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9日 03:31 上海证券报

表1:一般关联企业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1:授信类业务是指符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及本行授信相关管理规定的业务类型,下同。

注2:授信类业务可根据交易种类不同而滚动发生,任一时点的余额不超过预计额度,下同。

表2:金融同业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和类别

单位:万元

(2)自然人关联交易

2024年度本行对关联自然人授信实施总额管控,预计对关联自然人授信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

2.非授信类关联交易

2024年度,本行预计为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核定单笔交易金额不超过200,000万元的现券买卖、质押式回购等具有公开市场交易价格的金融市场类交易;为中原信托有限公司、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各核定单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00万元的现券买卖、质押式回购等具有公开市场交易价格的金融市场类交易;为河南九鼎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核定单笔交易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的现券买卖、质押式回购等具有公开市场交易价格的金融市场类交易,以上业务均可滚动发生。为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核定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200,000万元的资产买卖业务;为中原信托有限公司核定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的信托保管、监管等服务类业务;为所有关联方核定全年累计发生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存款类业务。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执行情况

1.授信类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2.非授信类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法人情况

1.郑州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郑发大厦2层、4层,法定代表人:徐汉甫,注册资本100,000万元,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综合开发、土地开发经营与整理、工程建设、设计与技术咨询;市政工程总承包及市政道路桥梁养护(凭有效资质证经营)。

2022年末、2023年9月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37,596,330万元、40,239,384万元,净资产分别为11,543,430万元、11,592,820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998,476万元、742,746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6,176万元、-46,101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股东郑州市财政局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2.郑州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平安大道189号正商环湖国际17层,法定代表人:秦广远,注册资本:193,243万元,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城市建设用地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公共停车场管理;对公益事业的投资;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及建设;房屋租赁;物业服务;售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2年末、2023年9月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5,201,639万元、4,847,377万元,净资产分别为1,736,216万元、1,737,144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253,641万元、252,947万元,净利润分别为-31,227万元、1,174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股东郑州市财政局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3.郑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郑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工人南路165号,法定代表人:张慧云,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经营范围:对道路、桥梁工程的投资及管理;道路、桥梁工程总承包;道路、桥梁工程维护及养护;对运输场站和物流设施的投资及管理;对城市基础设施及通信管线的投资及管理;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以上范围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2年末、2023年9月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3,439,065万元、3,545,122万元,净资产分别为1,745,671万元、1,748,281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155,390万元、135,003万元,净利润分别为-2,657万元、34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股东郑州市财政局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4.郑州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市政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郑州市友爱路1号,法定代表人:王明远,注册资本:30,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桥梁工程专业承包,预应力工程专业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人防工程专业承包,对外工程承包;物业服务,房屋租赁(以上项目凭有效资质证经营);建材、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销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景观园林工程、建筑工程设计、研究;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城乡规划编制;工程咨询;工程测量;工程勘察。(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2年末、2023年9月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545,916万元、478,924万元,净资产分别为71,243万元、86,858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208,441万元、66,750万元,净利润分别为2,193万元、644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过去12个月为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股东郑州市财政局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5.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康宁街100号,法定代表人:许振,注册资本:277,900万元,经营范围:对轨道交通项目的工程投资;轨道项目的建设及运营(凭资质证、许可证经营);商业房屋租赁;物业服务;通信设备租赁;建筑机械设备、建筑材料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轨道交通相关业务咨询。(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2年末、2023年9月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21,470,430万元、23,359,893万元,净资产分别为6,490,083万元、6,584,498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60,013万元、95,155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0,272万元、-684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股东郑州市财政局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6.郑州市中融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郑州市中融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椿路11号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研发五号楼AB座连廊203房间,法定代表人:杨迎辉,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经营范围:产业投资与运营及资产经营管理;国有股权持有与资本运作;产业园区建设及运营;产业政策研究及投资咨询;企业增值服务。

2022年末、2023年6月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4,528,417万元、4,766,770万元,净资产分别为2,552,289万元、2,755,918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150,917万元、55,981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1,740万元、-11,967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股东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母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7.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法定代表人:闫万鹏,注册资本:1,200,000万元,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项目所需工业生产资料和机械设备、投资项目分的产品原材料的销售(国家专项规定的除外);房屋租赁(以上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2022年末、2023年9月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29,214,632万元、30,995,356万元,净资产分别为10,768,825万元、11,233,558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4,346,005万元、3,707,704万元,净利润分别为286,261万元、224,194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为本行主要股东的中原信托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8.河南国原贸易有限公司

河南国原贸易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正光路111号晖达商务大厦15层1503号,法定代表人:朱志晖,注册资本:20,000万元,经营范围:建材及装饰材料、机电产品(不含汽车)、五金交电、日用百货、电子产品、仪器仪表、陶瓷制品、办公设备、体育用品、工程机械设备及配件、计算机及配件、通讯网络器材的销售;房屋租赁;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2年末、2023年9月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314,539万元、310,712万元,净资产分别为241,761万元、243,605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73,042万元、50,111万元,净利润分别为3,420万元、1,844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行监事朱志晖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9.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河南自贸实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融岛中环路21号,法定代表人:成冬梅,注册资本:600,000万元,经营范围:不良资产收购、管理和处置;投资及资产管理;私募基金管理;股权托管管理,受托资产管理;企业破产、清算等管理服务;企业并购服务、企业上市重组服务;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2年末、2023年9月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3,567,316万元、3,554,893万元,净资产分别为1,436,145万元、1,474,439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264,792万元、223,177万元,净利润分别为85,173万元、81,854万元。

关联关系: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的姬宏俊先生在该公司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10.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法定代表人:鲁智礼,注册资本:464,288.47万元,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以上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2022年末、2023年9月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5,018,264万元、5,259,714万元,净资产分别为1,420,737万元、1,415,905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188,105万元、147,710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0,764万元、20,183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为本行主要股东的中原信托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11.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融岛中环路10号,法定代表人:曹卫东,注册资本:468,089.68万元,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2年末、2023年6月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977,736万元、935,769万元,净资产分别为857,533万元、873,109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75,652万元、33,453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2,569万元、15,306万元。

关联关系: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的姬宏俊先生为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12.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211号,法定代表人:许建平,注册资本:569,569.7168万元,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提供保管箱;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存贷款;从事银行卡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办理结汇、售汇业务;国际结算等外汇业务;基金销售业务;经营贵金属及代理贵金属;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2年末、2023年9月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43,592,640万元、45,879,799万元,净资产分别为3,191,963万元、3,294,821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745,025万元、624,112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77,352万元、152,331万元。

关联关系:本行非执行董事王世豪先生在该公司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13.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金座大厦,法定代表人:郭浩,注册资本:2,007,500万元,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业务;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022年末、2023年6月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132,673,648万元、136,249,603万元,净资产分别为9,363,454万元、9,597,257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2,561,120万元、1,355,120万元,净利润分别为382,512万元、206,192万元。

关联关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小建先生过去十二个月内曾在该公司担任监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14.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36层DEF单元、38层、39层,法定代表人:王军,注册资本:15,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基金管理公司法人许可证》所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2022年末、2023年6月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238,213万元、237,098万元,净资产分别为176,737万元、181,372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100,961万元、58,033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7,790万元、11,836万元。

关联关系: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的姬宏俊先生在该公司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15.河南九鼎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九鼎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133号5号楼,法定代表人:夏华,注册资本:200,000万元,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2年末、2023年9月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3,276,223万元、3,410,560万元,净资产分别为342,910万元、369,045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106,489万元、95,842万元,净利润分别为34,769万元、26,135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行的控股子公司,且过去十二个月曾担任本行副董事长的夏华先生在该公司担任董事长,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关联方披露》及《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16.中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郑州市中牟县官渡大街中段,法定代表人:张文建,注册资本:112,270万元,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2年末、2023年9月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1,592,564万元、1,718,264万元,净资产分别为118,047万元、123,312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56,757万元、72,043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1,374万元、5,030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行的联营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关联方披露》及《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17.鄢陵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鄢陵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鄢陵县花都大道与花博大道交叉口东100米南侧,法定代表人:毛月珍,注册资本:7,049.5万元,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2年末、2023年9月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141,472万元、146,369万元,净资产分别为8,570万元、8,311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3,550万元、4,422万元,净利润分别为39万元、-113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行的联营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关联方披露》及《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上述关联法人均系依法注册成立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所涉及的2023年的财务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

(二)关联自然人情况

本行的关联自然人包括:

1.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2.本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本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上述第1至2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及兄弟姐妹等。

5.过去十二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存在上述规定情形的。

6.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应当认定为本行的关联自然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行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基于与相关客户原有的合作基础及对业务发展的合理预期,有利于丰富客户渠道,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交易,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无利益输送以及价格操纵行为,没有损害本行和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本行的影响

本行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有利于充分发挥优质关联方客户资源优势,积极稳妥拓展公司业务,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本行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影响本行独立性,不会对本行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独立非执行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本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 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1 2023年6月25日,郑州市市政工程总公司更名为郑州市政集团有限公司,下同。

2 郑州市中融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与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本行为同一集团进行授信管理,故合并计算授信金额与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3 截至2023年12月末,本行客户河南中原金控有限公司在本行授信金额为124,672万元,其中97,544万元为该客户认定为关联方之前发生的业务。

4 截至2023年12月末,本行客户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已不是本行的关联方。

5 截至2023年12月末,本行客户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已不是本行的关联方。

6 截至2023年12月末,本行客户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已不是本行的关联方。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行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分别为本行2024年度的境内、境外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制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首席合伙人:毛鞍宁先生

截至2023年末,安永华明拥有合伙人245人,执业注册会计师近1,8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500人。

安永华明2022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6.6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97亿元。

安永华明2022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8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收费总额人民币9.01亿元。本行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

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一次,涉及两名从业人员。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曾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安永华明的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亦不涉及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管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2.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自1976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与安永华明一样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组织形式: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

自2019年10月1日起,安永香港根据香港《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3)诚信记录

自2020年起,香港会计与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香港每年进行检查,而在此之前则由香港会计师公会每年对安永香港进行同类的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胜先生,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3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丽菁女士,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3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斐先生,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曾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曾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本行拟就2024年度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服务向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支付的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509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万元),与2023年度审计服务收费一致。收费标准以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而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行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聘请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安永香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同意继续聘请安永华明、安永香港分别担任本行2024年度境内、境外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行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 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本行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辞任的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行近日收到李怀斌先生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辞去本行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委员职务。本行现已收到其被有关部门留置的通知。

截至本公告日,李怀斌先生持有本行59,620股A股股份,其所持本行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管理。

李怀斌先生的辞任不会影响本行监事会正常运作。本行将依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本行《公司章程》及时补选职工监事。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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