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3月18日 02:15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4-016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1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次临时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通知等形式发出,于2024年3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经全体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龚俊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龚俊强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邱盛平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龚俊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2选举邱盛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以下董事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如下: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公司董事组成,其中,战略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为公司董事长;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且独立董事成员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主任委员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日常管理需求及公司治理情况,董事会同意聘任邱盛平先生为总经理,同意聘任饶钦和先生、李敏德先生、武卫高先生、郭耀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郭耀明先生为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通过提名委员会审核,其中财务总监的聘任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合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如下:

3.01、聘任邱盛平先生为总经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2、聘任饶钦和先生为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3、聘任李敏德先生为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4、聘任武卫高先生为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5、聘任郭耀明先生为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6、聘任郭耀明先生为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7、聘任郭耀明先生为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梁瑶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负责公司的证券事务相关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五)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龚俊强先生、邱盛平先生、饶钦和先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为更好地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结合长期战略规划及实际情况,公司拟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员工持股计划已经公司职工代表会议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龚俊强先生、邱盛平先生、饶钦和先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为规范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拟定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董事龚俊强先生、邱盛平先生、饶钦和先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为保证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订和修订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对预留份额(若获授份额的人员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时)分配方案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本计划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已身故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个人出资上限变更事宜,提前终止本持股计划及本持股计划终止后的清算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证券、资金账户相关手续以及股票购买、过户、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7、授权董事会将员工放弃认购的权益份额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员工;

8、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9、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10、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请召开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现定于2024年4月2日(星期二)15:00 在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益围路10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三届薪酬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4、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4-017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1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1次临时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通知等形式发出,于2024年3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经全体监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黄玲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选举黄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黄玲女士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制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推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前,已经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并充分征询了员工意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审议程序中,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持有全部在存续期内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5)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黄玲女士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确保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切实有效地保障各持有人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1次临时会议。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4-018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职工代表监事,并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了202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及第四届监事会成员。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1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1次临时次会议,分别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以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任期自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龚俊强先生(董事长)、邱盛平先生(副董事长)、王志伟先生、饶钦和先生。

独立董事:梁士伦先生、周建英先生、吴建初先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1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公司董事组成,其中,战略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为公司董事长;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且独立董事成员过半;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主任委员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任期自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成员如下:

职工代表监事:黄玲女士(监事会主席)。

非职工代表监事:黄棣煊女士、刘隽麒先生。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人数未低于监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总经理:邱盛平先生。

副总经理:饶钦和先生、李敏德先生、武卫高先生、郭耀明先生。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郭耀明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梁瑶女士。

上述人员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1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培训证明,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60-86130901

传真:0760-86138111

邮箱:service@union-optech.com

通讯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益围路10号

五、部分高管、监事换届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因任期届满,肖明志先生、王浩先生不再担任副总经理,潘华女士及全丽伟先生不再担任监事,以上人员任期届满离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明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78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8%;王浩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6,6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48%;潘华女士及全丽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以上人员离任后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股份管理。

公司对肖明志先生、王浩先生、潘华女士、全丽伟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五日

高级管理人员

1、饶钦和先生:197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2年5月- 2019年5月历任台达电子吴江视讯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研发课长,技术部经理等职务;2019年3月-2022年3月任广东联大光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3月-2023年12月任本公司智能显示事业部总经理;现任中山联合光电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饶钦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2、李敏德先生:197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先后历任奥林巴斯深圳工业有限公司模具工程师,模具技术课长,模具部经理;2019年5月加入本公司,先后担任模具部副总监、总监的职务;现任本公司制造中心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敏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000股(全部为股权激励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5%,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3、武卫高先生:197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凤凰光学(广东)有限公司研究所主任工程师;2006年加入本公司,现任营销中心市场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武卫高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000股(其中4,000股为股权激励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6%,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4、郭耀明先生:198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取得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证书。曾先后任东莞虎彩印刷有限公司成本主管、虎彩文化用品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广东虎彩影像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虎彩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监事会主席;现任北京北极星途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市联合极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耀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7,589股(其中8,000股为股权激励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74%,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证券事务代表

梁瑶女士:199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先后任湛江仲裁委员会办案秘书、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课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瑶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7%,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4-020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

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批准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44000305,发证时间:2023年12月28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的重新认定。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有关规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公司将连续三年(2023年至2025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2023年企业所得税已按15%的税率预缴,本次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不会影响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4-019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4月2日(星期二)15:00(参加现场会议的

股东请于会前20分钟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日09:15-09:25、0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3月25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益围路10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一)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议案2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1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以上议案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三)以上议案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代表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需填好附后的《股东登记表》,通过邮件、传真或信函的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3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代理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代理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帐户卡、法人持股凭证。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瑶

电话:0760-86138999-88901

邮箱:liangyao@union-optech.com

传真:0760-86138111(传真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益围路10号四楼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528400

(六)会议费用:会期预定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1次临时会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1次临时会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登记表及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691”,投票简称为“联合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1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2日09:15-09:25、0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 股东账户号: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如部分行使表决权请特别注明)。

委托人名称(签章):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至股东大会结束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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