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健康 公告编号:2024一006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型算力业务相关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莲花健康”)于2023年11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南证监局”)《关于对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及责令公开说明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65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根据《决定书》的要求对公司本月算力业务相关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一、算力服务器及相关设备采购、到货情况
1、前期已签订但尚未执行完毕的算力服务器及相关设备采购合同本月进展情况
(1)新华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到货情况
2023年9月27日,杭州莲花科技创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莲花科创”)与新华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三信息”)签订330台GPU系列服务器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6.93亿元。除2023年11月16日,新华三信息已向公司交付12台GPU系列服务器之外(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对河南证监局采取责令公开说明措施决定的回复公告》),截至目前,剩余318台GPU系列服务器尚未交付。美国制裁政策的加码对本《采购合同》相关的服务器交付存在不确定性影响,中美贸易摩擦升级等因素可能导致人工智能芯片供应短缺,进而影响供应商无法持续稳定供货。本《采购合同》剩余318台GPU系列服务器的交付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交付期限存在不明确的风险。
(2)其他公司采购、到货情况
2023年12月20日,浙江莲花紫星智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莲花紫星”)与E公司签订10台GPU服务器采购合同,采购单价280万元,合同金额 2,800万元。公司已于2023年12月 22 日支付预付款500万元。截至目前,该批服务器尚未交付。
2023年12月23日,莲花紫星与F公司签订1台GPU 服务器采购合同,合同金额305万元。截至目前,该服务器尚未付款、交货。
2023年12月6日,莲花紫星与B公司签订22台GPU服务器(不含GPU显卡)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273.54万元。截至目前,该批服务器(不含GPU显卡)已交付21台并完成验收。
2、本月新签订的算力服务器及相关设备采购合同及交付情况
(1)2024年1月10日,莲花紫星与H公司签订100块GPU显卡采购合同,采购单价15万元,合同金额1,500万元。截至目前,该批显卡尚未付款、交货。
(2)2024年1月20日,莲花紫星与I公司签订38台GPU服务器采购合同,采购单价283万元,合同金额10,754万元。公司已于2024年1月22日支付全部货款10,754万元。截至目前,该批服务器已全部到货并验收完毕。
(3)2024年1月20日,莲花紫星与J公司签订49台GPU服务器采购合同,采购单价282万元,合同金额13,818万元。截至目前,该批服务器尚未付款、交货。
二、算力服务器租赁业务开展情况
2024年1月23日,莲花紫星与K公司签订《算力服务合同》,合同约定莲花紫星向K公司提供10台租赁服务器硬件资源及采购配套技术支持服务,合同期限共48个月,合同金额3,600万元。截至目前,10台GPU服务器已交付K公司并验收完毕。
2024年1月23日,莲花紫星与K公司签订《算力服务合同》,合同约定莲花紫星向K公司提供25台租赁服务器硬件资源及采购配套技术支持服务,合同期限共48个月,合同金额9,000万元。截至目前,25台GPU服务器已交付K公司并验收完毕。
截至目前,根据前期莲花紫星与M公司、N公司分别签订的《设备租赁合同》,本月实现销售收入324万元。
三、开展算力业务金融机构融资情况
2023年12月11日,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莲花科创为莲花紫星向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浙江稠银”)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为6亿元,担保期限为3年。
2024年1月22日莲花紫星与浙江稠银签订10,754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并于同日收到浙江稠银的10,754万元款项。
截至目前,莲花紫星已使用上述授信14,941.96万元,前述融资可能对公司产生一定的资金压力。
四、开展算力业务所需资质申办情况
2023年12月13日,公司通过收购方式获得一家具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公司100%股权。截至目前,该公司《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相关信息已完成变更。
公司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告应予披露的重要事项,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保证投资者能够公开、公正、公平地获取公开披露的信息。
特此公告。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健康 公告编号:2024一007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26日发出,于2024年1月29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会议由董事长李厚文先生主持,现场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健康 公告编号:2024一008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月26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俊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健康 公告编号:2024一009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45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3,977,18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3,545,246.4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7,642,470.7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5,902,775.65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1)第215004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月25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项目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使用进度=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根据《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度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予以置换。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截至2024年1月25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莲花健康全资子公司莲花健康产业集团食品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在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四方监管账户,账号为15602012010090076838,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年产10万吨商品味精及5万吨复合调味料先进技术改造项目、小麦面粉系列制品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截至2024年1月25日,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累计已使用41,287.96万元;累计取得利息收入1,169.75万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0.19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57,498.79万元。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募投项目投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2年9月19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3年8月2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4年1月19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保荐机构提示上市公司规范使用补流资金,确保募集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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