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04月18日 02:47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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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257 公司简称:大湖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鉴于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负值,本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低于500万元,不符合《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六条关于利润分配相关政策和现金分红的规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利润分配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产业政策助推水产行业稳健发展

2020年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林草局发布《关于推进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21年中央公布的“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的1号文件和4月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的通知,均倡导水产养殖业的生态、绿色、可持续发展。2023年2月农业农村部公布的一号文件中再次提到发展健康养殖,将深入实施水产绿色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稳定水产养殖面积,促进养殖证核发全覆盖,不断推动水产养殖业的稳健发展。2023年6月,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制定的《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提到要建设以生态健康养殖为主的现代设施渔业,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向标准化、生态化、绿色化、信息化、智能化发展。2024年2月,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中提到,要“制定全国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稳定养殖水面空间。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行动,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旨在发展水产健康养殖,推进现代渔业发展。

从国家水产养殖产业政策来看,现在以及未来水产养殖业以实现大水面生态保护和渔业绿色智能化发展相融合为目标,运用水产健康绿色养殖技术,提升渔业在水域生态修复中的功能,不断完善大水面生态渔业管理协调机制,形成一批管理制度完善、经营机制高效、利益联结紧密的生态渔业典型模式,基本实现环境优美、产品优质、产业融合、生产生态生活相得益彰的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格局;运用现代化渔业设施,提高水产养殖的效率,不断扩大水产养殖产能、调整水产结构,加快水产养殖智能化水平的提升,推动渔业的高质量发展。

2020年9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指出加快推广农产品“生鲜电子商务+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服务新模式,新型消费模式将被国家重点支持。2022年9月国家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扩大当前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提出要加强水产品就地加工和冷链物流设施设备建设,支持广东、福建等沿海和湖南、江西等内陆水产养殖大省,建设一批水产品就地加工及冷链物流设施设备,支持淡水鱼、小龙虾等重点品种加工、预制菜生产、海洋食品及功能产品生产。2023年6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湘政办发(2023)23号),推出了一系列加快推进省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举措“鼓励各地依托食品工业园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预制菜加工产业园;对符合条件的预制菜企业主体,提供各类财政补助资金支持,落实企业研发分类奖补政策,以加强培育壮大预制菜企业;推动以“湘菜”为主要特色的预制菜企业、产品品牌建设,扩大“湘菜”预制菜品牌影响力等”。

国家对预制菜等水产加工及冷链物流建设的政策支持,促进了冷链物流技术的快速发展,有利于提升预制菜等冰鲜冰冻水产品的保鲜度,拓宽销售半径,进一步推动预制菜等水产品加工行业的发展。

(2)水产行业的发展前景

根据中国渔业统计年鉴数据分析得出,2018年至2021年全国水产养殖面积及淡水养殖面积呈下降的态势,但是在2022年水产养殖面积及淡水养殖面积有小幅增长,其中淡水养殖面积同比增长约0.99%;近5年水产品总产量、淡水产品产量、淡水养殖产量总体一直保持小幅增速增长(如图二所示),渔业产值及淡水养殖产值也是呈平稳增长态势(如图三所示)。水产品中含有丰富的蛋白质及多种微量元素,符合大众消费者对健康饮食的需求,属于家常膳食,这将持续提升水产品供应端的增量,推动水产品市场的稳健运行。

水产品加工业是连接渔业生产养殖与流通的桥梁,能够优化渔业产业结构,带动渔业经济发展,同时随着渔业的迅速发展也在不断发展壮大。根据《全国渔业经济统计公报》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水产加工品总产量为2,147.79万吨,同比增长1.07%,其中淡水产品加工438.64万吨,同比增长5.39%。2022年用于加工的淡水产品数量为579.81万吨,仅占淡水产品养殖产量的17.62%,说明淡水产品加工行业的市场需求量在平稳低速增长,淡水产品的原料端供应量充足。2022年度全国水产加工企业9,331个,其中规模以上的水产加工企业仅2,592个,说明目前水产品加工行业的集中化程度较低,而消费者对产品的差异化、质量的优异性、性价比的选择性等多元化追求,预示着水产品加工标准化、规模化生产的发展趋势,具有品牌信誉基础、核心先进工艺、规模以上的水产品加工企业则拥有强有力的竞争优势和广阔的市场前景。

目前国内市场的水产消费主要以鲜活水产品为主,但是随着社会生活节奏的加快,同时受“宅”经济的影响,居民消费习惯的改变以及对省时、健康、高性价比的饮食需求,连锁餐饮企业对标准化生产、降本增效的高需求,使得方便快捷的预制菜品受到餐饮行业等企业和个人消费端的追捧,需求量不断提升。水产预制菜在C端的市场需求,已成为水产品行业重要的、新的增长点。根据艾媒咨询数据显示,预计到2025年中国预制菜市场规模将突破8,000亿元,其中酸菜鱼预制菜市场规模预计达16.9亿元,预制菜(含水产预制菜)市场的潜力巨大。水产预制菜的兴起,赋予了水产养殖及加工业新的契机和潜力,大大提升了水产品深加工的附加值,而渠道和供应链优势成为抢占水产预制菜市场的关键竞争力。

2、白酒行业

(1)多项产业政策推进白酒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白酒是我国特有的传统酒种,在中国酒类市场占据主导地位,白酒产业升级、结构调整的步伐依旧,营收和利润仍有巨大的空间。2022年4月,《白酒质量要求第1部分:浓香型白酒》(GB/T 10781.1一2021)正式实施,明确了浓香型白酒主要原料、糖化发酵剂的规定,统一了酒体风格;明确了浓香型白酒“泥窖”“固态发酵和固态蒸馏”的具体酿造方法和硬件支持;明确了在调酒过程中,不允许添加任何非自身发酵产生的调香物质,并禁止添加食用酒精。2022年6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实施的《白酒工业术语》《饮料酒术语和分类》两项国家标准,白酒行业的日渐规范促进了中、低端白酒企业在工艺、产品结构方面的升级改革,同时促使了白酒行业的价格升级。2022年10月,《白酒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规范》(QB/T5711-2022)行业标准正式实施,有助于白酒生产、销售企业健全和完善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与管理。2023年3月发布的《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了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和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自我评价和自我声明的制度;同月发布的《广告绝对化用语执法指南》,明确了广告绝对化用语范围,更加规范了白酒企业的宣传经营;同月发布的《酶制剂质量要求第1部分:蛋白酶制剂》等18项推荐性国家标准,进一步明确细化白酒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要求。

国家对白酒行业出台的一系列政策,进一步明确白酒企业在原料采购、酿造方法、包装、运输、贮存、宣传推广等全环节的标准要求,推进了白酒企业的标准化、统一化,推动了白酒企业的高质量持续发展。

(2)白酒行业的发展态势

随着消费者健康意识和健康生活方式态度的增强,以及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提升,消费者的消费意愿更倾向于具有品牌、品质优势的白酒,从而推动白酒需求端的消费升级和供给端的结构性调整,促使中高端以上白酒产品的消费比重提升,同时以年轻消费群体为主的低度酒品成为白酒市场新的利润增长点。

目前全国白酒企业数量下滑,知名规模以上酒企的盈利能力仍持续稳步增强,市场份额仍将继续向龙头企业聚集,产业集中度和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高端酒企龙头垄断格局日渐稳固,凭借其资金、规模、品牌优势寻找新的发力点,将会进一步挤压中小酒企业的生存空间。但是白酒因地域、文化、口感、工艺等因素的不同造成的地方性消费习惯,区域性品牌仍然具有一定的生存空间以及发力点,德山酒业面对全国性名酒和省级强势名酒渠道下沉的冲击,将进一步加大市场投入,树立区域品牌优势,坚定不移地走质量化、健康化、效益化、数字化的发展道路。

3、康复护理医疗服务行业

(1)产业政策支持民营康复护理医疗机构的发展

康复护理医疗服务业自2010年《关于将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通知》的发布至国家卫健委2023年6月关于《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2013-2025年)》的发布,可以看出国家对康复医疗事业发展越加重视。国家从政策层面加大对康复行业的支持保障力度,鼓励康复医院、护理医院等专科医院的建设,加强康复医疗人才的培养和专业队伍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康复医疗体系;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康复、护理医疗机构和提供多种多样的医疗服务,推动康复护理医疗服务供给侧改革,助推康复护理医疗服务市场供给扩大。

(2)康复护理医疗服务行业发展前景

根据《中国卫生健康统计年鉴》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医疗卫生机构康复医学科的出院人数达442万人,5年复合增速6.33%(如图四所示),说明全国康复医院、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康复医学科的出院人数逐年提升,康复需求群体持续增长。2021年,我国医疗卫生机构康复医学科的床位数达32.77万张,5年复合增速达11.11%(如图五所示)。根据《北京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20-2035年)》中的人均康复床位目标,即每千人0.5张,估算2030年全国康复床位总目标约为70万张,以中国卫生统计年鉴公布的2021年康复医学科床位数作为基数,缺口达约40万张。根据毕马威与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联合发布的《康复医疗趋势引领新蓝海》报告预测,预计到2025年中国康复医疗市场规模有望突破2,200亿元。由此可见,随着人口老龄化加速及不同康复需求群体的增加,我国康复医疗行业市场潜力巨大,康复医疗服务市场规模拥有较大的增长空间。

目前康复医疗服务行业主要是以民营康复医院为主导的结构化市场,拥有复制能力强、精细化管理能力强的连锁康复医院,其品牌影响力及业务覆盖范围更大,在抢占康复医院市场份额中拥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目前主要业务分为两个板块:板块一是健康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业务,包括淡水鱼类及相关水产品的养殖、加工和销售,白酒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保健品等产品的销售业务;板块二是以康复、护理为主的健康医疗服务业务。在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动健康产品和健康医疗服务两大板块的协同发展。

公司以“两湖两库”优质水域资源为依托,以湖泊生物治理与富营养化控制等大水面水环境治理技术为辅助,以“冰鲜冻鲜水产品深加工链条”为抓手,现已形成“绿色生态养殖一专业化捕捞一水产深加工一销售一体化”的渔业全产业链运营模式。公司水产养殖实行“天然放养、自然生长”的生态养殖模式,始终注重淡水产品的质量管理,已先后获得国家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有机产品认证、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CAQS-GAP证书,建立了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为公司水产品深加工链条供应优质的原料,为消费者提供健康、生态、安全的优质水产品。公司水产品主要包括鲜活、冰鲜和冻鲜三大核心系列,鲜活系列产品主要有大湖有机鳙鱼、大湖有机甲鱼及阳澄湖大闸蟹等;冰鲜系列产品主要有鳙鱼头、鳙鱼段、鳜鱼等;冻鲜系列产品主要有小龙虾系列产品、鱼头系列产品、鱼片系列产品等。

公司全资子公司德山酒业酿酒历史悠久,拥有着经验丰富的核心技术团队,秉着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以优质高粱为主要原料,采用独特的德山酒古法酿造技艺,固态泥窖发酵、续槽配料、混蒸混烧、量质摘酒、分级陶坛贮存,酒体经过分析、尝评勾兑、调味、贮存,包装出厂。德山酒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严格把控采购、生产、检验、标签、包装、贮存、运输等每一道工序,保障供应市场白酒的品质。公司白酒产品目前涵盖高、中、低档,主要有“德山德酱”“御品德山”“秘藏德山”“滴水洞”“德山大曲”五大系列和酱香型、浓香型、兼香型三大香型。

公司医疗服务业务的运作主要依托东方华康医疗集团管理平台,东方华康以“立足上海、辐射华东、面向全国”为长远目标,以“规模化、连锁化、专业化”为战略布局,以“一切以病人为中心”为服务宗旨,下属各医院与知名医疗机构、高校和协会达成多方位战略合作,旨在构建优质、高效的康复护理医疗服务体系。目前公司旗下已在运营的康复护理医疗机构包括上海金城护理院、无锡国济康复医院、无锡国济护理院、无锡国济颐养院、常州阳光康复医院、杭州东方华康康复医院、杭州金诚护理院,是目前长三角地区规模较大、标准较高的大型社会办康养医疗机构之一。公司康复护理服务人群主要针对老年人群、儿童人群、亚健康人群、患者、孕妇等,涉及康复护理服务包括神经康复、骨与关节康复、老年康复、心肺康复、儿童康复、基础生活护理、临终关怀等。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9,345.46万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815.87万元。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07,759.79万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3日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罗订坤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2023年度,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相关规定,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勤勉尽责,不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明确公司发展战略及目标,确保董事会有序运作,推动了公司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从2023年度的运作情况、2023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回顾以及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目标三方面做了详细汇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全体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从委员会成员情况、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总体评价、2024年度的工作目标五个方面做了详细汇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全体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下: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207,759.79万元,负债总额为105,983.0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7,615.66万元。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19,345.46万元,营业利润为3,119.86万元,净利润为1,219.8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15.87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全体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815.87万元,累计可供分配利润 -22,478.38万元。鉴于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负值,本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低于500万元,不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与现金分红条件,董事会研究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全体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结论不存在差异,认为公司财务报告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有重大缺陷,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全体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事前审阅,认为公司财务报告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有重大缺陷,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全体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事前审阅,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公司实际,基本反映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赵湘仿先生(已换届离任)、独立董事刘希波先生、独立董事王妮女士(换届选举聘任)分别向公司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离任与现任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独立董事们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全体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湘仿)、《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希波)、《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GRI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一一社会责任》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履行的环境责任、社会责任与公司治理的具体情况编制了本报告,旨在助于企业股东、合作伙伴、员工等各利益相关方能够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的发展与实践成果,提升各利益相关方寄予公司的信任与支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全体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确定其审计报酬。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全体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符合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3年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评估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公司2023年度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含信用减值损失)总额约为1,583.88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全体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升级产业结构,推动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按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本次授权事宜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全体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十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2.0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罗订坤先生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罗订坤先生回避表决。

12.0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孙永志先生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孙永志先生回避表决。

12.03、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郭志强先生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郭志强先生回避表决。

12.04、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刘希波先生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郭志强先生回避表决。

12.05、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王妮女士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妮女士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讨论审议本人薪酬时已回避表决,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非关联董事认为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以及2024年度的薪酬方案符合《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各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及其所担任的经济责任,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罗订坤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全体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15)。

十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公司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全体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结合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全体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5月8日下午14:30在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建设东路348号泓鑫桃林6号楼21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全体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6)。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为真实、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3年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评估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公司2023年度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含信用减值损失)总额约为1,583.88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及具体情况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根据其他应收款的款项性质及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并根据相应类别的业务性质及回款风险,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过测算,本年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为806.61万元,本年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转回69.14万元,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737.47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要求,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量。当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期末存货按可变现净值计价,同时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库存商品、消耗性生物资产等存货情况进行清查和评估分析后,发现部分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为准确的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过测算,本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为340.38万元。

(三)固定资产减值情况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评估确认固定资产的可回收金额,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可回收金额进行比较,如果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则按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可回收金额的确认方式为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经过测试,本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为412.02万元。

(四)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情况

为盘活资产,优化资源配置,公司将其持有深圳前海沅金所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深圳沅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沅金所”)20%的股权转让给大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投资集团”)。为保障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公司聘请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对本次转让股权涉及的深圳前海沅金所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2023年4月30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评报字(2023)第A175号),评估价值为274.87万元,评估增值11.21万元,公司2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54.97万元,经与产业投资集团协商一致,转让价格定为54万元。双方于2023年7月6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人民币54万元的交易价格,将其拥有的沅金实业20%股权及其他全部资产、债权债务、所有者权益出让给产业投资集团。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持有沅金所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按权益法核算)为148.72万元,与评估价值相比较,资产减值约94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含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583.88万元,导致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减少1,583.88万元,并相应减少报告期末所有者权益。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度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使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与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下属分子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政策以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允、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升级产业结构,推动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按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本次授权事宜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本次授权事宜的具体内容

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与第十八条规定,公司提请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年度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前款授权的,应当审议通过以下内容,作出相关决定。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二)本次发行方式、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三)本次发行的定价方式、定价原则、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通过竞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方式: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按照上交所的相关规则相应调整。

(四)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即: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五)决议的有效期

本项授权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六)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3、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承销与保荐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根据本次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终止本次发行方案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11、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的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与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2、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三、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与进度安排,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具体发行方案,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

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薪酬确认

2023年度,公司根据《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办法》及《第八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税前年度报酬标准》《第九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税前年度报酬标准》的规定,综合考虑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有效履职能力及承担的经济责任等因素,并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向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酬,独立董事薪酬以固定津贴形式按月度发放。

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如下: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以《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办法》《第九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税前年度报酬标准》为依据,将结合董监高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确定董监高2024年度薪酬,薪酬范围不超过如下标准:

董事税前年度薪酬标准为:董事长为人民币40万元至100万元;副董事长为人民币40万元至80万元;董事为人民币30万元至60万元;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6万元/年(固定)。

监事税前年度薪酬标准为:监事会主席为人民币30万元至60万元;监事为人民币15万元至30万元。

高级管理人员税前年度薪酬标准为:总经理为人民币40万元至100万元,副总经理为人民币20万元至60万元,财务总监为人民币30万元至60万元,董事会秘书为人民币20万元至40万元。

三、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3日发出了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颢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法律和股东所赋予的职责和义务,列席或出席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决策程序、财务状况、定期报告、经营管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了督查,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监事会从2023年度工作情况、对2023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及2024年度工作计划三方面作了详细汇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全体监事全票表决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下: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207,759.79万元,负债总额为105,983.0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7,615.66万元。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19,345.46万元,营业利润为3,119.86万元,净利润为1,219.8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15.87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全体监事全票表决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815.87万元,累计可供分配利润 -22,478.38万元。鉴于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负值,本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低于500万元,不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与现金分红条件,监事会研究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全体监事全票表决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结论不存在差异,认为公司财务报告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有重大缺陷,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全体监事全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慎重审核,认为: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计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之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计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全体监事全票表决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3年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评估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公司2023年度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含信用减值损失)总额约为1,583.88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全体监事全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七、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01、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陈颢先生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陈颢先生回避表决。

7.02、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徐如科先生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徐如科先生回避表决。

7.03、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唐长青先生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唐长青先生回避表决。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7年,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石文先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16人,注册会计师124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0人。

3.业务信息

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13,165.0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1,343.8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7,267.54万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5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4,541.58万元。2023年审计农、林、牧、渔业同行业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家数为1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39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人次,行政管理措施4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高寄胜,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邱伟丽,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起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罗跃龙,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最近3年签署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1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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