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032 公司简称:德新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0207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752.87万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6,191.08万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24,443.62万元,母公司实际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54,108.32万元。
公司为有效推动公司战略目标和生产经营计划的顺利实现,保障公司长久持续发展,增强公司给予投资者长期、持续回报的能力,结合行业特点及公司自身发展对资金需求较大的情况,公司拟将自有资金优先用于支持公司发展。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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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锂电池裁切设备业务板块
1、锂离子电池行业情况
锂离子电池按照应用领域分类可分为储能锂离子电池、动力锂离子电池和消费锂离子电池。储能锂离子电池涵盖通讯储能、电力储能、分布式能源系统等,是支持能源互联网的重要能源系统。动力锂离子电池主要应用于动力领域,服务的市场包括新能源汽车、电动叉车等工程器械、电动船舶等领域。消费锂离子电池涵盖消费与工业领域,包括智能表计、智能安防、智能交通、物联网、智能穿戴、电动工具等,是支持万物互联的关键能源部件之一。
2024年3月1日,国家工信部电子信息司发布《2023年全国锂离子电池行业运行情况》。根据工信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锂离子电池产业延续增长态势,根据锂电池行业规范公告企业信息和行业协会测算,全国锂电池总产量超过940GWh,同比增长25%,行业总产值超过1.4万亿元。在电池环节,2023年消费型、动力型、储能型锂电池产量分别为80GWh、675GWh、185GWh。全国锂电池出口总额达到4574亿元,同比增长超过33%。在一阶材料环节,2023年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产量增幅均在15%以上。在二阶材料环节,2023年碳酸锂、氢氧化锂产量分别约46.3万吨、28.5万吨。
与此同时,全年锂电池行业产品价格出现明显下降,1-12月电芯、电池级锂盐价格降幅分别超过50%、70%。
锂离子电池行业上游主要由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等行业构成,下游主要动力型锂离子电池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包括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商用车等;消费类锂离子电池主要应用于手机、便携式电脑(含平板电脑和笔记本电脑)、蓝牙耳机、可穿戴设备等“3C产品”中;储能型锂离子电池主要用于调峰电源、储能电池等储能产品的锂电池电芯及模组。锂离子电池产业链构成情况如下图所示:
注:其中蓝色部分为公司主营业务所涉及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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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产品应用于锂电池电芯制作工序,经模具分切/冲切后的极片/极耳通过下一步卷绕或叠片工序从而完成裸电芯成型。电芯是锂电池的核心部件,其优劣直接决定了锂电池各种性能指标,如能量密度、比功率、温度适用范围、安全性能及使用寿命等,而极片/极耳裁切过程中如产生的毛刺和粉尘过大,将容易损坏隔膜造成电芯短路,从而给电池的安全带来重大隐患。公司在此基础上不断精进工艺水准,产品、技术及服务质量已获得客户肯定,成为主要客户锂电池裁切模具产品的核心供应商及合作伙伴。同时公司深度参与大部分核心客户新产品的开发过程,专门负责其配套模具整体工艺方案设计及产品开发等工作。公司主要客户对致宏精密产品的采购均已进入连续化、规模化采购阶段,形成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
2、锂电设备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
中国锂电池生产设备发展始于1998年,在行业发展早期,日本、韩国一直处于锂电设备行业的国际领先地位。我国锂电设备从90年代起步至今,大致经历了三个大的发展阶段。在前两个阶段,我国实现了从大量依赖进口设备到自主研发成套锂电设备的转变。近几年,随着政策的大力扶持与下游需求的持续拉动,国内锂电设备公司不断崛起,自主研发与创新实力不断增强,产品性能和质量都有很大的提高,并在成本、交付及售后等方面体现出更强的竞争优势,在基本完成进口替代后,国内的头部锂电设备公司已开始率先抢占海外市场。2020年以来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快速放量,动力电池领域相关设备需求快速增长,国内锂电设备市场规模迎来快速增长。
伴随202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2021-2035年)》及2021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我国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核心内容已呈现,同时全球范围内也在加速形成“碳中和”、“碳达峰”共识,主要汽车生产及消费国均着力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汽车市场的繁荣极大拉动了锂电行业相关需求,未来行业智能电动大趋势将持续加速演进。国内汽车行业在“双碳”政策的引导下,随着2022年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的稳定落地,叠加优质车型持续投放上市,我国新能源汽车进入了规模化快速发展阶段,引领着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持续上升。未来,新能源汽车市场规模的逐步增长也将会持续拉动对锂电设备需求的上升,也对锂电设备的交付品质和交付速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过去一年,头部锂电设备企业均开始加速扩产,且在技术实力、协同开发、稳定性控制、资金实力、交付速度和规模等方面更具有优势,可快速帮助电池企业在新工艺、新产品落地及市场投放上提供保证,因此市场订单将进一步向头部锂电设备企业倾斜。为提升市场份额,企业不断研发新产品、提升工艺品质,从而推动了国产锂电设备产业迈入黄金发展时期。此外,头部锂电设备公司也将日益发挥规模化优势,并通过导入精细化生产管理、整合供应链资源,实现降本增效,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和经营质量。
(二)道路运输业务板块
交通运输业指国民经济中专门从事运送货物和旅客的社会生产部门,现代交通运输方式主要包括道路运输、铁路运输、水运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等运输方式。道路运输,是一种在道路上进行运输活动、实现“门到门”直达的陆上运输方式。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公路、铁路、水路、航空、管道运输并存的立体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并且五种交通运输方式既相互补充,又相互竞争。
由于新疆独特的地理及自然条件以及在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的重要布局,自治区交通基础设施投资规模仍呈现高位高速度大规模运行态势,道路运输与铁路运输、航空运输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新疆铁路民航夺占市场势头不减,高铁、城际、私家车已成为流量出行的首选,传统道路运输企业战略生存空间面临严峻挑战。此外,作为安全生产经营性企业,运行安全和行业管理已成为客运发展和创新突破不了的天花板。因此,公路运输只有发展转向,利用灵活机动性强、发车密集度高的特点,专注于中短途运输,在我国交通运输体系中主要承担中、短途和复杂气候、地理环境下的“兜底性”运输任务,相应地使道路运输企业业绩与毛利率水平呈下降趋势。
1、锂电设备裁切模具业务情况说明
产品情况:致宏精密是德新科技全资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精密制造领域研发、设计、生产和服务的企业,长期专注于锂电池极片成型制作领域,为下游锂电池生产企业、新能源设备制造企业提供能满足不同生产工艺、产品性能及应用需求的系列极片自动裁切高精密模具、高精密模切刀等产品及解决方案。致宏精密锂电设备裁切模具有锂电池极片叠片模切模具、多极耳卷绕模切模具、3C异型极片成型模具、精密极片模切刀、精密陶瓷模具、TWS叠片模具,主要应用于锂电池极片成型制作环节,即锂电池电芯制作工序,经模具分切/冲切后的极片/极耳通过下一步卷绕或叠片工序从而完成裸电芯成型。根据客户的生产工艺、产品形状及大小,裁切成型各种不同的极片,以满足客户的需求。
经营模式:由于锂电池极片裁切精密模具及高精密模切刀等产品根据不同客户需求具有差异化、定制化特点,致宏精密实行“按订单生产”的生产模式。致宏精密与客户直接进行技术洽谈,确定产品工艺与各项参数,根据客户对产品规格、功能、生产工艺、技术参数等需求,组织业务部和研发部、工程部相关人员进行初步方案设计并对成本、技术及可行性综合评估,向客户报送初步方案及报价,客户评审通过后双方签订合同或订单。致宏精密生产部根据与客户签订的订单或合同安排生产计划,研发部、工程部按照客户具体要求对产品进行开发设计与方案论证,并就项目方案与客户持续进行沟通、讨论,待确定具体方案后,进入最终的生产环节。生产完成后,由致宏精密负责将产品运输至客户处,由致宏精密派驻工程师协助安装调试。客户使用过程中达到约定的使用次数或时间后对相应模具进行验收对账。在此过程以及后续使用过程中由致宏精密向客户提供持续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主要产品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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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涂布模头设备业务
致锋科技从事挤压涂布模头新品开发加工、挤压涂布模头配件制作、挤压涂布模头修磨、表面镀层、涂布垫片加工。同时,针对客户需求,公司还提供涂布模头增值与改造服务。公司成立至今,新模头制作业务已成功为部分头部锂电企业提供过同级于进口品牌模头定制化服务,模头修磨业务成功为锂电企业提供上百次模头修磨业务。
主要产品包括单腔模头、双腔标准型模头、超硬涂层模头、差动螺纹调节模头等各类涂布模头及相关产品配件。
3、交通运输业务情况说明
经营模式:公司交通运输业务主要包括向具有道路客运经营资质的企业提供其所属营运车辆进站发班等各类站务服务,向旅客提供候车、休息、安保、信息等相关服务。根据车站级别及交通、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费用,主要包括客运代理费、站务费、行包运输代理费、退票费、车辆停放费等。客运服务主要为自治区内各地州市之间的市际班车客运业务,并提供部分班线的省际和国际班车客运服务。公司拥有经交通主管部门核定的客运线路经营权,通过配置相应的营运车辆为旅客提供人员及随身行李的运输服务,并按照规定收取相应费用。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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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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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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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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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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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6,221.5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4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752.8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为12,216.3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463.41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32 证券简称:德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4年3月2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邱岭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后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0207号】,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752.87万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6,191.08万元。
公司为有效推动公司战略目标和生产经营计划的顺利实现,保障公司长久持续发展,增强公司给予投资者长期、持续回报的能力,结合行业特点及公司自身发展对资金需求较大的情况,公司拟将自有资金优先用于支持公司发展。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已经届满且相关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根据规定为首次授予部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以及购买理财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需要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同时投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十二个月内滚存使用。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本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等提供服务,聘期一年。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耿超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十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大会的议案》
公司同意于2024年5月7日(星期二)14:30时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铁北五路236号乌鲁木齐国际公铁联运汽车客运站2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26日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1)。
特此公告。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032 证券简称:德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4年3月2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长黄胜洲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后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0207号】,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752.87万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6,191.08万元。
公司为有效推动公司战略目标和生产经营计划的顺利实现,保障公司长久持续发展,增强公司给予投资者长期、持续回报的能力,结合行业特点及公司自身发展对资金需求较大的情况,公司拟将自有资金优先用于支持公司发展。经研究决定,公司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已经届满且相关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根据规定为首次授予部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以及购买理财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需要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同时投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十二个月内滚存使用。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本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等提供服务,聘期一年。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特此公告。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032 证券简称:德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95名。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8.48万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68%。
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审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已经届满且相关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95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解除限售的数量为158.48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8%。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8月11日,公司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8月13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德新交运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4、2021年8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9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1年9月28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1年9月30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7、2022年8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8、2022年9月7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2年9月9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9、2023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10、2023年4月21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票上市流通。
11、2024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12、2024年3月28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票上市流通。
13、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
注1:以上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为实际授予登记时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人数。2023年6月12日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68,183,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共计转增67,273,20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235,456,200股。本次权益分派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未解除限售数量调整为615.72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未解除限售数量调整为118.30万股。
注2:公司2024年3月8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940,800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35,456,200股变更为234,515,400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未解除限售数量由615.72万股调整为521.64万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调整为97人。
注3:2024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41.72万股于2024年3月28日流通上市,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未解除限售数量由118.30万股减少为76.58万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次解除限售。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已经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
■
如上所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日起3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日起4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激励对象获授总量的20%。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1年9月28日,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已于2024年3月28日届满。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已经届满且相关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根据规定为首次授予部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共计95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8.48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68%。
本次解除限售情况具体如下:
■
注:本次解除限售事宜2名激励对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公司随后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对其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批授予激励对象共计97人,其中93名激励对象考评结果标准为“A”,1人考评结果标准为“B”,有1人已退休,个人绩效考核条件不再纳入解除限售条件,符合解除限售额度的要求。1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D,1名激励对象离职,该2名激励对象本次不予进行解除限售。本公司将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其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人员共计95人,可解除限售股数为158.48万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认为:公司2023年度业绩满足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本次参与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共计97人,其中93名激励对象考评结果标准为“A”,1人考评结果标准为“B”,有1人已退休,个人绩效考核条件不再纳入解除限售条件,符合解除限售额度的要求。1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D,1名激励对象离职,该2名激励对象本次不予进行解除限售。其余95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绩效考核合格,其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为95名首批授予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158.48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95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为95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158.48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六、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注意事项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并且在原定任期届满前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规定。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根据《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考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已经届满且相关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数量均符合《考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尚需在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032 证券简称:德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耿超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耿超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991-5873797
电子邮箱:dxjy603032@163.com
通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铁北五路236号
特此公告。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耿超,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学专业。持有会计、银行风险管理从业资格证书。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考试。2014年5月至2022年3月,先后任职于中国人民银行轮台县支行、库尔勒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2022年3月至今先后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专员、证券事务主管。
证券代码:603032 证券简称:德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铁北五路236号乌鲁木齐高铁国际汽车客运站2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7日
至2024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4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至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5月6日10:30-16:30
(二)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铁北五路236号乌鲁木齐高铁国际汽车客运站2楼证券投资部。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耿超先生
联系电话:0991-5873797
传真:0991-5873797
电子邮箱:dxjy603032@163.com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铁北五路236号乌鲁木齐高铁国际汽车客运站2楼证券投资部
邮编:830000
(二)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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