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9日 03:33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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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人民币118,618,617.84元。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118,618,617.84元。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是本着谨慎性的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反映公司2023年度资产公允价值和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规范运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36 证券简称:丽人丽妆 公告编号:2024-013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确认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投资收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投资收益的概述

(一)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2023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人丽妆”)对于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价值进行了评估和分析,并根据评估和分析结果对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确认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包括公司持有的基金投资及其他股权投资两部分。

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上述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经确认,公司对于上述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共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6,775,327.69元,相应增加公司2023年利润总额6,775,327.69元。

(二)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收益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2023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丽人丽妆对于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价值进行了评估和分析,并根据评估和分析结果对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确认了投资收益。

具体确认金额汇总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对于对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确认了4,595,790.90元的投资收益。

二、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投资收益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公司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6,775,327.69元,投资收益4,595,790.90元,合计11,371,118.59元。占2023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8.51%。

特此公告。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36 证券简称:丽人丽妆 公告编号:2024-014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有关规定,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人丽妆”)董事会编制了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02 号)核准,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1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9,322,3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以及其他上市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69,198,528.27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0,123,771.73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9月23日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850号)。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如下: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合计人民币54,044,606.25元。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投入募集项目的资金合计人民币35,866,358.54元,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合计人民币546,906.44元,账户余额为18,725,154.15元。

报告期内,由于募投项目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对于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已将节余的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18,725,154.15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将三方监管账户及四方监管账户进行了销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三方监管账户及四方监管账户均已完成销户,募集资金账户无余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分别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0年9月23日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浦东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易康丽广告有限公司于 2020年9月23日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鉴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部分调整,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分别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告编号:2022-022号)

2022年8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宁支行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存放社交媒体渠道建设和运营项目的募集资金。(公告编号:2022-065号)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募投项目已经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对于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节余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的三方监管账户及四方监管账户均已完成销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自动终止。

报告期内,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三、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社交媒体渠道建设和运营项目”已经达到了公司于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设定的预期效果、公司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合计投入项目金额已累计达到了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披露的金额,综合社交媒体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战略规划考虑,公司认为“社交媒体渠道建设和运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节余的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金额为18,725,154.15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4.46%,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公司将节余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拟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部分调整,公司将原尚未完成的募投项目“数据中心建设及信息系统升级项目”未使用的全部募集资金及利息人民币3,564.86万元和原尚未完成的募投项目“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未使用的全部募集资金及利息人民币5,941.60万元投入新项目,同时,品牌推广与渠道建设项目全部节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人民币2,038.27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全部节余利息人民币25.27万元一并进行变更(公告编号:2021-072号)。上述变更事项已经2022年1月6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告编号:2022-001号)。

(二)变更原因

1、数据中心建设及信息系统升级项目

数据中心建设及信息系统升级项目的一个重要目标是打通媒体投放、交易平台、物流体系等环节的消费者数据,以便为消费者提供个性化的优质服务。随着国家隐私保护相关法规的完善,手机系统降低了APP对消费者身份标识获取的可能性,交易平台对数据进行隐私保护升级,多平台打通的可行性降低,前景不明朗。此外,各主流交易平台逐步完善和增强自身的数据工具,同时第三方的专项数据供应商逐渐增多,公司未来会将精力投入到和平台以及第三方供应商紧密协作,推动相关数据工具的功能优化,将公司沉淀的经验和分析方法论融合到工具中去。另一方面,公司信息提供提升主要为进一步优化业务支撑系统及商务智能(BI)系统,公司利用现有信息技术平台予以改造,已经可以满足现阶段的业务发展需求。

基于上述因素,公司从审慎投资的角度出发,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防范投资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营运能力,变更数据中心建设及信息系统升级项目。

2、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为推进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公司全资子公司易康丽已于公司首发上市前,使用自有资金2,805.27万元购买由启迪漕河泾(上海)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坐落于上海市松江区明南路85号第20幢1-5层房屋,总面积1,907.41平方米,并对购买的房屋进行装修、购置软硬件设备及配置相应的人员,建成了客户服务中心。

2020年下半年以来,随着线上渠道的快速变化、新型营销方式的兴起,公司决定对于内容制作中心以及产品展示中心等项目进行改造升级。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先后在上海市徐汇区番禺路872号、878号、900号三层以及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88号圣爱大厦20楼等地新增租赁了相关物业,合计增加3,291.26㎡的办公场所,为公司进行内容制作中心、人才培训中心以及抖音直播中心等项目建设提供更有力的保障。经过装修改造,上述新办公区域已部分投入使用,具备了运营办公、产品展示、内容制作以及人才培训等综合功能,并针对抖音生态的直播特点,特设了一批品牌直播间。上述物业的地理位置相比拟购置的房产位置更优越,更能够吸引到优秀的人才,增强员工归属感。截止目前,综合服务中心中的中心项目的各项功能已基本建设完成。鉴于此,公司已没有必要继续购买上海市松江区广富林东路199号第23幢物业。

基于上述因素,公司从审慎投资的角度出发,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防范投资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营运能力,公司变更实施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3、品牌推广与渠道建设项目

该项目完工进度为100%,公司对于银行账户内节余的募资资金及利息2,038.27万元一并投入至新项目。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

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我们认为,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公告格式(2023年12月第二次修订)-第十三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丽人丽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

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于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丽人丽妆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在2023年度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相关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并与本保荐机构和相关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2,126,800元。于2020年9月23日到位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未达到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本公司已按照上述项目顺序依次投入,调整后投资总额为439,511,320元,不足部分由本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605136 证券简称:丽人丽妆 公告编号:2024-017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和增加/减少条款及因修订和增加/减少条款作出的条款顺序相应调整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备案的内容为准。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再授权人士就上述事项办理工商备案手续。上述备案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36 证券简称:丽人丽妆 公告编号:2024-015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种类: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对象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地方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以及高信用等级的、有担保的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银行、券商、银行理财子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净值型产品、不超过36个月期可转让大额存单等。

● 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余额)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金额以测算生效中的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为准,不以发生额重复计算。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等,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为充分利用公司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基于公司资金集中管控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余额)的闲置流动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提高自有闲置流动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闲置成本,获得投资收益。

(二)额度及期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余额)的闲置资金进行短期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产品基本要求: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地方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以及高信用等级的、有担保的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银行、券商、银行理财子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净值型产品、不超过36个月期可转让大额存单等。

(四)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流动资金。

(五)授权事项:授权相关部门办理预计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金融机构及合格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购买金额及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并由经营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授权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六)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理财业务通过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避免理财产品政策性、操作性变化等带来的投资风险。

2、公司通过与银行等合格金融机构的日常业务往来,能够及时掌握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委托理财执行时,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告格式》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实际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包括合同主要条款、资金投向及对应的风险控制分析等。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受托方为银行等合格的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两年经审计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临时闲置流动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投资收益。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余额)的闲置资金进行短期理财,占最近一年经审计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41.13%。公司拟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并非以中长期投资为目的,只针对日常营运资金出现银行账户资金短期闲置时,通过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取得一定理财收益,从而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用于理财的资金周期短,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等,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4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36 证券简称:丽人丽妆 公告编号:2024-016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辞职情况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人丽妆”或“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吕健美女士的辞职报告,因正常工作调动,吕健美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吕健美女士将不再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吕健美女士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其辞职报告在到达董事会后即时生效。

吕健美女士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吕健美女士任职期间所做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董事情况

鉴于吕健美女士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为保障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灏月”)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同意提名韩雯斐女士(简历后附)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调整后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为:黄韬先生(召集人)、张雯瑛女士、韩雯斐女士。

上述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韩雯斐女士简历:

韩雯斐,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8月至2020年4月任阿里巴巴天猫市场部整合营销总监/天猫品牌部经理;2020年5月至2022年1月任阿里妈妈市场部总经理/全媒体运营总经理;2022年1月至2024年1月任淘天集团市场部总经理;2024年1月至今任淘天快消事业部总经理。韩雯斐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韩雯斐女士系公司持股5%以上大股东杭州灏月向公司推荐的董事,除在阿里巴巴集团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任职之外,未在其他公司担任职务。韩雯斐女士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证券代码:605136 证券简称:丽人丽妆 公告编号:2024-018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0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番禺路872号4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0日

至2024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此外,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3年3月2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3、1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11、12、13、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含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法人以外的其他组织为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用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5月9日下午 16:00 前送达,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或信函上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番禺路876号2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 本次会议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 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壹、杨宇静

联系电话:021-64663911

联系邮箱:shlrlz@lrlz.com

特此公告。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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