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祥和实业
股票代码:603500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柱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昌邑路55弄15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大宗交易)
签署日期:2024年1月2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和实业”)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祥和实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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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陈柱
性别: 男
国籍: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身份证号码:350322 ************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昌邑路55弄15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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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祥和实业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后续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2,295,1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1%。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8,295,1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38%。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及结果
本次权益变动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3%。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祥和实业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降至5%以下并披露《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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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4,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6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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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持股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有误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
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祥和实业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柱
签署日期:2024年1月26日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本报告文本及本报告提及的有关协议。
3、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住所。
联系人:祥和实业证券法务部
联系电话:0576-83966128
联系地址:浙江省天台县赤城街道人民东路799号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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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柱
日期:2024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00 证券简称:祥和实业 公告编号:2024-002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陈柱先生通知,其于2024年1月2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3%。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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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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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持股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有误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后,陈柱先生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若后续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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