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年04月22日 01:46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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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电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苏州通用智科电梯服务有限公司、苏州朗通绿色电梯服务有限公司、苏州创通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通用电梯(上海)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的范围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电梯生产经营、配件及维保业务,主要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要素,重点关注风险评估过程,内部信息传递和财务报告流程,对控制有效性的内部监督和自我评价,与内部环境有关的控制等公司层面的内部控制,以及公司治理、人力资源、筹资管理、资金管理、釆购业务管理、销售业务管理、资产管理、对外担保业务管理、内部监督、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管理等业务控制活动。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管理、采购业务管理、销售业务管理、存货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1、制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目标是:确保合规、防范风险、提升管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管理要求,分析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高风险和重要业务事项,制定了科学合理的评价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包括公司内部控制评价范围、评价时间、人员组成、相关规章制度、评价流程、评价方法、工作底稿填写要求、样本抽取检验要求、缺陷认定标准、评价人员权利义务、纪律要求及评价中需重点关注的问题等,经批准后实施。评价工作方案以全面评价为主,涵盖了上述2023年1-12月梳理的所有内部控制流程模块和主要制度,重点关注了高风险领域和重要业务事项。

2、成立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织

根据上述评价范围及业务事项,成立了对应的内控评价工作小组。

3、组织实施自我评价工作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规定的程序执行。

评价过程中,内控评价工作小组采用了个别访谈、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适当方法,广泛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

4、评价工作组做出评价结论

内控评价工作小组组长汇总评价结果,对现场初步认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进行全面复核、分类汇总,对缺陷的成因、表现形式及风险程度进行定量或定性的综合分析,按照对控制目标的影响程度判定缺陷等级,根据缺陷的综合影响出具自我评价结论。对于认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工作组就部门提出整改建议,要求责任部门及时整改,并跟踪其整改落实情况;已经造成损失或负面影响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编制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小组根据已汇总的评价结果和认定的内部控制缺陷为基础,综合内部控制整体情况,客观、公正、完整地编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审议批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报送公司经理层、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批准,由董事会最终审定后对外披露或以其他形式加以合理利用。

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性的自我评价

(一)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情况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二)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3、对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

不适用。

三、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沟通交流;与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相关人员沟通交流;查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资料、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等相关文件;查阅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查看生产经营现场等措施,从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合规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东兴证券认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健全,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于2023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较为公允地反映了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覃新林 卢文军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电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对通用电梯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通用电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公司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700万元。2023 年度公司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实际发生的总金额为人民币858.1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通用电梯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7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与类别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与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以下简称“南京朗诗”)、速菱快速电梯(苏州)有限公司(曾用名中海三菱电梯(苏州)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以下简称“速菱快速”)、苏州堡威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以下简称“苏州堡威”)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2,700 万元人民币,具体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本着公允、互惠互利的原则,采用市场价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上一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关联人介绍

(1)法定代表人:周勤

(2)注册资本:10100万元人民币

(3)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建邺路108号501室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房地产开发经营;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饮服务;食品销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承接档案服务外包;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评估;企业管理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专用设备修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家政服务;日用百货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通信设备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健身休闲活动;数据处理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票务代理服务;品牌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安防设备销售;代驾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餐饮管理;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6)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南京朗诗系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朗诗绿色生活服务有限公司(1965.HK)在境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实际业务主体。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朗诗绿色生活服务有限公司总资产108,782.70万元,净资产为26,510.00万元。2023年销售收入为93,127.50万元,净利润为-13,526.20万元。(以上数据业经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朗通绿色电梯服务有限公司系公司与南京朗诗共同出资设立,其中南京朗诗持股20%。南京朗诗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朗通绿色电梯服务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

南京朗诗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二)速菱快速电梯(苏州)有限公司(曾用名中海三菱电梯(苏州)有限公司)

1、关联人介绍

(1)法定代表人:孙国林

(2)注册资本:10800万元人民币

(3)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华天路1658号

(4)经营范围:电梯、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的生产、改造、安装、维修、销售;机械设备生产、销售;从事公司生产产品同类商品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速菱快速的股权结构如下:

(6)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速菱快速总资产8,916.98万元,净资产为4,006.07万元。2023年销售收入为14,952.87万元,净利润为401.6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徐津先生系速菱快速实际控制人孙国林先生之女婿,速菱快速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

速菱快速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苏州堡威技术有限公司

1、关联人介绍

(1)法定代表人:袁超

(2)注册资本:664.14204万元

(3)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吴溇港西侧

(4)经营范围:机械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产销:自动化设备及配件、传动机器设备及配件、机床设备及配件、工夹模具;实业投资;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苏州堡威的股权结构如下:

(6)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苏州堡威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4,277.73万元,净资产为3,051.10万元。2023年销售收入为7,287.72万元,净利润为395.8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徐志明、董事兼副总经理张建林、董事孙峰、顾月江为其股东,苏州堡威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

苏州堡威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参照公司与其他公司发生同类交易的价格,最终确定交易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或订单由交易双方根据产品供应需求及市场情况具体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所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也不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定位和长远利益。上述关联交易未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形成不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700万元。

该事项无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及发展需求进行的,符合市场公允定价,遵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关联董事在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本次议案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审查意见,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方式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

覃新林 卢文军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电梯”或“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如下:

一、保荐工作概述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四、其他事项

保荐代表人:

覃新林 卢文军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专项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电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对通用电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40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40,000股,募集资金总金额为258,772,4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41,778,719.3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6,993,680.6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月1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报告文号:XYZH/2021NJAA20002)。

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以及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由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安排调整如下: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情况

2021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869,326.54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939,096.74元,共计10,808,423.28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置换金额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关于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XYZH/2021NJAA20006号)。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三)募投项目调整情况

2022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及《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电梯智能制造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和实验室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同意募投项目“营销维保服务网络升级项目”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实施主体并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业务布局情况选择合适地点搭建网点分布及数量而变更实施地点;同意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和实验室建设项目”新增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为实施主体并调整技术研发中心实施地点。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等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均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并分别与苏州农村商业银行七都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七都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盛泽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盛泽支行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结余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本次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节余募集资金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所处的电梯行业下游主要客户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近年来,受到房地产深度调控等因素影响,下游部分客户出现了流动性紧张的情况。公司根据市场变化情况,积极采取措施降本增效,优化募投项目的配置,尽量提高募投资金使用效率,争取结余更多资金以应对未来可能面临的市场竞争和挑战。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节余金额中,包括未使用的铺底流动资金,以及尚未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质保金等款项。因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及手续费。

具体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电梯智能制造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节约、合理及有效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

(二)“技术研发中心和实验室建设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2022年8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和实验室建设项目”新增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为实施主体并调整技术研发中心实施地点。将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地点变更为苏州市吴江区太湖新城,利用了现有建筑,节省了原计划的建筑工程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

(三)“营销维保服务网络升级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为更有效利用投资资金,更好发挥现有营销维保服务网络的作用,公司拟根据市场变化情况采用更加灵活多样的营销体系建设方式,在全国范围内持续建设和完善营销服务体系,拟不按原计划推进营销维保服务网络升级项目建设,形成了资金节余。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同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6,371.25万元(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铺底流动资金及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在上述募投项目节余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前,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尾款将继续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进行支付,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节余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和质保金将全部由自有资金支付。同时,授权公司相关人员负责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宜。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市场变化情况和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召开了专门会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

覃新林 卢文军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

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 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7家。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通用电梯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信永中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后该议案于2023年5月18日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及线下会议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相关的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三)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内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是国内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大型审计机构,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信誉良好、证券执业资格完备,拥有较强的实力和专业服务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4-014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3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40号)同意注册,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4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4.31元/股,募集资金总金额为258,772,4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41,778,719.3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6,993,680.6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月1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报告文号:XYZH/2021NJAA20002)。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 2023年12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系募集资金置换后募投项目投入的金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子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相关监管协议。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相关监管协议履行。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1-12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技术研发中心和实验室建设、营销维保网络升级用于提升公司研发和营销能力,均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电梯智能制造项目尚未实施完毕,暂时无法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4-017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19日,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报告》及《2023年度报告摘要》。

为使广大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2023年度报告摘要》于2024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4-013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700万元。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召开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与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速菱快速电梯(苏州)有限公司(关联方中海三菱电梯(苏州)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名称变更为速菱快速电梯(苏州)有限公司。

)及其关联方、苏州堡威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2,700 万元人民币,具体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周勤

注册资本:10100万元人民币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建邺路108号501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房地产开发经营;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饮服务;食品销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承接档案服务外包;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评估;企业管理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专用设备修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家政服务;日用百货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通信设备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健身休闲活动;数据处理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票务代理服务;品牌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安防设备销售;代驾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餐饮管理;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系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朗诗绿色生活服务有限公司(1965.HK)在境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实际业务主体。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朗诗绿色生活服务有限公司总资产108,782.70万元,净资产为26,510.00万元。2023年销售收入为93,127.50万元,净利润为-13,526.20万元。

2.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系公司与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其中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0%。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朗通绿色电梯服务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

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二)速菱快速电梯(苏州)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孙国林

注册资本:10800万元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华天路1658号

经营范围:电梯、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的生产、改造、安装、维修、销售;机械设备生产、销售;从事公司生产产品同类商品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速菱快速电梯(苏州)有限公司总资产8,916.98万元,净资产为4,006.07万元。2023年销售收入为14,952.87万元,净利润为401.66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徐津先生系速菱快速电梯(苏州)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国林先生之女婿,速菱快速电梯(苏州)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

速菱快速电梯(苏州)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苏州堡威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袁超

注册资本:664.14204万元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吴溇港西侧

经营范围:机械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产销:自动化设备及配件、传动机器设备及配件、机床设备及配件、工夹模具;实业投资;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苏州堡威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4,277.73万元,净资产为3,051.10万元。2023年销售收入为7,287.72万元,净利润为395.82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徐志明、董事兼副总经理张建林、董事孙峰、顾月江为其股东,苏州堡威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

苏州堡威技术有限公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参照公司与其他公司发生同类交易的价格,最终确定交易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或订单由交易双方根据产品供应需求及市场情况具体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所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也不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定位和长远利益。上述关联交易未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形成不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及发展需求进行的,符合市场公允定价,遵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关联董事在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本次议案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审查意见,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方式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4-012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经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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