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供气模式下,公司在区域内投建零售气站,使用钢瓶、储罐、槽车、管束车等向中小气体用户零售供气。
2、“资源+终端”业务链条
公司持续构建特气资源池,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建成或在建的特气资源项目如下:
■
其他特种气体资源方面,公司与日本岩谷、美国空气化工等业内诸多知名跨国气体公司、化学品公司、大型国有上市公司建立了稳健的战略合作关系,为各品类气体业务提供保障,包括普通工业气体(氧/氮/氩/二氧化碳等)、特种气体(激光气等)、电子气体(超纯氦/超纯氢/超纯氪/超纯氯化氢/硅烷等)及化学品(六氟化硫/三氟化硼等)等多个品种。
终端方面,公司特种气体产品主要面向直接终端用户,服务终端客户超800家,核心应用领域包括航空航天、硬质合金、炼油化工、计算机、通讯和消费电子产品以及其他高端制造领域,客户包括蓝思科技、TCL、中国电科、中车半导体、远大集团、国兴锂业、中国航天、航天科技、金宏曼德、上海光源、秦山核电站、星邦智能、北汽福田、恒生制药、九典制药、克明面业、旗滨玻璃、株硬集团、株冶集团、国防科大、湖南大学、中南大学、中科院高物所、上海交大、上海科大等知名企业及机构。
四、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股东情况
(一)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2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二)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三)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四)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本节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一)公司2023年度总体经营情况”。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5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8日(星期一)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9日(星期五)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建国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相关内容。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朱桂龙先生、陈玉罡先生、曾亚敏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分别对其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后向董事会提交《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董事会对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审核评估,并出具《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及2023年末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详细数据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十节 财务报告”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积极开展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体系建设,推动ESG理念融入经营管理实践,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增强可持续发展的决心和信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对实际控制人提交的《关于持续提高股东回报暨2023年年度现金分红提议的函》进行专项研究、细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在2023年半年度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合计分派现金红利185,611,183.20元)的基础上,2023年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预计分派现金红利248,842,932.80元),则2023年度累计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累计派发现金红利预计434,454,116.00元(含税),占2023年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3.27%。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应分配股份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等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对实际控制人提交的《关于持续提高股东回报暨2023年年度现金分红提议的函》进行专项研究、细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2024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如下:
1、中期分红的考虑因素:(1)截至2023年末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2)2024年度中期盈利情况预测;(3)与资本开支、经营性资金需求的匹配关系。
2、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不超过当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0%。
3、授权安排:为简化分红程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中期分红方案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拟优化调整船舶资产的议案》
结合现有LNG船舶舱容、船龄结构、环保排放及船货匹配性等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外出售1艘自有LNG运输船,推进LNG船舶运力优化,提升整体运力质量,打造智慧、绿色运力。
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优化调整船舶资产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清洁能源业务产品主要为LNG、LPG,全球资源地主要集中在境外,且采购货值较大。根据国际通行的交易惯例,公司主要通过商业银行开具信用证等方式进行国际采购融资,随着近年能源市场价格变化及公司业务规模提升,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开展国际采购的实际融资需求相应增加。此外,公司能源服务及特种气体业务因发展需要,相关子公司将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并需提供相应担保。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总额度折合人民币为1,350,000万元。
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预计,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办理具体担保事宜,授权有效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等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期货和衍生品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LNG、LPG以及甲醇等产品属于大宗商品,国际采购频次较高,并呈现单次采购金额大、采购价格主要与国际能源市场价格指数挂钩的特点,且多以美元计价,给公司带来一定的能源价格及外汇汇率风险敞口。公司以期货、期权、远期等作为套期工具,在期货和衍生品商品市场及外汇市场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可以有效应对国际能源价格以及汇率波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具有必要性与可行性。
此外,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资金充裕的前提下,公司将适度开展期货和衍生品投资,交易范围以LNG、LPG、甲醇等主营业务相关的衍生品品种为主,提升对期货和衍生品市场及相关指数的敏感性,提高资金管理效益及投资收益。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期货和衍生品业务额度预计的公告》《关于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等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实现公司清洁能源业务资源的内外互补、高效配置,优化资源综合成本,确保在客户端供应的稳定性和成本竞争力,公司适时与关联公司开展清洁能源采购等日常交易。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合理预计,并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原则开展关联交易。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等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授权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至2024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上限为人民币150,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保本型产品。授权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至2024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上限为人民币80,000.00万元。
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及所处行业情况、市场情况等因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拟定如下: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根据其所担任的公司经营管理职务及岗位职能领取岗位薪酬,岗位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董事长张建国先生、董事吉艳女士、董事杨影霞女士、董事蔡建斌先生的基本薪酬为每人每年900,000元人民币(税前),绩效薪酬则根据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个人年度考核情况相挂钩,年终根据当年考核结果计算发放;董事蔡丽红女士、董事蔡丽萍女士实行固定薪酬制,年薪分别为每人每年600,000元人民币(税前)、120,000元人民币(税前)。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非独立董事张建国先生、蔡丽红女士、吉艳女士、杨影霞女士、蔡建斌先生、蔡丽萍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及所处行业情况、市场情况等因素,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拟定如下:
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所担任的公司经营管理职务及岗位职能领取岗位薪酬,岗位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基本薪酬区间为每人每年650,000元人民币(税前)至900,000元人民币(税前),绩效薪酬则根据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个人年度考核情况相挂钩,年终根据当年考核结果计算发放。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核及其他鉴证、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出具了相关审计及鉴证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德勤华永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认为德勤华永事务所在履职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并勤勉尽责地完成审计及鉴证等工作。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等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结合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并出具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德勤华永事务所出具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可转债“九丰定01”自2023年6月29日起开始转股,截至2024年3月31日,已累计转股股数为7,478,988股;“九丰定02”尚未开始转股。上述可转债转股后,公司股份总数由625,414,024股增加至632,893,012股,注册资本由625,414,024元增加至632,893,012元。基于此,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手续。
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5月6日(星期一)14:00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耀中广场A座2116公司大会议室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暨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6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8日(星期一)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9日(星期五)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慕长鸿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及2023年末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
2023年财务决算详细数据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十节 财务报告”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了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回报全体股东。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等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对实际控制人提交的《关于持续提高股东回报暨2023年年度现金分红提议的函》进行专项研究、细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2024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如下:
1、中期分红的考虑因素:(1)截至2023年末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2)2024年度中期盈利情况预测;(3)与资本开支、经营性资金需求的匹配关系。
2、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不超过当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0%。
3、授权安排:为简化分红程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中期分红方案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中期分红方案授权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分红频次,简化分红程序,推动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期货和衍生品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
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期货和衍生品业务额度预计的公告》《关于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等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是以日常经营为基础进行额度预计,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综合成本,确保在客户端供应的稳定性和成本竞争力,具备合理性及必要性,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等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整体收益,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等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投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等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及市场情况等因素,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不领取监事津贴,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所任职的岗位、职务以及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执行和发放。
审议结果:全体监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同意继续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等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内部控制相关规定,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相关环节,能有效适应公司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实际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7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丰能源”)董事会对2023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3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296.9866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5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68,268,267.6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77,362,996.1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19日全部到账。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440C000266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77,950.36万元,其中报告期内累计投入募投项目70,061.89万元,扣除部分发行费用、手续费、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汇兑损益,加上银行累计存储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14,433.90万元。
(二)2023年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New Sources Investment Limited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27号)核准,公司向北京风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风炎增利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六家机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配套资金,合计发行可转债1,2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照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0,158,679.2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2月28日全部到账。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的验证报告》(致同专字(2023)第440C001052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69,875.26万元(均为报告期内投入),扣除部分发行费用、手续费、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加上银行累计存储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0,811.01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1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丰集团”)、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广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厚街支行(以下简称“工行东莞厚街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以下简称“广发番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
2021年5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境外全资子公司和谐船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谐船运”)为项目实施主体,由九丰集团与和谐船运各负责购建1艘LNG运输船。根据该决议,公司及九丰集团、新加坡木兰精神航运有限公司(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持有和谐船运、前进者船运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木兰航运”)、和谐船运、中金公司与中信广分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该次会议决议,公司将全资子公司前进者船运有限公司(简称“前进者船运”)在中信广分开设的账户确定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公司及前进者船运,与中金公司、中信广分签订了《关于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A股IPO项目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及各子公司严格履行了上述协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美元
■
注:1、以上账户均在正常使用中。
2、外币余额按报告期末汇率折算。
(二)2023年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3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该决议授权,公司连同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广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都支行(以下简称“工行于支”)、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华南支行(以下简称“农行华支”)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及各子公司严格履行了上述协议。
公司于农行华支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4408 2601 0400 14165)所存储募集资金的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本次交易相关费用”,报告期内已按计划完成投入。2023年6月8日,该账户已办理完成销户手续。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实际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分别为人民币70,061.89万元、69,875.26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1及附表1-2《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部分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购建1艘LNG运输船”、“购建1艘LPG运输船”的制定原因主要系LNG与LPG运输船为产业链的核心资产,购建自有LNG与LPG运输船有利于公司掌握行业稀缺资源,提高对LNG与LPG运输环节的自主性与控制力,加强从境外供应商采购的综合实力,有利于抓住行业发展的黄金机遇,促进公司业务进一步发展。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支付现金对价”“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本次交易相关费用”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但有助于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提升偿债能力与资产流动性,优化财务结构,增强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和资金实力,更好地促进业务发展,为未来业务健康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项目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除上述项目外,其他部分项目尚未完成投建,目前未能核算项目效益。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在2023年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支付现金对价”募投项目合计515,169,740.10元。
2023年3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置换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置换进行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述决议使用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515,169,740.10元置换了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除上述置换外,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10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或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合计使用了闲置募集资金10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3年1月9日、2023年6月6日、2023年8月14日、2023年10月20日,分别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7,000万元、10,000万元、33,500万元、39,5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
2023年10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限为人民币50,000.00万元,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限为人民币40,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或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已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尚未实施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4年1月9日,公司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公司将在期限届满前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使用,不存在通过直接或者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投建的情形。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2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授权有效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前次授权募集资金理财额度自动终止。
2023年3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上限为人民币150,000.00万元(含前述现金管理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其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交易金额上限为100,000.00万元,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的交易金额上限为50,000.00万元;授权有效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本次授权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前次授权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自动终止。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述决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不存在募投项目完成投建节余的情况。
2、2023年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2023年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本次交易相关费用”已完成投入,该项目节余金额24,349.75元人民币(主要系利息收入)转入在中信广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后续将按实际投建需要,使用上述节余资金用于其他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5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项目实施需要,新增境外全资子公司和谐船运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购建2艘LNG运输船”项目实施主体,由九丰集团与和谐船运各负责购建1艘LNG运输船,募投项目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考虑到项目进展及付款周期,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境外子公司逐级增资。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分别累计向和谐船运、前进者船运增资美元12,158万元、美元1,650万元,用于募投项目的相关款项支付。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1年8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购建2艘LNG运输船”项目中由九丰集团负责购建的1艘LNG运输船(计划投资金额106,368.15万元),变更募集资金46,032.63万元投入“购建1艘LPG运输船”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前进者船运,购建LPG运输船不足部分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变更后剩余60,335.52万元募集资金作为“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暂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未来将用于公司发展战略及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投资或资产购买,现阶段暂不决定具体投向,待项目具体实施时公司将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上述变更经于2021年9月10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强公司运营能力,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战略规划实施的需求,2023年3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30,0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变更经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年1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将“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中的7,000万元用于“购建1艘LPG运输船”项目。上述变更经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后的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2023年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变更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认为:九丰能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九丰能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经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2023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董事会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附表1-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编制单位: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使用外币支付募集资金项目款项的,按付款当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
2、截至报告期末,“购建1艘LPG运输船”项目的“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为46,032.63万元。2024年1月,公司将“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中的7,000.00万元用于“购建1艘LPG运输船”项目,即“购建1艘LPG运输船”项目承诺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变更为53,032.63万元,“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变更为23,335.52万元,详见本报告之“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3、本报告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下同。
附表1-2: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编制单位: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截至报告期末,川西名山2×20万吨液化天然气清洁能源基地项目(一期)(以下简称“名山项目”)尚未投入募集资金主要系名山项目尚未完成土地招拍挂工作。名山项目拟征用土地已经通过雅安市自然资源局审核并上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审批,后续预计在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审批通过后,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将下发批复文件至雅安市自然资源局并转发至雅安市名山区自然资源局,名山区自然资源局在收到批复文件后将按规定开启土地招拍挂工作。
注2: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购买四川远丰森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的现金对价支付已全部完成。
注3: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本次交易相关费用”计划投资总额为10,000.00万元,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8,120.00万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相关费用1,880.00万元,报告期内该项目已投入完毕。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编制单位: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上述“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系暂时存放于专户的募集资金,未来将用于公司发展战略及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投资或资产购买,现阶段暂未决定具体投向,待项目具体实施时公司将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8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应分配股份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0,589.40万元人民币(合并报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81,280.70万元人民币(合并报表),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6,203.24万元人民币。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国先生、蔡丽红女士于2024年1月24日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持续提高股东回报暨2023年年度现金分红提议的函》,提议公司2023年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并提议持续提高股东回报等。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提议持续提高股东回报暨2023年年度现金分红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对实际控制人提交的持续提高股东回报暨2023年年度现金分红提议进行专项研究、细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在2023年半年度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合计分派现金红利185,611,183.20元)的基础上,2023年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预计分派现金红利248,842,932.80元),则2023年度累计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累计派发现金红利预计434,454,116.00元(含税),占2023年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3.27%。
在实施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应分配股份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由于公司存在已回购股份,本次利润分配涉及差异化分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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