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年01月30日 02:16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债券代码:111011 债券简称:冠盛转债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于2024年1月26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1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家儒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及部分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地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及部分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拟召集公司全体股东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要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债券代码:111011 债券简称:冠盛转债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

子公司提供借款

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冠盛股份”)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作为OEM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全资子公司南京冠盛汽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冠盛”)提供有息借款专项用于实施该募投项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65号),本公司获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超过人民币601,65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1,291,587.26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90,358,412.74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月9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字〔2023〕7-1号)。

(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月23日,OEM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0.0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9,637.35万元(含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入573.35万元)。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1月,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月23日,OEM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拟将OEM智能工厂建设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人民币29,064.00万元作为借款额度,在不超过该借款额度范围内,将募集资金以有息借款的方式提供给南京冠盛专项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借款额度内根据实际需要分期安排向南京冠盛提供借款资金并签署相关借款文件。

上述借款期限自实际提供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建成投产之日止。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借款到期后可续借,亦可提前偿还,并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息。本次向南京冠盛提供的借款仅限于“OEM智能工厂建设项目”的实施,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本次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1、名称:南京冠盛汽配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8575941143Y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刘元军

5、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双湖路59号

6、注册资本:36,050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1年7月26日

8、主营业务: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

9、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南京冠盛100%股权

10、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南京冠盛资产总额为151,317.73万元,负债总额为58,664.75万元,净资产为92,652.98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194,002.37万元,净利润为15,638.64万元。

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南京冠盛资产总额为194,225.87万元,负债总额为82,228.07万元,净资产为111,997.80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为151,909.09万元,净利润为19,124.95万元。

五、本次提供借款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南京冠盛提供有息借款,是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有序推进。本次提供借款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南京冠盛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

六、本次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借款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南京冠盛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将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及项目实施主体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的募集资金建立专户存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本次提供借款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京冠盛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亦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及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2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2月1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瓯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翔路1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2月19日

至2024年2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1月29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已于2024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本公司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浙江省温州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2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三)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占斌

电话:0577-86291860

传真:0577-86291809

电子邮箱:ir@gsp.cn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翔路1号

(二)会议费用: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2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债券代码:111011 债券简称:冠盛转债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于2024年1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刘元军主持,经监事会全体监事研究决定,通过决议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及部分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地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及部分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债券代码:111011 债券简称:冠盛转债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

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概况:拟将“企业信息化综合平台建设募投项目” (以下简称“信息化平台项目”)延期至2025年4月。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冠盛股份”)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91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2,8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60,940,566.04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61,859,433.96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11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86号)。

(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月23日,信息化平台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292.51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260.82万元(含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入257.33万元)。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8月,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瓯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月23日,信息化平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大额存单,以上现金管理期限2023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已经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截至2024年1月23日,信息化平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产品余额为0万元。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根据企业信息化综合平台建设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决定将企业信息化综合平台建设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信息化平台项目整体复杂程度高,数据导入周期较长,经常涉及跨多部门协同办工,公司柔性化多品种小批量的生产模式,汽车后市场零部件种类型号繁多,都为数据的导入及最终系统的落地增加了复杂性,导致实际时间周期超过计划时间周期。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将信息化平台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5年4月。

四、本次延期部分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延期部分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和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实施和落地,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延期部分募投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审议情况

2024年1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是基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并结合公司长期发展和整体规划做出的谨慎决定,本次延期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更好地实施,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延期部分募投项目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延期募投项目的议案。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

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债券代码:111011 债券简称:冠盛转债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全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全球营销网络项目”)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截至2024年1月23日,该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317.51万元,节余募集资金约人民币2,069.39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的展览费用尾款59.27万元,利息及理财收入315.47万元),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共计2,069.39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全球营销网络项目结项,并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2,069.39(包含尚未支付的展览费用尾款59.27万元,利息及理财收入315.4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91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2,8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60,940,566.04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61,859,433.96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11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86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全球营销网络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8月,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月23日,全球营销网络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大额存单,以上现金管理期限2023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已经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截至2024年1月23日,全球营销网络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产品余额为0万元。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监管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项目成本支出,有效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目前,全球营销网络项目已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截至2024年1月23日,该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317.51万元,节余募集资金约人民币2,069.39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的展览费用尾款59.27万元,利息及理财收入315.47万元)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本次募投项目全球营销网络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运营情况,拟将以上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严格控制募集资金支出,加强对项目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充分考虑资金结算及其他有效资源的综合利用。

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理财收益,同时在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五、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后续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本次募投项目全球营销网络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约2,069.39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的展览费用尾款59.27万元,利息及理财收入315.4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上述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户。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注销完成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拟将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审议情况

2024年1月29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全球营销网络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达成可使用状态,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展及资金需求,对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水平,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报备文件

(一)2024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

(二)2024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

(三)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债券代码:111011 债券简称:冠盛转债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

项目重新论证及部分项目新增实施

主体和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及部分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地点的议案》,基于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情况,经审慎研究,公司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的实施进行了重新论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65号),本公司获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超过人民币601,65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1,291,587.26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90,358,412.74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月9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字〔2023〕7-1号)。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月23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搁置的原因

1、OEM智能工厂建设项目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积极进行与主机厂洽谈OEM配套等相关准备工作,大型的主机厂审核流程较多,周期一般都较长,审核周期内还需要根据客户反馈持续对产品线进行工艺改进,导致客户评审进度不及预期,为了防止募集资金过早投入造成资金利用率不高,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并未立即开展OEM智能工厂项目的建设。

2、汽车零部件检测实验中心项目

汽车零部件检测实验中心项目原计划拟建汽车零部件检测试验中心主要承担底盘系统相关联的多产品线的检测工作,包括橡胶减震检测实验室、悬架转向检测实验室、减震器检测实验室、多产品检测实验室各一个,满足公司该系列产品检测需求。温州公司办公场所面积较小,近年来业务规模增长较快,办公空间不足的问题越来越凸显。检测实验中心项目建设在温州,不利于集团货物的协同运输,影响物流服务的效率,综合考虑以上因素该项目需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后继续实施。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6.3.9条第(二)项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鉴于“OEM智能工厂建设项目”、“汽车零部件检测实验中心项目”截至2024年1月23日的投资进度为0.00%,公司比照上述规定,对该项目的实施进行了重新论证,具体情况如下:

(一)OEM智能工厂建设项目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2023年前三季度,国内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631.3万辆和627.8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3.7%和37.5%,市场占有率达到29.8%。2023年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持续向好,新能源汽车发展仍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

在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加剧的整体背景下,公司进一步加强OEM整车配套业务的投入,提高市场占有率,符合公司促进售后、OEM整车配套协同发展的长期战略目标。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实施主体南京冠盛汽配有限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南京冠盛拥有给整车配套的技术储备,已积累了传动轴整车配套的客户储备,同时公司也在积极与大型主机厂洽谈OEM配套业务。

3、募投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达产后,项目运营期新增年均销售收入51,552.70万元,年平均利润总额6,902.68万元。

4、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结论

公司对“OEM智能工厂建设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基于上述分析,公司认为该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市场前景广阔,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该项目计划。同时,公司将对募投项目的实施进行持续关注,确保募投项目的有序推进。

5、风险分析

OEM智能工厂建设项目新增300万只新车配套传动轴产能,项目竣工后,公司每年新增折旧摊销2,230.11万元,若项目投产后,市场开发受阻、客户需求不振导致新增产能无法消化,无法弥补新增的折旧、摊销,公司将面临业绩下滑的风险。因市场开发进度缓慢OEM智能工厂项目目前已搁置一年,未来有可能存在募集资金投入减缓导致该项目无法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和业务目标。

(二)汽车零部件检测实验中心项目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随着多产品线的不断丰富和加载,产品业务规模的不断增长,公司亟需加强内部产品质量检测能力,提升对上游供应商的管控能力,更好的满足顾客的需求。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公司以多年的全球本土化综合服务能力以及对当地客户需求的深刻理解为依托,进一步拓展底盘系统相关联的多产品线,拓宽现有产品矩阵以增强公司竞争力。随着新加载产品的业务加速增长,公司也拓展了一批优质的长期合作的客户群体。

3、募投项目效益情况

检测实验中心募投项目因不直接产生经济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4、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结论

公司对“汽车零部件检测实验中心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基于上述分析,公司认为该募投项目符合公司长期战略规划,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该项目计划。同时,公司将对募投项目的实施进行持续关注,确保募投项目的有序推进。

5、风险分析

汽车零部件检测实验中心项目为非生产类项目,主要旨在提升公司对底盘系统相关联的多产品线的检测和实验能力,以期实现与供应商的深度融合发展,向客户提供达到冠盛产品品质标准的优质产品,扩大公司营收规模。若未来全球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汽车市场需求下滑,公司销售不振,上述项目有可能无法发挥原有的促进效果,公司将面临募投项目未达预期的风险。

五、汽车零部件检测实验中心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情况及原因

汽车零部件检测实验中心项目(以下简称“检测实验中心项目”)原计划实施主体为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拟建汽车零部件检测试验中心主要承担底盘系统相关联的多产品线的检测工作,包括橡胶减震检测实验室、悬架转向检测实验室、减震器检测实验室、多产品检测实验室各一个,满足公司该系列产品检测需求。

根据灵活开展业务需要,方便在多地开展检测工作,有效整合子公司场地资源,新增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冠盛汽配有限公司,新增实施地点GSP供应链仓储中心宁波仓,除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不存在变化。

六、检测实验中心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是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合理优化公司现有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实施方式等均不存在变化,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及部分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地点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地点的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地点的事项。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及部分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地点的事项已经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2024 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及部分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地点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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