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8日 02:47 上海证券报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详见附件1[注1]说明

证券代码:605580 证券简称:恒盛能源 公告编号:2024-008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健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经审批的年报审计费用共计47万元人民币、内控报告费用8万元人民币。本次年报审计及内控报告费用将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后,公司经营管理层将根据202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合理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13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天健具备作为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所必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其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符合有关规定,提议继续聘请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情况为 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公司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5580 证券简称:恒盛能源 公告编号:2024-009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交易是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程序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余国旭、余恒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预计的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司结合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和实际情况,对2024年该事项进行的预计较为客观。关联交易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认可公司预计的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

单位: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

1、浙江旭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余国旭先生直接控制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所列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控制的公司。

2、龙游暾业建材经营部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余国旭先生关系密切的家庭人员直接控制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所列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控制的公司。

3、龙游京贸酒店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杜顺仙女士直接控制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所列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控制的公司。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向浙江旭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销售蒸汽产品、向龙游佳业建材有限公司购买水泥、向浙江旭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生活用纸、龙游暾业建材经营部、龙游京贸酒店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劳务、服务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的公允定价原则为依据,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交易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与关联方根据实际需求进行业务往来,以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交易行为是在符合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并未影响公司经营成果的真实性。

特此公告。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5580 证券简称:恒盛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0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浙江恒鑫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鑫电力”)。本次担保预计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属于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计划为全资子公司恒鑫电力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已使用担保余额为8,80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实现高效筹措资金,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划为全资子公司恒鑫电力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下属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规定,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为恒鑫电力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同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范围内办理具体的担保事宜及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实施期限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之日止。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被保证人:浙江恒鑫电力有限公司

保证人: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游支行

担保金额:8,800.00万元(大写:捌仟捌佰万元整)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额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保证期间: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工行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额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工行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工行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工行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自2023年9月19日至2026年9月19日。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预计事项是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经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2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18%;公司已签署担保合同且尚在履行中的担保金额为8,8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76%,无逾期对外担保金额。

特此公告。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5580 证券简称:恒盛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1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概述

公司自2023年起提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会计处理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因国家法律法规体系调整,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的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新准则的实施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最新会计准则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5580 证券简称:恒盛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2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

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3年度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总额为1,712.2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的规定,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资产存在长期闲置、更新换代、预计未来无法带来经济利益等减值迹象时,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货中的在产品和库存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3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743,741.89元。

(二)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报告期内确认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15,270,696.75元,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107,636.58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真实、客观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相应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17,122,075.22元。

特此公告。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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