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
2024年02月28日 02:03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昊华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07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苏赋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安排原因,苏赋先生向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起生效。苏赋先生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苏赋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

苏赋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在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监事会对此深表感谢!

特此公告。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昊华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08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昊华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2月27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等材料已于2024年2月23日以电子邮件并短信通知的方式发送给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共收回有效表决票9份。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审议《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审议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3月15日(星期五),在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9号财富嘉园A座昊华大厦19层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需由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昊华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10)。

特此公告。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昊华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09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昊华科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2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等材料已于2024年2月23日以电子邮件并短信通知的方式发送给公司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4名,实际出席监事4名,共收回有效表决票4份。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监事苏赋先生已申请辞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提名庞小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2月28日

附:庞小琳先生简历

1969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蓝星化学清洗集团工程公司副经理;化工部长沙设计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办副主任、持续改进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上海聚甲醛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化工事业部副总裁、党委委员;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添加剂事业部党委书记;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部总监。

庞小琳先生在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任职,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日,庞小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昊华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10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3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3月1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9号财富嘉园A座昊华大厦19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3月15日

至2024年3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1)议案1、议案2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2)议案3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2月2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需提交的文件包括: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1)。

2.法人股东需提交的文件包括:证券账户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1)。

若法人股东委托其他法人作为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由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应当提交代理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异地股东可于2024年3月8日(星期五)前采取信函、传真或扫描文件后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

(二) 登记时间:2024年3月8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昊华科技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要求举行。

(二)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9号财富嘉园A座昊华大厦,邮编100101

(三)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9号财富嘉园A座昊华大厦

(四)会务常设联系人:苏静祎、吴艺敏

(五)联系电话:010-58650614 传真:010-58650685

(六)电子邮箱:hhkj@sinochem.com

(七)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1. 昊华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昊华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 昊华科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3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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