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平安双季盈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平安双季盈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2024年02月01日 01:47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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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24年2月1日起新增以上机构为以下产品的销售机构。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4年2月1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以上机构办理以下产品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注:同一产品各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二、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或定期定额申购、转换上述基金,享受费率优惠,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销售机构所有,请投资者咨询销售机构。本公司对其申购费率、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以及转换业务的申购补差费率均不设折扣限制,优惠活动的费率折扣由销售机构决定和执行,本公司根据销售机构提供的费率折扣办理,若销售机构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变更,以销售机构的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三、重要提示

1、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上述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的每期最低扣款金额详见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要求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参见本公司网站的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金麒麟分析师)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55

网址:www.swsc.com.cn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1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平安恒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1月30日、2024年1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fund.pingan.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了《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平安恒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召开平安恒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平安恒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平安恒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持续运作平安恒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2024年2月2日起,至2024年3月7日17:00止(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34层

联系人:雷静

电话:0755-22626605

邮政编码:518046

请在信封背面注明:“平安恒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会议审议事项为《关于持续运作平安恒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见附件一)。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4年2月2日,即该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享有本次会议的表决权。

四、投票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pingan.com)、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下载等方式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专用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根据本公告第五章节的规定授权其他个人或机构代其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受托人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纸面方式授权代理投票的,应由受托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本公告第五章节第(三)条授权方式“1、纸面方式授权”中所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或机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自2024年2月2日起,至2024年3月7日17:00以前(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邮寄送达至以下地址:

收件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34层

联系人:雷静

电话:0755-22626605

邮政编码:518046

五、授权

为便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有尽可能多的机会参与本次大会,使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次大会上充分表达其意志,基金份额持有人除可以直接投票外,还可以授权他人代其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表决需符合以下规则:

(一)委托人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委托他人代理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是否持有基金份额以及所持有的基金份额的数额以登记机构的登记为准。

(二)受托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的表决权。

(三)授权方式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纸面授权方式授权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纸面方式授权的,授权委托书的样本请见本公告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pingan.com)、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下载等方式获取授权委托书样本。

1、纸面方式授权

(1)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纸面授权所需提供的文件

1)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受托人应提供由委托人填妥并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可参考附件三的样本),并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该受托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2)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受托人应提供由委托人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可参考附件三的样本)并在授权委托书上加盖该机构公章,并提供该机构持有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该受托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2、授权效力确定规则

(1)多次以有效纸面方式授权的,无论多次授权表示是否完全一致,均以时间在最后的一次纸面授权为准;同时多次以有效纸面方式授权的,若授权表示一致,以一致的授权表示为准;授权时间相同但授权表示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授权。

(2)如委托人未在授权委托表示中明确其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按照受托人的意志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在授权委托表示中表达多种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选择其中一种表决意见行使表决权。

(3)如委托人既进行委托授权,自身又送达了有效表决票,则以自身有效表决票为准。

六、会议召开的条件和表决票数要求

本次会议召开的条件为: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直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表决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表决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本会议表决的票数要求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本次议案事项属于一般决议事项,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决议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2日内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方可举行。若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

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做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八、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如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纸面表决票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表决时间以收到时间为准。2024年3月7日17:00以后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为无效表决。

(2)纸面表决票的效力认定

纸面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如纸面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无法辨认,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如纸面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纸面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1)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2)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3)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九、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34层

联系电话:0755-22623179

传真:0755-23990088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fund.pingan.com

2、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联系电话:95566

3、公证机构:深圳市深圳公证处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17楼1706/1708

联系人:丁青松

电话:0755-83024185/0755-83024187

邮政编码:518048

4、见证律师: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及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 8666

传真:021-3135 8600

十、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免长途话费)咨询。

3、基金管理人将在发布本公告后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情况做必要说明,请予以留意。

4、本通知的有关内容由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1日

附件一:《关于持续运作平安恒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

附件二:《平安恒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关于持续运作平安恒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

平安恒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我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平安恒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议持续运作平安恒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为实施持续运作平安恒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持续运作平安恒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决定采取相关基金持续运作的措施以及确定基金持续运作各项工作的具体时间。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一月三十日

附件二:平安恒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

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组织机构代码):

基金账号:

表决事项:关于持续运作平安恒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签章栏 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签字栏

单位公章: 签字:

日期: 日期:

说明:

1、请就表决内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画“√”,同一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但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3、“基金账号”仅指持有本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号,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账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4、本表决票可从相关网站下载、从报纸上剪裁、复印或按此格式打印。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或 单位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2024年3月7日17:00的以通讯方式召开的平安恒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表决意见以受托人的表决意见为准。若平安恒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重新召开审议相同议案的持有人大会的,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明名称及编号:

基金账号(如有多个,请逐一填写):

受托人签章(受托人为自然人则签字/受托人为机构则盖公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基金账号”仅指持有本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号,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账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本授权委托书可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平安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

春节假期前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2月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

(1)在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平安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的赎回业务、转换转出业务仍照常办理。

(2)自2024年2月19日起,本基金将恢复办理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本基金恢复申购业务后,将仍然对大额申购业务进行限制,详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3)在此期间,本基金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网上交易系统、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赢通)、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照常办理,敬请留意。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法律法规及《平安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2月18日暂停本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投资者于2024年2月6日15:00后提交的上述业务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受理。

(2)在本公司直销柜台、网上交易系统、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赢通)、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投资者于2024年2月8日提起的有效申购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将于2024年2月19日进行确认,投资者将从2024年2月19日起享受本基金的收益。

(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及沪深证券交易所休市安排,2024年2月9日(星期五)至2024年2月18日(星期日)休市,2024年2月19日(星期一)起照常开市。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交易跨春节假期带来不便及资金在途的损失。

(4)如有疑问,可拨打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进行咨询,或登陆公司网站www.fund.pingan.com获得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1日

平安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

春节假期前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2月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

(1)在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平安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的赎回业务、转换转出业务仍照常办理。

(2)自2024年2月19日起,本基金将恢复办理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3)在此期间,本基金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网上交易系统、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赢通)、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照常办理,敬请留意。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法律法规及《平安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2月18日暂停本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投资者于2024年2月6日15:00后提交的上述业务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受理。

(2)在本公司直销柜台、网上交易系统、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赢通)、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投资者于2024年2月8日提起的有效申购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将于2024年2月19日进行确认,投资者将从2024年2月19日起享受本基金的收益。

(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及沪深证券交易所休市安排,2024年2月9日(星期五)至2024年2月18日(星期日)休市,2024年2月19日(星期一)起照常开市。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交易跨春节假期带来不便及资金在途的损失。

(4)如有疑问,可拨打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进行咨询,或登陆公司网站www.fund.pingan.com获得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1日

关于平安价值远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平安价值远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19952;C类基金份额代码:019953)经中国证监会2023年6月16日证监许可(金麒麟分析师)[2023]1305号文注册,原定募集期为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3月14日。

为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平安价值远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平安价值远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平安价值远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自2024年2月5日(含当日)起不再接受投资者认购申请,即本基金最后一个募集日为2024年2月2日。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投资者也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fund.pingan.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1日

平安财富宝货币市场基金

春节假期前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2月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1)在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平安财富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的赎回业务、转换转出业务仍照常办理。

(2)自2024年2月19日起,本基金将恢复办理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本基金恢复申购业务后,将仍然对大额申购业务进行限制,详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3)在此期间,本基金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网上交易系统、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赢通)、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照常办理,敬请留意。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法律法规及《平安财富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2月18日暂停本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投资者于2024年2月6日15:00后提交的上述业务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受理。

(2)在本公司直销柜台、网上交易系统、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赢通)、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投资者于2024年2月8日提起的有效申购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将于2024年2月19日进行确认,投资者将从2024年2月19日起享受本基金的收益。

(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及沪深证券交易所休市安排,2024年2月9日(星期五)至2024年2月18日(星期日)休市,2024年2月19日(星期一)起照常开市。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交易跨春节假期带来不便及资金在途的损失。

(4)如有疑问,可拨打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进行咨询,或登陆公司网站www.fund.pingan.com获得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1日

平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春节假期前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2月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1)在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平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的赎回业务、转换转出业务仍照常办理。

(2)自2024年2月19日起,本基金将恢复办理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本基金恢复申购业务后,将仍然对大额申购业务进行限制,详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3)在此期间,本基金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网上交易系统、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赢通)、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照常办理,敬请留意。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法律法规及《平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2月18日暂停本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投资者于2024年2月6日15:00后提交的上述业务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受理。

(2)在本公司直销柜台、网上交易系统、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赢通)、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投资者于2024年2月8日提起的有效申购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将于2024年2月19日进行确认,投资者将从2024年2月19日起享受本基金的收益。

(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及沪深证券交易所休市安排,2024年2月9日(星期五)至2024年2月18日(星期日)休市,2024年2月19日(星期一)起照常开市。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交易跨春节假期带来不便及资金在途的损失。

(4)如有疑问,可拨打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进行咨询,或登陆公司网站www.fund.pingan.com获得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1日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72 证券简称:康恩贝 公告编号:临2024-013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了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临2024一008号《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截至2024年1月31日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A股股份832.90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57,003.7319万股的比例为0.3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人民币4.70元/股,最低价格为人民币4.47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20.8229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实施回购期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2月1日

证券代码:600572 证券简称:康恩贝 公告编号:临2024-014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可得网络公司20%股权事项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经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参股公司上海可得网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可得网络公司、标的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23年10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12,754.69万元(人民币,下同)作为转让底价依据,综合考虑市场和可得网络公司等情况,以不低于2,600.00万元的挂牌价在浙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可得网络公司20%股权。2023年12月29日,上述股权在浙江产权交易所正式挂牌。截止2024年1月26日,征集到符合本次交易规定的意向受让方为上海定嘉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定嘉贸易公司),定嘉贸易公司拟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摘牌方式受让可得网络公司20%股权,成交金额拟为2,600.00万元。2023年1月29日,公司对意向受让方资格予以确认。意向受让方定嘉贸易公司已按规定向浙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竞买保证金。

2、2024年1月31日,公司与定嘉贸易公司签署了《上海可得网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股权交易合同》(以下简称:股权交易合同),该股权交易合同自签署之日起正式生效。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则规定,经公司核查确认,参与本次股权转让交易的受让方定嘉贸易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4、本次交易可能的风险: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目前仍处于交易阶段,受让方尚需按浙江产权交易所规定办理剩余转让价款支付等事项。交易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及挂牌进展情况概述

为持续调整优化资源配置,聚焦发展中药大健康产业核心业务,经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可得网络公司20%股权。根据可得网络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23年10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12,754.69万元,本公司持有可得网络公司2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2,550.938万元。综合考虑资产评估结果及市场和可得网络公司等情况,同意公司以不低于2,600.00万元的挂牌价在浙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可得网络公司2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披露的临2023-076号《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可得网络公司20%股权的公告》)。

2023年12月29日,上述股权在浙江产权交易所正式挂牌,挂牌到期日为2024年1月26日。截至挂牌期满,公司收到浙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挂牌项目信息反馈函》,经该所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竞买资料初步审核,符合本次交易规定的意向受让方为定嘉贸易公司,定嘉贸易公司拟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摘牌方式受让可得网络公司20%的股权,成交金额拟为2,600.00万元。2024年1月29日,经公司对意向受让方的竞买资格予以确认后,浙江产权交易所向公司及意向受让方定嘉贸易公司分别发出《签约通知函》,明确签约相关安排。

根据相关规则规定,定嘉贸易公司已向浙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竞买保证金,根据公司与浙江产权交易所签署的《委托转让服务协议》、《竞买和承诺、竞买规则与须知与特别事项约定》,定嘉贸易公司被确认为本次股权转让交易的受让方。

2024年1月31日,公司与定嘉贸易公司签署了有关可得网络公司股权交易合同,该合同自签署之日起正式生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则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交易主体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本公司

(二)受让方:上海定嘉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5931022553

成立时间:2012年03月21日

法定代表人:谢作民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912号J9850室

主要经营范围:销售服装鞋帽、日用百货、机电设备、仪器仪表、化妆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文体用品、针纺织品、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等。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自然人谢作民持有定嘉贸易公司100%股权。

财务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定嘉贸易公司资产总额为332.02万元,资产净额为116.72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0.00万元,净利润为-28.77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经了解,定嘉贸易公司已做好相应的筹资安排,以达到履行其与本公司签署的《股权交易合同》中关于付款的约定条件,公司认为受让方已具备履行本次股权交易合同实施交易的支付能力。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则规定,经公司核查确认,参与本次股权转让交易的受让方定嘉贸易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有关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3-076号《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可得网络公司20%股权的公告》相关内容。

四、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10月31日的《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上海可得网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万邦评报〔2023〕324号),可得网络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12,754.69万元,本公司持有可得网络公司2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2,550.938万元。综合考虑资产评估结果及市场和可得网络公司等情况,经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不低于2,600.00万元的挂牌价在浙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可得网络公司20%股权。

五、股权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经协商一致,本公司(合同之甲方或转让方)与定嘉贸易公司(合同之乙方或受让方)于2024年1月31日签订了股权交易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股权转让

甲方将其持有的标的企业20%股权(以下简称:转让标的)转让给乙方;乙方受让标的企业的20%股权。

(二)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及付款条件

1、转让价格

根据公开挂牌结果,甲方将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以人民币2,600.00万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

乙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按照甲方和浙江产权交易所的要求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汇入约定存管银行账户,并完成“浙交汇”平台订单支付;

3、转让价款的清算及划转方式

在浙江产权交易所向甲乙双方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由浙江产权交易所通过“浙交汇”平台将全部转让价款划入到甲方指定账户。

4、产权交易凭证出具前甲乙双方产生争议的,双方均不可撤销的同意浙江产权交易所可暂缓合同项下款项和费用的收取或支付等行为,待双方达成书面一致意见或经诉讼仲裁等生效法律文书作出明确后照其办理。

(三)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

1、甲、乙双方应履行或协助履行向审批机关申报的义务,并尽最大努力,配合处理任何审批机关提出的合理要求和质询,以获得审批机关对本合同及其项下产权交易的批准。

2、浙江产权交易所在收到甲乙双方签章的本合同且乙方在完成本合同所涉全部款项与甲乙双方均将服务费结清之日(前述三条件均满足)起三个工作日内,向甲乙双方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3、本合同项下的产权交易获得产权交易凭证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对标的企业股东会就本次转让作出的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事项予以配合,甲乙双方共同促使标的企业到登记机关办理标的企业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登记机关办理完毕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视为产权交易完成之日。

4、产权交易完成后30日内,双方应商定具体日期、地点,办理有关产权转让的交割事项。

(四)标的企业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方案

标的企业原有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承继。

(五)违约责任

1、本合同订立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按总转让价款的2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转让价款的,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延迟支付期间应付价款的每日万分之五计算。逾期付款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另行按照本合同总转让价款的20%的标准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及标的企业因此遭受的损失。

3、甲方无正当事由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每延期一日,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30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另行按照本合同总转让价款的20%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被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为未生效、无效或未获批准等情形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则由双方按责任大小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

(六)合同的生效: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六、交易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

公司专注中药大健康产业发展,而可得网络公司主要从事以眼镜为主的眼健康产品线上销售业务,与本公司业务缺乏战略协同性。将公司参股可得网络公司20%的股权转让有助于公司进一步调整优化资源配置,有利于公司集中资源发展中药大健康产业,符合公司聚焦中医药主业做大做强的战略规划。

(二)对公司的影响

1、业务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对公司以中药大健康为核心业务的竞争优势和能力不会构成不利影响。

2、损益影响

经公司初步测算,若公开挂牌转让可得网络公司20%股权以底价2,600.00万元完成交易,与2023年6月末公司持有可得网络公司20%股权的投资账面价值8,541.63万元相比,本项交易将产生投资损失近6,000万元。

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等影响以交易完成后的计算结果为准。

七、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可得网络公司20%股权事项仍处于交易阶段,受让方尚需按浙江产权交易所规定办理剩余转让价款支付等事项,交易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上海可得网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股权交易合同》。

公司将根据后续交易进展,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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