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00929 证券简称:锦旅B股 公告编号:2024-007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
2、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50万元到2,300万元。
3、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680万元到2,000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50万元到2,3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
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680万元到2,000万元。
(三)本期业绩预告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65.3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876.74万元。
(二)基本每股收益:-0.5783元/股。
三、本期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公司主要经营旅行社业务,去年同期,由于疫情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受到很大冲击。2023年公司旅游业务逐步恢复,导致与去年同期相比,2023年度的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
(二)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
公司本年非经常性损益较上年有所增加,主要系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900929 证券简称:锦旅B股 公告编号:2024-008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2024年1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原因,公司财务负责人王琦女士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任何职务。董事会对王琦女士在担任上述职务期间所做的工作和对公司的贡献表示感谢。
经公司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核同意,董事会研究决定,聘任周嵘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房屋租赁合同主体变更事宜的议案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主体由上海摩尔口腔医院管理集团股份公司变更为上海摩尔星象口腔医院有限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进行具体操作。授权有效期至2024年3月31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关于房屋租赁合同主体变更的公告》2024-009号)。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0日
附:
周嵘先生简历
周嵘,男,1977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曾任上海锦江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上海锦江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上海锦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监。现任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资产财务部总监。
证券代码:900929 证券简称:锦旅B股 公告编号:2024-009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主体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房屋租赁合同主体变更事宜的议案》,同意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主体由上海摩尔口腔医院管理集团股份公司变更为上海摩尔星象口腔医院有限公司。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由于租赁期限较长,存在承租方因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履约或不能完全履约的风险。
一、合同基本情况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议案》。同日,公司与承租方上海摩尔口腔医院管理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摩尔口腔集团”)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将位于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1271号国旅大厦2-4层(以下简称“租赁房屋”)出租给摩尔口腔集团作为口腔医院及附属设施用途使用,出租面积共计3168.16 平方米,租赁期限自实际交付之日起96个月,合同租金总计42,436,965元人民币(含增值税)。具体租赁合同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8月31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3-025号临时公告。
二、合同进展情况
公司已将租赁房屋交付至摩尔口腔集团。因实际经营需要,摩尔口腔集团已设立 “上海摩尔星象口腔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尔星象”),由摩尔星象以租赁房屋为经营地依法对外开展口腔医疗活动。近日,摩尔口腔集团向公司申请变更合同承租主体为摩尔星象,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房屋租赁合同主体变更事宜的议案》,同意合同承租主体由摩尔口腔集团变更为摩尔星象。
2024年1月29日,公司、摩尔口腔集团、摩尔星象就租赁合同主体变更事宜签署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补充合同》(下称“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由摩尔口腔集团变更为摩尔星象,其效力追溯至《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时起。
2、摩尔星象依据《房屋租赁合同》之约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3、除承租方变更外,《房屋租赁合同》其他条款均不变。
4、本“补充合同”为《房屋租赁合同》的补充合同,两者不一致之处应以本“补充合同”约定为准。未尽事宜,应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5、本“补充合同”自三方盖章之日起即成立并生效,至《房屋租赁合同》终止时终止。
三、变更后的承租方情况
1、工商登记信息
名称:上海摩尔星象口腔医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MACXC6D971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1271号2-4层
法定代表人:栾玮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5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年09月08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承租方股东情况:
■
2、截至公告日,摩尔星象经营情况正常。摩尔星象及其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补充合同签署系承租方实际经营需要申请变更承租主体,本次变更有利于租赁合同的后续履行,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由于租赁期限较长,存在承租方因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履约或不能完全履约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0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摩尔口腔集团、摩尔星象三方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的补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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