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00948 证券简称:伊泰B股 公告编号:临2024-004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12月对外
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被担保人为伊泰能源(上海)有限公司、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伊泰大地煤炭有限公司、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均不是公司关联人。
● 12月实际发生担保7,567.04万元,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无逾期对外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风险可控。
一、公司对外担保预计审批情况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2023年5月19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或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70亿元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担保)及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提供担保余额合计不超过62亿元。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临2023-014)及《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临2023-015)。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2023年10月30日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新增向金融机构借款或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49亿元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担保)。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临2023-049)。
二、公司2023年12月发生的担保进展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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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23年12月,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约为63.74亿元,对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余额约为2.23亿元。
三、实际发生担保业务的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财务数据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详见《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临2023-014)、《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临2023-015)及《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临2023-049)。
被担保人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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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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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为241.80亿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含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为241.80亿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95.80亿元的48.77%和48.77%。以上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违规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900948 证券简称:伊泰B股 公告编号:临2024-005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暨持股5%以上
的股东增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伊泰(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泰集团香港”)持有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的比例由10.65%增加至11.73%;伊泰集团香港为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后,伊泰集团及伊泰集团香港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65.27%增加至66.35%。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接到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暨持股5%以上股东伊泰集团香港通知,伊泰集团香港自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31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31,544,333股,占比1.08%。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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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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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后前述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
(四)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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