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04月18日 02:48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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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88665 公司简称:四方光电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阐述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6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0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020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5.37%。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3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0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转增3,01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0,010万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股本总额。

以上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气体传感器、气体分析仪器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构建了基于非分光红外(NDIR)、光散射探测(LSD)、超声波(Ultrasonic)、紫外差分吸收光谱(UV-DOAS)、热导(TCD)、激光拉曼(LRD)、金属氧化物半导体(MOX)等原理的气体传感技术平台,形成了气体传感器、高端气体分析仪器两大类产业生态、百余种不同产品。为更好的反映公司发展情况,便于投资者理解公司主要产品下游核心应用领域,自本报告期开始,公司将主营业务分类调整为:暖通空调、工业及安全、汽车电子、医疗健康、智慧计量、科学仪器、以及低碳热工七类业务,并对去年同期财务数据按同口径进行了重新统计。

2、主要产品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健全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及客户服务流程,实现从客户需求收集、产品设计开发、供应链管理、生产制造、销售及客户服务的全流程控制。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1、盈利模式

公司从事气体传感器、气体分析仪器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采取自主品牌经营模式,具有独立、完整的经营体系。公司气体传感产品具备与国内外同类产品开展竞争的能力,所面向的高价值客户群体多为国内外细分市场的主要企业,分布于暖通空调、工业及安全、汽车电子、医疗健康、智慧计量、科学仪器等领域。

2、研发模式

公司采用自主创新为主的研发模式,同时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自主研发主要解决公司所需核心关键技术及其产业开发应用,公司通过持续不断的资金和人员投入,积极融入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积极承担重大科研专项;主要采取预先研发和同步研发相结合的研发模式,预先研发是为公司中远期的新技术、新产品进行预先研究,解决平台性的核心关键技术问题,提前做好技术储备;同步研发是依托公司核心关键技术,按照客户要求,与客户同步进行的产品开发工作。同时,公司与高校、科研机构积极开展合作研发,解决公司在自主创新以及新产业开拓中需要借助外部资源深入研究的技术问题。公司设立技术中心,由公司董事长担任技术中心负责人,下设研发总监及研发项目经理,通过组织材料、电子、机械、软件等不同领域的研发人员进行研究开发,实现矩阵式管理。

3、采购模式

公司在综合考虑订单情况、生产计划和安全库存的基础上制定采购计划,主要采用框架协议加订单执行的采购方式。为保证产品质量及供应商的稳定性,公司专门设立研发采购部,从研发设计阶段介入物料选型,并制定了严格的供应商选择、评价及监控制度,以确保供应链可控,以及后续批量交付物料的成本管控。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管理体系,与供应商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4、生产模式

公司已制定严格的生产管理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管理体系。公司以产品为中心组织生产,市场预测、项目立项、订单签订、计划分解、库存管理、原料采购、生产实施、验收入库等各个流程均以产品为单位组织实施。公司产品采取订单式生产为主、库存式生产为辅的模式,部分非核心加工工序委托外协单位加工。

5、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以直接客户销售为主、贸易商销售为辅的销售模式,秉承“销售、研发、项目管理、客户服务”四位一体的客户服务体系,采用从技术方案、产品设计、生产交付到售后服务的一体化经营模式,积极开拓国内、国际市场。报告期内,公司在国内市场大力发展大客户及核心渠道销售;在国际市场加速实施“国际化”战略,进一步提升欧洲、亚洲优势区域市场份额,积极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及美洲市场。

6、客户服务模式

根据公司产品各应用行业的客户特点,公司制定了不同的客户服务模式。在气体传感产品各应用行业中,公司客户服务以研发、销售、项目管理及现场服务构成;在科学仪器产业中,公司在推进从向终端使用者销售气体分析仪器到向设备或系统制造商提供配套的转型,通过售前技术支持、售中技术培训、售后客户服务的模式开展有关服务。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主要从事气体传感器、气体分析仪器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气体传感器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C39);公司气体分析仪器属于“仪器仪表制造业”(行业代码:C40)。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

随着智能化、信息化的发展,气体传感器在下游应用领域得到快速发展,市场对气体传感器的智能化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及新材料应用到气体传感器领域,要求具备自动检测、自动补偿、数据存储、逻辑判断、功能计算等功能,对传感器灵敏度、响应速度、稳定性、使用寿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具备不断开发新的气敏材料和不断对工艺进行精进能力的企业,才能不断满足市场对气体测量精度、量程、响应速度、抗干扰、稳定性等方面的要求。

单功能气体传感器逐渐被复合型气体传感器取代,通过一款产品能够同时检测多组分气体包括浓度、流量、温度、湿度、压力在内的多种特性,产品集成化能力对气体传感器厂商的技术全面性及产品储备提出更高要求。随着终端用户体验的不断升级及消费习惯的逐渐形成,消费者要求气体传感器具有传输距离远、抗干扰性强、自适应性强、具有通信功能等特点,信息化能力也成为气体传感器的技术门槛。气体传感器企业需要储备相应的技术经验,持续研发创新的机制,以及多年的行业应用经验,才能够在行业中立足并建立持续竞争优势。

(2)行业的主要技术门槛

气体传感器和气体分析仪器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气体传感器及气体分析仪器企业对关键技术的前瞻研发成为其重要的竞争力,研发出平台化技术有利于为客户提供完善的气体传感技术解决方案。只有对新技术不断进行前瞻性预先研发,并兼具产线设计开发能力的企业,才能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材料、硬件设计与软件算法作为气体传感器研发的核心,新材料的研究与选取、供应链的管理水平、核心零部件的自产率,决定着气体传感器产品的一致性、稳定性与可靠性,也决定着气体分析仪器的成本和性能。此外,将核心技术或储备技术应用于不断涌现的新型应用场景,企业要对市场需求、产品性能与质量、原材料、制造工艺等全环节把控。只有具备上述能力的企业,才能在下游应用领域某应用场景需求出现爆发式增长时抓住机遇,实现企业的快速发展。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公司建设有湖北省企业技术中心、湖北省气体分析仪器仪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自然资源部国土碳汇智能监测与空间调控工程技术创新中心、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多个技术创新平台,先后承担了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工信部物联网发展专项、工信部强基工程传感器“一条龙”、科技部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湖北省技术创新重大项目等多个项目的支持,被国内外行业权威机构列为中国气体传感器主要厂商和代表性企业。

公司凭借长期的技术沉淀、严格的质量体系及国际化视野,已经成为诸多世界500强及国内外头部企业的配套供应商。根据Yole Intelligence发布的《Gas and Particle sensors 2024》,公司PM传感器产品在全球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截至目前,公司产品已经出口至八十多个国家和地区,正在朝着传感器和科学仪器领域的国际品牌迈进。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①高精度、集成化、微型化、智能化是传感器技术的发展趋势

传感器作为我国“强基工程”的核心关键部件之一,是实现工业转型升级、提高产品质量和可靠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工业节能、环境监测、智慧家居、医疗健康等各方面都有广泛应用。国务院发布的《计量发展规划(2021一2035年)》提出“加强高精度、集成化、微型化、智能化的新型传感技术研究,攻克高端计量测试仪器设备核心关键部件和技术”。鼓励性政策的推动使得气体传感器行业处于持续上升的发展阶段,作为实现数字化、智能化、低碳化的关键部件,为大气污染治理、工业转型升级、物联网及人工智能、健康中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②“双碳”政策推动行业深入发展

为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我国将应对气候变化作为国家战略。随着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的建立健全,碳减排标准为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非化石能源推广利用、化石能源清洁低碳利用以及生产和服务过程温室气体减排、资源循环利用等提供关键支撑。2023年2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2023年全国计量工作要点》提出“进一步发挥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作用,开展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阶段性评价,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组织地方开展能源计量审查和能效、水效计量监督检查”。2023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排放标准进一步提高。因此无论是工业过程节能降耗、温室气体排放检测,还是燃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均受到日趋严格的法规限制,都将推动对气体分析仪器、气体传感器的市场需求增长。

③安全管理需求提升带动更广的市场空间

为避免新型制冷剂泄漏导致燃烧爆炸或者高压泄漏导致人员发生窒息的情况,新型冷媒泄漏监测气体传感器未来可能成为制冷系统中的标准配置。根据美国环保署的提案规定,从2025年起,所有常见的较高GWP、HFC制冷剂将被禁止用于大多数制冷和空调应用。美国创新与制造(AIM)法案宣布该提案适用于进口和国产产品。其中包括从2025年起对冷水机、住宅和轻型商用空调和热泵系统的700GWP限制。欧盟也将于2025年生效分体空调制冷剂GWP值不能高于750的上限。因此,低GWP新型制冷剂在冷链运输、商用及家用空调领域的应用前景广阔。

2023年7月1日起实施的《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规程》规定“电池室/舱应设置可燃气体探测器、温感探测器、烟感探测器等火灾探测器,每个电池模块可单独配置探测器。”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持续提升,消费者开始从“里程焦虑”进入“安全焦虑”阶段,动力电池热失控监测传感器有望成为新能源汽车的标准配置。

2023年8月9日,由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提出:“到2025年底前,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燃气安全管理机制,完善相关法规标准体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夯实燃气安全管理基础,基本建立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行动,消费者对燃气安全的重视,都将促进可燃气体监测相关需求逐步释放。

④国产替代政策持续推进带来新的机遇挑战

高端科学仪器领域,在推动制造业高端化转型过程中,我国科学仪器行业国产品牌市场占有率远低于国外品牌,国产替代任重道远,国产替代需要加速推进。目前,我国科学仪器市场规模逐年稳步提升,在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和国产替代双重背景之下,气体分析仪器的市场也将持续增长。

高温气体传感器领域,随着“国六”“非四”排放法规的实施,高温气体传感器在道路车辆、非道路机械等领域的市场空间广阔。当前,高温气体传感器主要由欧洲、日本厂商垄断,国内市场基本上依赖进口,国产化替代的呼声较高,高温气体传感器面临着良好的国产化替代的机遇。

智慧计量领域,随着我国天然气消费量的持续增长,超声波燃气表将成为智慧计量的主要发展趋势,相比传统的膜式燃气表与机械燃气表,超声波燃气表作为一种高可靠、高精度、带温度补偿的全电子燃气表,具有性能稳定、计量准确、压损小、不受机械磨损及故障影响、使用寿命长的优势,还能够有效改善燃气公司供销差的问题,逐渐成为替代膜式燃气表和机械燃气表的可靠选择。目前我国超声波燃气表的核心计量模块主要依靠进口,亦存在较大的国产替代需求。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本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65 证券简称:四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4-015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6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石平静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认真推进、监督各项决议的实施。监事会在工作中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公司科学决策,推动各项业务顺利有序开展,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进行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作和执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该方案履行了合法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该担保行为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发展所需,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的净利润为17,968.00万元,2022年的净利润14,546.33万元,2023年的净利润为13,269.44万元,2022-2023年累计净利润较2021年增长54.81%,未达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2022-2023年累计净利润较2021年增长不低于172.80%”的业绩考核目标(B)档。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同时,部分激励对象由于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8,000股,符合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公告》。

特此公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665 证券简称:四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4-014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6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际到会董事5人。公司董事会秘书、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熊友辉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承诺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认真推进、监督各项决议的实施。董事会在工作中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本年度公司董事会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公司科学决策,推动各项业务顺利有序开展,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进行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出具的《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作和执行情况。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该方案履行了合法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非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长及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岗位领取薪酬,具体薪酬将根据其所在职位的工作内容和责任、贡献等因素确定,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0.8万元/年/人(税前),按月平均发放,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采用固定津贴制,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0.8万元/年/人(税前),按月平均发放,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对应的薪资管理规定执行,公司不再向高级管理人员另行发放津贴。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志强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拟申请的授信额度用于向相关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押汇、保函、保理、贸易融资、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授信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本次授信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单笔用款的最终还款日不受前述期限限制。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该担保行为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发展所需,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的净利润为17,968.00万元,2022年的净利润14,546.33万元,2023年的净利润为13,269.44万元,2022-2023年累计净利润较2021年增长54.81%,未达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2022-2023年累计净利润较2021年增长不低于172.80%”的业绩考核目标(B)档。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同时,部分激励对象由于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8,000股,符合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持续加强自身价值创造能力,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报投资者信任,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形象,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制定《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5月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所通过的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665 证券简称:四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4-022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8日 15 点00 分

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凤凰产业园凤凰园三路3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8日

至2024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议案10

议案9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武汉佑辉科技有限公司、赣州丝清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武汉智感科技有限公司、武汉聚优盈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盖森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董宇、刘志强

议案10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邬丽娅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4月30日9:00-17:00,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4年4月30日17:0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凤凰产业园凤凰园三路3号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4年4月30日17: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凤凰产业园凤凰园三路3号。

联系人:王凤茹

联系电话:027-81628826

传真号码:027-87401159

电子邮箱:bod@gassensor.com.cn

邮政编码:430205

特此公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65 证券简称:四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4-016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号)核准,公司2021年1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500,000股,发行价为29.5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6,775,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40,758,125.00元,余额为人民币476,016,875.00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9,224,607.4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6,792,267.55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2月4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2月4日出具天职业字[2021]462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71,254,358.61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257,546,238.32元,本年度使用113,708,120.29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及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24年2月6日,2024年2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重新修订该管理制度并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谷分行专户、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山支行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创业街支行专户、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金融港科技支行专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宝谷支行专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本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资金使用计划或者公司预算范围内,由财务部门审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批后,由财务部门执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过计划投入时,按不同的限额,由总经理、董事长或者上报董事会批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公司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同时抄送监事会和总经理。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与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谷分行、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创业街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金融港科技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宝谷支行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董事会批准四方光电(嘉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善四方”)、四方光电(武汉)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仪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并与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公司及子公司嘉善四方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四方仪器与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山支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34,726,971.48元的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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