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8 证券简称:应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
● 本次对外投资的实施存在因市场形势、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项目审批、融资环境等外部条件发生变化而出现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等不确定性风险。如项目顺利完成建设,预计带来的营收占上市公司一年营收比重约1%,影响较小。
● 本次对外投资涉及6项发明已经申请但尚未取得专利,存在发明专利申请未获得通过,无法取得相应的知识产权,导致出资不足或无法出资的风险,专利向成果的转化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 安徽聚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能新材”)在运营过程中,因研发进度、市场环境、宏观政策等因素影响,经营发展存在不确定性,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应流股份”)拟与合肥综合性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能源院公司”)及自然人姚达毛、戚强、刘松林成立聚能新材,各方签署了《关于成立安徽聚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以下简称“发起人协议”),其中应流股份拟以现金和资产出资3,000万元,出资比例为60%,聚能新材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披露了《应流股份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编号:2024-006)。现就上述公告涉及的投资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1、本次拟对外投资尚处于筹划阶段,合作各方于2024年1月29日签署《发起人协议》,计划于2024年2月完成聚能新材的工商注册登记,不晚于2024年8月完成产能建设。如项目顺利完成建设,预计带来的营收占上市公司一年营收比重约1%,影响较小。本次对外投资的实施存在因市场形势、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项目审批、融资环境等外部条件发生变化而出现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拟对外投资中,合肥能源院公司及自然人姚达毛、戚强、刘松林拥有的6项发明已经申请但尚未取得专利,合肥能源院公司、姚达毛、戚强、刘松林需要以上述专利履行出资义务。本次对外投资存在发明专利申请未获得通过,无法取得相应的知识产权,导致出资不足或无法出资的风险,专利向成果的转化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本次拟对外投资,公司已对相关技术、业务和市场进行了充分的分析,但聚能新材在运营过程中,受到研发进度、市场环境、宏观政策等因素影响,经营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本次拟对外投资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的影响较小,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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