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的上述规定,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力股份”)对原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其中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规定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公司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其旗下控股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本委托理财金额在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购买理财产品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保障资金安全、流动性较好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进一步提高公司及其旗下控股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收益。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类型包括保本收益型、保本浮动收益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具体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货币基金、流动性好的人民币理财产品、固定收益类产品、逆回购、信托计划、券商收益凭证、委托贷款、私募净值产品、定期存款等。
(三)投资期限
购买的单个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四)资金来源及额度
公司拟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及其旗下控股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以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额度不超过150,000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其旗下控股公司在理财产品选择时以保证资金安全和流动性为前提,但以自有资金购买上述理财产品时仍会存在一定投资风险。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
公司针对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应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主要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安排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对理财产品购买操作实行授权管理,并建立台账以方便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定期向董事会汇报有关理财产品投资本金及收益状况。
3、公司审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理财产品的购买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财务部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严格审核公司理财产品购买金额、风险性质是否为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若超出授权范围须立即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旗下控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上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及其旗下控股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通过适度理财,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其旗下控股公司在保障资金安全、流动性较好的前提下,在规定的额度内,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收益。公司在遵循安全性、流动性及合规性前提下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202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系根据行业标准和惯例,并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的实际工作量、本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规模等多方面因素,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后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4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拟收取费用合计135万元,
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2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工作。根据其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建议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雄厚的专业力量,是一家大型资深会计中介服务机构,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审计的资格。该事务所在历年对公司的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审计,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鉴于该会计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体现出的良好执业水平和职业道德,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旗下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力股份”)旗下控股公司。
●拟为旗下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发生额:公司拟为旗下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9亿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对旗下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实际余额为人民币66,690.00万元。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预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此次担保授权存在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支持公司旗下控股公司的经营发展,公司拟为各旗下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9亿元,担保范围为公司为旗下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2、本次担保事项已于2024年4月16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在上述各自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负责办理具体的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经股东大会核定之后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事项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在授权期限内,其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为旗下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将在上述总额度内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和所属子公司未来一年内实际生产经营对资金需求来确定具体额度。
上述融资担保合同尚未签订,公司将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办理具体相关事宜。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银行借款总额为人民币110,484.90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12.14%,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70.44%。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无锡中鼎集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成”)
注册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大槐路5号
注册资本:7,4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6684934305A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丁晟
成立日期:2009年2月9日
营业期限:2009年2月9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信息系统集成技术的研发、销售、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服务(不含投资与资产管理);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起重运输设备、自动化立体仓库成套设备、输送设备及辅助设备、自动控制系统、货架、金属结构的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安装、维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中鼎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经营情况如下:
■
2、浙江诺力车库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力车库”)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城路358号
注册资本:15,8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2092343392M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饶本骁
成立日期:2014年2月24日
营业期限:2014年2月24日至2034年2月23日
经营范围:机械式停车设备生产、销售、安装、租赁、维修(仅限上门维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诺力车库为公司旗下控股公司,其股权结构为:
■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经营情况如下:
■
3、上海诺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诺力”)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高泾路599号1幢1层108室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342159767Q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茆福军
成立日期:2015年6月23日
营业期限:2015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22日
经营范围:智能科技、软件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智能仓储物流设备的生产、研发、销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立体仓库系统开发及应用,智能化物流系统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经营情况如下:
■
4、诺力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长州路528号研发大楼408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2MA7AT34B0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新华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11日
营业期限:2021年10月11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特种设备销售;金属结构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五金产品批发;软件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专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诺力销售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经营情况如下: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最高额担保,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担保期限:具体担保期限以与相关融资机构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担保金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
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在上述担保额度和期限内具体担保金额以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的经营需要,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进行有效控制并能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为旗下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宜,充分考虑了公司旗下控股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推动公司下属子公司产业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自本事项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的期限内为旗下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9亿元。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年度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旗下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人民币66,690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23年度总资产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33%和25.02%。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对旗下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实际发生净额为人民币31,000.00万元;对旗下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实际余额为人民币66,690.00万元。。
公司未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3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长兴县太湖街道长州路528号公司办公楼2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3日
至2024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4年4月16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将会议资料上传至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6、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丁毅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道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参会登记时间:2024年5月8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浙江省长兴县太湖街道长州路528号)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戴文斌 金婉怡
电话:0572-6210906
传真:0572-6210777
电子邮箱:sec@noblelift.com
3、联系地址:浙江省长兴县太湖街道长州路528号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4月25日(星期四)上午0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18日(星期四)至04月24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sec@noblelift.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17日发布公司2023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4月25日 上午 09:00-10:00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4月25日 上午 09:00-10: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丁毅先生
总经理:毛英女士
董事会秘书:戴文斌先生
财务总监:毛兴峰先生
独立董事:陈彬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4月25日上午 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18日(星期四) 至04月24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ec@noblelift.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话:0572-6210906
邮箱:sec@noblelift.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1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力股份”)于2024年4月6日以电话或电子通讯的形式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上午10:00在公司201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陈彬、张洁、姜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丁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相关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诺力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为旗下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关于为旗下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经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丁毅、毛英、丁晟回避了表决。
1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关于2024年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2023年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就本议案提出同意的意见,认为公司董事长薪酬制定符合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规定。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丁毅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就本议案提出同意的意见,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符合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规定。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丁晟、毛英、钟锁铭、陈黎升回避表决。
20、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1、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诺力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5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无重大影响,不会造成公司业务对关联人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丁毅、毛英、丁晟已回避表决,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不含税)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单位:人民币万元、不含税)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长兴诺力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力电源”)
1、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2751166757Q
成立时间:2003年6月6日
公司住所:长兴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功能区(工一路)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沈志良
经营范围:密封型免维护铅酸蓄电池生产;充电器销售;极板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43,433.88万元,负债总额47,865.22万元,净资产人民币-4,431.34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37,132.69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971.43万元,资产负债率110%;影响关联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9,400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关联企业长兴诺力控股有限公司以人民币4080万元认缴出资,持有长兴诺力电源68%股权。长兴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以人民币900万元认缴出资,持有长兴诺力控股有限公司15%股权。长兴陆丰建材有限公司以人民币720万元认缴出资,持有长兴诺力电源12%股权。长兴天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人民币300万元认缴出资,持有长兴诺力电源5%股权。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约定履约,未发生关联方违约的情形。前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二)山东诺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82767788497D
成立时间:2004年9月28日
公司住所:山东兖州经济开发区智源路
注册资本:2708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中年
经营范围:聚合物锂离子电池、电芯、充电器的研究开发;蓄电池及配件、蓄电池极板的开发、生产、销售;劳务服务。(以上项目涉及专项审批或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24,855万元,负债总额12,299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2,556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58,685万元,净利润人民币-515万元,资产负债率49%;影响关联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关联企业长兴诺力控股有限公司之子公司长兴诺力电源以人民币2,708万元认缴出资,持有山东诺力新能源100%股权。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约定履约,未发生关联方违约的情形。前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 浙江新诺力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2684539284C
成立时间:2009年2月13日
公司住所:浙江省长兴县画溪街道包桥路27号4幢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丁鹏程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塑料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电池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池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4,119.91万元,负债总额2,752.94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366.97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4,500.71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88.34万元,资产负债率67%;影响关联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关联企业长兴诺力控股有限公司之子公司长兴诺力电源以人民币3000万元认缴出资,持有山东诺力新能源100%股权。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约定履约,未发生关联方违约的情形。前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四) 长兴新大力电源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2749043731U
成立时间:2003-04-24
公司住所:长兴县雉城镇新兴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钱红斌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煤炭及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票据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21,279.99万元,负债总额19,712.31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567.68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83,579.47万元,净利润人民币-963.72万元,资产负债率93%;影响关联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关联企业长兴诺力控股有限公司之子公司长兴诺力电源以人民币2000万元认缴出资,持有长兴新大力电源有限公司100%股权。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约定履约,未发生关联方违约的情形。前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2024年度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所发生的采购商品等关联交易。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交易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审批程序,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要求。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
该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原则,是完全的市场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完全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上述交易不对公司资产及损益情况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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