装工程、所有前述业务相关的一切业务。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以上2023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十六)合肥协鑫集成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合肥协鑫集成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石池路与四顶山路交口东南角

4、法定代表人:孙国亮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包装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以上2023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以上所有控股子公司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担保的具体期限和金额等依据被担保公司与业务相关方最终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意见

1、随着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发展及子公司各项业务的快速开展,根据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需加大融资能力,通过提供担保,解决子公司经营中对资金的需求问题,有利于子公司保持必要的周转资金,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能直接或间接分享子公司的经营成果。

2、本次担保对象为控股子公司,在担保期限内公司有能力控制其生产经营管理风险及决策,可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3、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新增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发生的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累计发生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96,813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63.69%,公司未发生违规及逾期担保情形。

公司及控制的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4-041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择机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总额度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鉴于公司海外销售主要采用美元及欧元结算,受汇率波动的影响较为明显,随着公司海外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外汇结算业务量的逐步增加,当收付货币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充分利用外汇工具,降低汇率变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二、外汇远期结售汇品种及业务规模

公司拟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择机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规模根据业务的实际需要,额度累计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

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企业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者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

三、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其仍存在一定的机会成本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外汇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因内控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若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将造成远期结汇无法按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目前公司海外赊销业务全面采用出口信用保险控制回款风险,并且拥有一定量的外币融资额度可用于调剂反向购汇平仓处理。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对订单进行调整,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公司可以采取部分金额操作远期的方法,并且向银行申请30-60天的展期权限。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外汇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对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及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额度,做好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控制交易风险。

2、公司将采用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公司能够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当汇率发生大幅波动,如果远期结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将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3、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应收账款的管控力度,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4、公司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须严格按照公司的外币收款预测进行,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不得超过实际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总额,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海外销售主要采用美元及欧元结算,随着公司海外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外汇结算业务量的逐步增加,在保障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利于降低货币汇率波动对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择机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4-042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或“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一、概述

1、投资目的:

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用于开立日常结算所需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非融资性保函等,可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创造资金的时间价值。

2、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

3、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的投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6、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在购买结构性存款时与相关主体如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7、审议程序:本次公司拟购买结构性存款的授权金额未达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授权实施: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风险及控制措施

投资风险:结构性存款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仍然会受到金融市场及宏观经济的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在上述授权额度内的资金仅限于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不得进行证券投资等其他对外投资行为。为有效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结构性存款,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用于开立日常结算所需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非融资性保函等,有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可以提高存量资金的效益,降低财务费用,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4-043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

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及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的盘点、清查、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3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包括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及商誉等,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拟计提2023年度各项减值准备35,679.10万元,明细如下表: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4、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应收款项

2、存货

3、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等长期资产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减值损失合计35,679.10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2,071.49万元,相应减少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2,071.49万元。本次计提的减值损失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计提减值损失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财务信息,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4-044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通知》(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7 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公司相应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2、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解释第17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解释第 17 号。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解释第17号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4-046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网上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使投资者更全面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内容,公司定于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5:00一17:00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举行,投资者可登录“互动易”网站(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蒋卫朋先生、独立董事程博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方建才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马君健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8日(星期三)15:00 前访问“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中公司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4-049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出具的《关于更换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原指定侯海涛先生、徐亚芬女士担任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再次作为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为赵志丹先生、李然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方便日后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开展,赵志丹先生、李然先生接替侯海涛先生、徐亚芬女士继续履行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职责。本次变更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赵志丹先生、李然先生。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赵志丹:现任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保荐代表人,曾负责或参与的项目包括洪城环境公开发行可转债、华伍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莎普爱思非公开发行股票、新疆天业公开发行可转债、协鑫集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大名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项目,执业记录良好。

李然:现任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高级副总裁、保荐代表人,曾负责或参与的项目包括华伍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协鑫集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项目,执业记录良好。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4-050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或“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在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融资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9.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4.3亿元的担保额度,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担保额度,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综合授信以及担保额度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失效。

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及2023年8月4日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新增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芜湖鑫欣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新增提供不超过4,000万元担保额度;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句容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新增提供不超过9,000万元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自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失效。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及2024年2月2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新增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对全资子公司协鑫储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1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失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了两份《最高额保证协议》,为子公司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协鑫”)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的《开立国内信用证协议》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每份《最高额保证协议》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

公司与安徽上瑞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人”)签署《保证合同》为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协鑫”)与债权人签署的《保理业务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保理融资本金人民币3,000万元。

上述担保在已经审议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方1

1、公司名称: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年04月02日

3、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四顶山路与乳泉路交口东南角

4、法定代表人:孙国亮

5、注册资本:219,910.24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以上2023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8、股权结构:公司控制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80.71%股权。

9、其他说明: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方2

1、公司名称: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2年10月25日

3、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鸠兹大道18号

4、法定代表人:施佳伟

5、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以上2023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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