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04月22日 01:46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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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88317 公司简称:之江生物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受市场需求变化影响,公司自主分子诊断试剂产品和仪器设备的销售收入出现大幅下滑,同时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相关存货计提跌价准备,上述因素导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同比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积极调动各方面资源,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积极推进项目研发投产建设,努力实现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但受产业政策变化、汇率波动、研发成果转化不确定性以及降本增效时效性等因素可能会影响公司经营成果。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之“四、风险因素”。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36,857,073.34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21,043,994.66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1,884,688.8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67,040,533.82元。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全体股东长远利益及未来发展等因素,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国内技术先进、产品齐全的分子诊断领军企业,专注于分子诊断试剂和仪器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秉承“质量第一,服务第一”的理念,在公共卫生安全和临床诊断领域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及一站式技术服务,致力于为健康医疗事业做出贡献。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分子诊断试剂和仪器设备。产品广泛应用于突发公共卫生安全、医学临床诊断、出入境检验检疫、食品安全等领域,远销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

分子诊断试剂方面,公司分子诊断试剂属于体外诊断试剂的范畴,被国内众多知名医院等机构认可和使用。公司共有500多项产品,已形成20大系列,是国内感染性疾病分子诊断产品最为齐全的企业之一,覆盖了绝大多数国家法定传染病。

仪器设备方面,已形成11大系列:快速自动化核酸提取系列、组织样本自动化处理系列、试剂分液系列、样本前处理分杯系列、分子检测前处理工作站系列、测序样本前处理工作站系列、快速实时荧光检测系列、分子检测一体机、分子检测流水线系列、生产实验自动化系列、移动检测车系列。系列化的仪器设备用于更好的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实现了从半自动化到全自动化的跨越,能够有效地解决国内传统分子诊断技术操作复杂、耗时长、自动化程度低、应用局限等行业难点。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取得111项国内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凭证,其中III类医疗器械注册证39项,II类医疗器械注册证3项,另外共249个产品获得欧盟CE认证。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专注于分子诊断试剂和仪器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已建立起覆盖研发、采购、生产、销售、服务的质量管理体系。

采购方面:公司综合考虑产品质量、供货速度、经营规模等因素,严格按照制定的供应商筛选及考核机制、采购和验收标准执行,从源头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

生产方面:通过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订单需求情况结合公司销售计划、库存情况安排生产,同时,对产品根据预期销售量及重要程度的不同进行分类管理,分别确定不同的安全库存量。

销售方面:公司利用较为完善的营销体系,由销售部门建立业务渠道和客户关系网络,收集与公司业务相关的项目信息,直接或通过经销商间接向下游医疗机构、第三方医学检验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海关等客户销售分子诊断试剂和仪器设备。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公司所处行业发展阶段、基本特点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医药制造业(分类代码C27);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属于医药制造业中的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行业(分类代码C358)。公司目前主要产品属于《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规定的体外诊断试剂。

体外诊断是指在人体之外,通过对人体样本(各种体液、细胞、组织样本等)进行检测而获取临床诊断信息,进而判断疾病或机体功能的产品和服务,国际上统称IVD(InVitroDiagnostic)。原理是通过试剂和体内物质在体外的反应强度或速度来判断体内物质的性质和数量,用来判断人体的生理状态。体外诊断按照检测方法分类主要包含免疫诊断、生化诊断、微生物、分子诊断、血液学诊断、POCT等几大方面,发达国家的临床免疫诊断和生化诊断市场已经接近成熟,而POCT和分子诊断是诊断市场的主要增长点。分子诊断主要应用于感染性疾病、肿瘤诊断、遗传病诊断、优生优育等,是体外诊断增速最快的子行业。

近年来全球体外诊断市场规模增长稳定。根据kalorama出版的《TheWorldwideMarketforInVitroDiagnostic(IVD)Tests,15thEdition》报告,2022年全球体外诊断市场将达到1,274亿美元,其中948亿美元来自非COVID-19IVD检测,326亿美元来自COVID-19检测。预计2027年将达到约1,400亿美元。根据不同区域分析,全球体外诊断需求市场还主要分布在北美、欧洲、日本等发达经济体国家,而中国、印度、俄罗斯、巴西等发展中国家作为新兴市场却是全球增速最快的国家。由于人口基数大、经济增速快以及老龄化程度不断提高,近几年医疗保障投入和人均医疗消费支出持续增长,在IVD市场中的份额预计会不断攀升。其中,分子诊断主要应用于感染性疾病、肿瘤诊断、遗传病诊断、优生优育等,是体外诊断增速最快的子行业。目前分子诊断行业基础设施数量级增长,应用领域得到多元拓展,行业快速发展,平台的创新速度加快,产品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让产品与技术的创新成为国内IVD行业比肩国际化行业龙头企业的重要手段。

(2)主要技术门槛

体外诊断行业汇集了生物、医学、机械、光学、电子(微电子)、计算机、工程学、工业设计与制造等相关专业技术,技术门槛高。新技术的不断运用和更新,客观上也缩短了行业技术的更新周期,对企业技术的积累以及人员的专业要求提出了较大的挑战。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相继获得权威机构的认可和荣誉,在2022-2023年度中国医药行业最具影响力榜单评选中获得“医疗器械50强企业”称号,上榜2023上海新兴产业企业100强、2023上海民营制造业企业100强、2023上海制造业企业100强,获批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外界认可度越发凸显。

公司作为国内技术先进、产品齐全的分子诊断领军企业,专注于分子诊断试剂和仪器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突发公共卫生安全、医学临床诊断、出入境检验检疫、食品安全等领域,在相应领域中公司产品具有较强竞争优势。

(1)突发公共卫生安全领域

公司依托智能高效的研发平台和数据资源,建立了全流程应急事件快速响应机制,可以实现技术成果的快速转化。公司在数次重大疫情爆发之际,持续发出“中国声音”,在突发公共卫生安全领域中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在疫情防控方面一直走在研发前沿:

2020年,公司作为首批获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注册证的企业快速量产。公司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获得欧盟CE认证和多个国际认证,并被列入WHO应急使用清单(EUL),试剂盒保障国内疫情防控的同时销往国外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为全球疫情的防控提供了重要保障;

2018年,公司研制的寨卡病毒核酸检测试剂被WHO认可,并批准纳入紧急使用评估和清单(EUAL),公司系中国唯一入选企业;

2014年,非洲埃博拉病毒爆发流行之际,公司研制的核酸检测试剂第一时间获得欧盟CE认证,并跟随中国援非医疗队在非洲协助“抗埃”;次年,公司的埃博拉病毒核酸检测试剂被列入 WHO 官方采购名录,系亚太地区唯一入选企业;

2013年,公司研制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核酸检测试剂获得 CFDA 批准,成为首批商品化核酸检测试剂,率先批准上市;

2008年,手足口病疫情爆发,公司在国内首先研发出荧光定量核酸检测试剂。

(2)HPV领域

宫颈癌是目前唯一一种病因明确的恶性肿瘤,即高危HPV亚型持续性感染所致。宫颈癌前病变是个相对较长时间的过程,使得干预和治疗成为可能,关键在于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通过HPV病毒分型检测,可以全面综合的评估 HPV 病毒的感染状态,为临床诊断提供依据。公司的HPV产品已经获得CFDA/NMPA、欧盟CE认证,通过了VALGENT-4、AML等权威项目或机构的产品性能评估,并参与了WHO的国际参考品协作标定。公司进入HPV检测领域的时间较早,具有较强的技术领先优势。公司在HPV领域有多款核酸检测试剂产品,包括了HPV15型、HPV2+12型、HPV16&18 型,基于多重实时荧光定量PCR技术,在方法学上优于传统的PCR杂交法,简化了客户操作,可以降低污染风险和假阳性结果。

公司HPV领域的终端客户优质且权威,主要应用在临床诊断领域,主要终端客户有北京协和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上海瑞金医院、上海中山医院、上海华山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上海长海医院、上海第六人民医院、中日友好医院、上海新华医院、北京朝阳医院、北京妇产医院等。

(3)呼吸道领域

呼吸道感染是指致病微生物侵入呼吸道并进行繁殖导致的疾病。根据其部位分为上呼吸道感染和下呼吸道感染。前者包括鼻炎、咽炎和喉炎;后者包括气管炎、支气管炎和肺炎。国家《流行性感冒诊疗方案2019版》推荐使用实时PCR核酸检测技术进行病原学检查,因其特异性和敏感性最好,且能区分病毒类型和亚型。

公司在呼吸道领域深耕多年,拥有丰富的产品线,形成了新冠病毒、甲型 H1N1病毒、人感染H7N9病毒、甲、乙型流感病毒联合测定、肺炎支原体及肺炎衣原体联合测定、呼吸道合胞病毒等核酸检测试剂。目前取得相关III类注册证书10余项,为同行业公司中最为齐全的企业之一,在行业内具有领先地位。

(4)核酸提取试剂领域

公司核酸提取试剂结合纳米磁珠制备技术,开发了能兼容DNA和RNA吸附的磁珠,满足了在同一样本中同时提取不同类型核酸病原体的需求。纳米磁珠制备技术注重源头创新,是一种应用于核酸提取的专项技术,其中纳米磁珠是分子诊断在提取环节所应用的核心原材料。目前磁珠制备技术大多被欧美厂商所掌控,国内能自主生产磁珠的企业较少,同行业公司使用的磁珠多以外购为主,但公司自主研发了核酸提取过程中所需的核心原料纳米磁珠。

公司的磁珠制备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在制备适应各种病原体核酸提取的性能最佳的纳米磁珠方面拥有多项发明专利,如“制备单分散有机/无机复合纳米微球的聚合方法”、“高磁含量单分散亲水性磁性复合微球的制备方法”及“具有快速磁场响应性的功能高分子复合微球的制备方法”等。公司可以针对不同样本类型以及不同病原体开发不同的磁珠,打破了欧美厂商的垄断,实现进口替代。公司磁珠除了满足自身生产研发外,还出口至德国、俄罗斯、法国、澳大利亚等国家。

(5)自动化检测领域

公司结合纳米磁珠制备技术,开发了多款核酸提取、检测仪器,如Autrax全自动核酸检测前处理系统、EX系列自动核酸提取仪、便携式实时荧光定量PCR分析仪(Mic qPCR)、Autra Mic 一体化核酸检测系统等。上述设备能够有效地解决国内传统分子诊断技术操作复杂、耗时长、自动化程度低、应用局限等行业难点,实现仪器设备的产业化,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其中研制的“青耕一号”高通量全自动核酸检测平台(全自动核酸提取纯化及实时荧光 PCR 分析系统)是国内领先使用柔性机械臂的核酸检测系统,是国际先进的高通量“样本进-结果出”的全自动核酸检测流水线,已获得国内III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作为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集多种自主创新技术于一体的高通量、全自动核酸检测平台,该产品可支持智能化、多用途、多场景的移动检测模式,可实现“样本进,结果出”的全自动化核酸检测流程,对核酸检测的应用普及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针对现场即时检测需求,公司推出“红铠甲”、“蓝铠甲”等移动P2+核酸检测车,可满足不同场景的核酸检测。“红铠甲”移动P2+核酸检测车,作为一个移动式P2+微生物实验室,将专业PCR实验室内能够做的核酸检测,搬到距离被筛查人群最近的地方,采样即检测,减少样本转运中的风险,缩短由于样本长距离周转所延长的检测时间,以最快的速度提供核酸检测结果。采用科学设计,“三区、三缓、一洗消”布局高度集约化,具备有从样本采集、自动化样本前处理、自动化核酸提取、自动化进行核酸检测到最后出具报告全流程功能,整车密封、负压,达到加强型P2级生物实验室安全防护标准。在车辆微缩的空间中,内部搭载的检测核心即为前期自主开发的实验室小型核酸检测自动化设备,流程自动化使其单车日检测通量最高可达1万管,将样本采集、分杯、自动化的样本前处理、核酸提取、核酸检测到最后出具报告全流程全部串联起来形成一个智慧化的系统。“蓝铠甲”全自动P2+核酸检测车也是一个移动式 P2+微生物实验室,相对“红铠甲”移动 P2+核酸检测车虽通量小,但更灵活。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

1)新技术

分子诊断的技术方向目前主要聚焦于简便化、高精化、自动化、系统化、移动化。多重PCR、NGS、熔解曲线、分子诊断POCT、快速提取、单分子测序及检测、CRISPR等技术是研究与应用的主要方向。

2)新产业

体外诊断上游层面,很多公司积极布局分子诊断原料行业,尽力降低对外部的依赖;同时积极与科研院所合作,解决核心原材料自主可控,稳定供应的问题;中游层面,引入精细化管理,强化生产自动化、智能化;下游层面,适应国家医疗政策,积极布局销售端。

3)新业态和新模式

一是强强联手。体外诊断生产制造公司积极与国际巨头或者与研发、流通领域强强联手,积极整合各自优势资源,协同发展;二是基于已有的产品线和全球市场基础,布局全球分子诊断市场开拓;三是充分利用互联网+的机遇,推进网上医院建设,同时积极布局家用体外诊断市场。

(2)未来发展趋势

从技术方向来分,IVD 市场主要有生化诊断、免疫诊断、分子诊断、微生物诊断、血液诊断、POCT(场景分)等方向。其中,生化诊断、免疫诊断和分子诊断,各有其适用的疾病诊断领域。在传染病领域,分子诊断能在传染病极早期即免疫反应还没有发生时进行检测,对于防控价值巨大;而在优生优育、性病、肿瘤筛查尤其是二次筛查、肿瘤诊断和伴随诊断、肝炎等慢病管理等领域,分子诊断因其精准性而具有显著优势。

在精准医疗背景下,分子检测企业未来将呈现多种发展模式:核心原料一诊断试剂一仪器装备一诊断服务的解决方案供应商;以诊断过渡到治疗的跨行业发展;深耕某一领域,以极致的产品与服务,多样的技术平台所呈现出的复合化全诊断平台等。以全自动高通量为技术门槛的自动化设备可以打造分子检测实验室制造和供应链系统,是分子检测行业发展的重要载体。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民老龄化趋势越发明显,大量检测与医疗需求被释放。由于分子检测基础设施大规模放量,成本大幅下降,应用产品越发广泛。同时患者数量和标本数量不断增长,对医学实验室检测能力、检测质量和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实现快速、准确、安全高通量的样本处理,实验室自动化流水线是必然趋势。第二种是以个性化,小型便捷化为核心的分子 POCT产品。以个性化为核心的精准诊断对分子POCT的发展应用带来了新的驱动力。分子POCT产品具有使用方便、空间小、高效以及准确度高等多项优势,对于疾病预防、确定病因、预后效果、提高治疗有效性和减少医疗成本有重大意义,能满足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临床检测需要。目前分子POCT整体市场规模不大,但发展很快,医院临床科室渗透率还较低,尤其是在基层及个人用检验设备不多,未来随着老龄化带来的慢性病高发、收入水平的提升以及纳入医保和分级诊断等政策的支持,分子POCT市场有望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扩大其在分子诊断领域的应用范围。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433.33万元,同比下降88.21%,归属于上市公司的股东净利润-13,685.71万元,同比下降118.0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523.71万元,同比下降121.80%。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0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8日发送至各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邵俊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管理层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坚持技术创新集中产品优势,紧跟市场发展,实现了较为稳定的经营业绩。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同时,董事会认真对管理层进行指导和监督,持续规范公司治理,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3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36,857,073.34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21,043,994.66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1,884,688.8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67,040,533.82元。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全体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因素,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基于审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邵俊斌先生、倪卫琴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0、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讨论和审议,较好的推动过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1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2、审议通过《关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编制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13、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审计委员会切实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编制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1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15、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1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1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对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如下,在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简化分红程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制定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拟将2022年5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中回购的2,546,351股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调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由194,704,350股减少为192,157,999股,注册资本将由194,704,350元减少为192,157,999元。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19、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7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3日 14点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陈行路2388号8幢102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3日

至2024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4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10、议案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4年5月10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6:30)

(三)登记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2168号9号楼1楼大厅

(四)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2168号9号楼

联系电话:021-34635507

传真:021-34635507

联系人:倪卫琴

特此公告。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1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8日发送至各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海洋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3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合规运作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权益、公司利益以及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监事会认为: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全体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因素,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监事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基于审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存放、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法违规存放、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8、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通过《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提高了分红频次,增强了投资者回报水平,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而影响上市地位。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2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事务所的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03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701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2人

最近一年(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8,764万元

最近一年(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97,289万元

最近一年(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4,159万元

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9家

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3,684万元

上年度(2022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涉及人员21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6次,涉及人员15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7.50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收费6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7.5万元。2024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协商确定。

二、拟聘请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3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之江生物”)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关于同意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14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8,676,088.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3.22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03,780,523.36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144,950,478.12元,另扣减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6,508,406.19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942,321,639.0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1年1月1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0039号)。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18,956.1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注: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和用于现金管理金额详情见本专项报告二、(二)及三、(四)。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大道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滩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江高科技园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之江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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