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2日 01:46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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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审议了27个议案,历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决议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2月10日,公司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4)《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2022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7)《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8)《关于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关于授权总经理处理未回收的保证金款项相关债权事宜的议案》;

(12)《2022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3)《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14)《关于提议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2023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5)《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6)《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5、2023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召集、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13个议案,全部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2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2、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1)《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8)《2022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2023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1)《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度,各专门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意见。报告期内,分别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 次。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2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推动公司经营管理等方面持续健康的发展。

(五)公司规范治理情况

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规范公司治理、科学经营管理,严格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诚信经营,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最大化。

三、2024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1、推动2024年经营发展计划

2024年公司将合理使用资金,提高生产经营效率。加大在研发及技术创新方面的投入,购置先进的研发设备及开发设计软硬,根据下游市场情况合理布局营销及维保网络体系,提高营销网络和营销队伍作用,完善适应公司发展的营销维保服务体系。加快研发、生产、管理、销售等领域高素质人才的引进力度,增加人才储备,特别是继续加强外贸团队的建设,努力扩大外贸销售规模。同时增加对现有人才的教育培训投入,增强公司人才竞争力。积极响应市场需求,完善既有建筑加装电梯事业部配置,提高对加装电梯市场的服务能力,着力既有建筑加装电梯、电梯维修改造后市场等领域的布局。另外,公司将严格按照现有轨交业务要求执行,深入了解轨交产品的技术要领,为后续拓展更多高铁、地铁等轨道交通项目提供坚实基础。

2、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

2024年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优化公司治理结构,诚信经营,规范公司运作,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最大化。

3、重视信息披露质量,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

董事会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编制并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参加公司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监督、建议等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现将 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出席公司会议的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5次,本人实际出席5次,均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2023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股东大会3次。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议案的讨论并发表合理的建议,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对出席的所有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23年2月10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事项表示同意: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2023年4月26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事项表示同意:

(1)《关于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

(4)《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5)《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事项》;

(6)《关于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关于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说明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3、2023年8月25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事项表示同意: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关于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说明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4、2023年10月24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事项表示同意:

(1)《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5、2023年11月28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事项表示同意:

(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守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分别就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审计机构续聘、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提出了专业方面的建议,并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专业委员会的职责。

2、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守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选举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随时监督和核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任职资格情况,及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积极推动了公司持续快速的发展和核心团队的建设。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用参加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等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情况等进行了解,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我们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起到应有的作用。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2023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签字:

陈利芳

2024年4月19日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参加公司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本人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监督、建议等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现将 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出席公司会议的情况

本人2023年11月10日开始任职,2023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1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1次,本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实际出席1次,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2023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股东大会1次。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议案的讨论并发表合理的建议,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对出席的所有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23年11月28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事项表示同意:

(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守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选举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随时监督和核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任职资格情况,及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积极推动了公司持续快速的发展和核心团队的建设。

2、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守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用参加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等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情况等进行了解,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我们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起到应有的作用。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2023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签字:

顾秦华

2024年4月19日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参加公司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本人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监督、建议等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现将 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出席公司会议的情况

本人2023年11月10日开始任职,2023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1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1次,本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实际出席1次,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2023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股东大会1次。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议案的讨论并发表合理的建议,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对出席的所有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23年11月28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事项表示同意:

(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本人2023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2、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守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用参加董事会等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情况等进行了解,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我们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起到应有的作用。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2023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签字:

郑长虹

2024年4月19日

关于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XYZH/2024NJAA2F0018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电梯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3年4月19日出具了XYZH/2024NJAA2B0024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披露的要求,通用电梯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通用电梯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是通用电梯公司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通用电梯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除对通用电梯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以及将本专项说明后附的汇总表所载项目金额与我们审计通用电梯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时通用电梯公司提供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对外,我们没有对本专项说明后附的汇总表执行任何附加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通用电梯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通用电梯公司2023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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