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
2024年03月29日 03:33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58 证券简称: 首旅酒店 编号:临2024-017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酒店扩张及装修升级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6年4月27日。

●本次延长实施期限,项目实施主体和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影响。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0月18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1]3299号文《关于核准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4,348,41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33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95.30元,扣除部分承销商的承销费用人民币5,724,000.00元(含增值税)后,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994,275,995.30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9,209,480.58元(不含增值税)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990,790,514.72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11月24日到位,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21)第110C000809号验资报告。

根据《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一)酒店扩张及装修升级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国内市场的消费体系已经从基本物质需求转变到追求美好生活的阶段,消费的全面升级将带动酒店行业的快速前进和高质量发展,酒店行业整体正在面临新的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公司是一家领先的、市场规模优势较为突出的酒店集团公司,专注于中高端及经济型酒店的投资与运营管理,并兼有景区经营业务。作为国内大型酒店连锁集团,公司始终走在行业更新迭代的前列,在消费需求端的刺激下,为抓住酒店行业加速发展的机遇,拟对旗下经济型(如家快捷/云上)、中端(如家商旅/精选)、中高端(逸扉/和颐/璞隐)、高端(民族饭店/京伦饭店/南苑酒店)等品牌连锁酒店进行扩张及装修升级。本项目将精准定位酒店市场客群个性化的住宿需求,提升酒店服务品质,结合首旅酒店智能化运营模式,提高公司行业地位,强化综合运营效能,保障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

2、项目实施主体:本项目涉及对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经济型(如家快捷/云上)、中端(如家商旅/精选)、中高端(逸扉、和颐、璞隐)、高端(民族饭店/京伦饭店/南苑酒店)等多个品牌的连锁酒店进行扩张和升级,分散在全国多个城市。

3、项目建设期:本项目建设期预计为 3 年,将根据公司实际业务经营规划进行分批实施。

4、项目投资概算:本项目总投资额为 246,636.89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210,000.00 万元。

5、项目经济效益

本项目建成后,预计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5.13%,税后投资回收期为 5.55 年(含建设期 3 年)。

6、项目涉及报批事项情况

本项目涉及对公司现有品牌酒店数量扩张及多家现有酒店进行装修升级,不属于需要核准或备案范围内的固定资产投资,无需履行备案手续。本项目无需做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建设内容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二)偿还金融机构贷款

公司综合考虑现有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情况以及市场融资环境等因素,拟将本次募集资金中的 90,000.00 万元用于偿还金融机构贷款。

(三)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进展明细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9,221.84万元投入酒店扩张及升级项目(包含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15,347.94万元),使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人民币90,000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9,221.84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09,857.21万元。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等法规文件及制度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的情况。

二、本次拟延长建设期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本次拟延长建设期限的募投项目为酒店扩张及装修升级项目,具体如下:

三、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具体情况、原因及保障措施

为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的安全性和稳健性,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当前市场及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对募投项目实施期限进行延长,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果。具体如下:

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可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据此计算项目的建设期3年,建设期结束应在2024年4月28日。

由于2021-2022年,受公共卫生事件及经济下滑等多重因素影响,酒店行业整体遭受前所未有的冲击,不仅经营业绩出现大幅下滑,酒店升级改造的项目进度也受到严重影响。由于受公共卫生事件,公司酒店扩张及升级改造项目施工进度被拖延,原定部分酒店升级改造项目未按原计划开工,直至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市场恢复后,才陆续推进实施。前述原因导致公司投入到酒店扩张及装修升级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进度放缓,截至2023年12月31日,投入进度47.46%。

本次延长实施期限的募投项目在前期已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分析,虽然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公共卫生事件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募集资金投入进度阶段性放缓,募投项目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是,随着2023年经济持续稳定恢复,酒店行业整体复苏,公司充分发挥行业领军企业的核心竞争优势,抓住市场形势好转机遇,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发展为先、产品为王”的核心战略,加快拓店的步伐,继续推进酒店升级改造和品牌升级迭代。因此,公司继续使用募集资金进行酒店扩张及装修升级项目,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经过进一步的可行性论证分析,公司拟延长募投项目的建设实施期限至2026年4月27日。本次延长实施期限,项目实施主体和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影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6.3.24要求,公司制定了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具体如下:1、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管理,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定期对项目进度进行监督,确保募投项目进度、 质量可控,保障项目按期完成;2、践行“发展为先、产品为王”的核心战略,抓住酒店市场复苏机遇,加快开店及酒店升级改造的步伐;推进募集资金的投入使用进度;3、加强学习和密切关注监管政策的变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四、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酒店扩张及装修升级项目”建设实施期限作出延长。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和进一步的可行性论证分析做出的谨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延长募投项目实施期限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合理推进,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影响。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

六、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延长,是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而进行的调整,本次延期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延长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限。

2、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建设期限的事项,已经过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已发表明确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长建设期限,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建设期限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首旅酒店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58 证券简称: 首旅酒店 编号:临2024-018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暨变动〈公司章程〉注册资本、股份总数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注册资本由98,772.2962万元,增加至111,660.3126万元。

●公司股份总数由98,772.2962万股,增加至111,660.3126万股。

●本次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暨变动〈公司章程〉注册资本、股份总数为特别决议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历次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变动情况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旅酒店”)自2020年因向股权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和2021年、2022年多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等事项,公司总股本发生多次变动。

现提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由原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8,772.2962万元,增加至111,660.3126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98,772.2962万股增加至111,660.3126万股。

公司股本历次变动具体情况表

■■

公司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告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均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暨变动〈公司章程〉注册资本、股份总数需履行审批程序

本次《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暨变动〈公司章程〉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需要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办理后期工商变更事项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暨变动〈公司章程〉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的议案》获得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尽快办理工商变更事宜。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58 证券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2024-020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29日 14点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3号京伦饭店2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29日

至2024年4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和4-18已经2024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已经2024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3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6、1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对9、10、12项关联交易议案回避表决;携程旅游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对第11项关联交易回避表决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携程旅游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加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方式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24年4月28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10号凯威大厦三层

4、联系人:李欣 李小东

5、联系电话:010-66059316

6、传真:010-66059316

7、电子邮件地址:lixin@btghotels.com。

8、邮编:100020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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