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瓮安县二期三期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转让项目并设立项目公司的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瓮安县二期三期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转让项目并设立项目公司的公告
2024年01月17日 01:46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4-003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津创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瓮安县二期三期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转让项目并设立项目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收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本公司(作为牵头人)和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联合体单位,以下简称“北京市政”)中标瓮安县二期、三期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转让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由瓮安县水务局实施,按招标文件要求,本公司需要与联合体成员北京市政合资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运营维护及移交工作。

根据招标文件,本项目总投资为17865万元,采用特许经营权转让方式实施,特许经营期限30年。其中存量部分总投资为13365万元,新建部分总投资为4500万元。存量项目为瓮安县二期、三期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分别为1万m3/d和2万m3/d,出水执行一级A标准;新建项目为瓮安县三期污水处理厂扩建,日处理能力为2万m3/d,出水执行一级A标准。本项目中标后,将由社会资本方与项目实施机构瓮安县水务局(甲方)签署《经营权转让协议》、《特许权协议》,将合作期内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的经营权授予社会资本。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投资瓮安县二期、三期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转让项目并设立项目公司的议案》(以下简称“该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5198.715万元成立项目公司(暂定名为:瓮安创环水务有限公司),负责投融资、运营维护及移交本项目,并授权董事/总经理具体实施。

该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事项无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三)本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待项目公司成立后,瓮安县水务局、社会资本、项目公司共同签署《承继协议》,由项目公司确认并承继社会资本在《特许权协议》、《经营权转让协议》中的权利与义务。 协议主要条款内容如下:

1.项目特许经营权

瓮安县人民政府授权瓮安县水务局将本项目的经营权授予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工作,并享有获取污水处理服务费的权利。

2.合作期

特许经营期限30年,特许经营期自正式移交签署移交备忘录并生效之次日起开始。

本项目未约定具体建设工期,但根据项目基本水量的约定,则项目建设工期不能超过一年,须于特许经营期第二年起完成项目建设并投入运营。

3.注册资本金

按照项目协议约定,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项目特许经营权转让总价(17865万元)的30%,即5359.50万元。其中本公司占股97%,出资5198.715万元;北京市政占股3%,出资160.785万元。

4.经营权转让价款及支付

社会资本方应在签署《经营权转让协议》后按照与瓮安县水务局约定的付款安排完成经营权转让价款的支付。

5.土地使用权

本项目土地使用权属于政府方,在本项目特许经营期内,授权项目公司无偿使用。未经政府方批准,项目公司不得变更土地用途,不得在土地使用权上设立担保物权。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用地如有土地使用税由乙方缴纳,同时甲方协助乙方争取相关优惠、减免政策。

6.付费机制

本项目采用政府付费的回报机制。

政府付费金额=污水处理单价×污水实际处理量×绩效评价系数

污水处理服务费按日计量,按月结算,按季付费,按年考核。

7.付费调整

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自运营期开始,每三年为一个调价周期,甲方根据项目公司的申请,基于电费、人工费、药剂费和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变化,根据调价公式对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进行调整。

(二)拟注册成立的项目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瓮安创环水务有限公司(暂定名)。

2.注册资本:人民币5359.50万元,其中本公司占股97%,出资5198.715万元;北京市政占股3%,出资160.785万元。

3.注册地址:瓮安县三期污水处理厂内。

4.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各级各类市政工程、建筑工程建设的施工;污泥处理装备制造;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通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监测;热力生产和供应;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公司治理结构:项目公司设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本公司推荐三名(含董事长),其中职工董事一人(在推荐的人选中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项目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由本公司推荐。

以上信息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三、对外投资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收益满足公司对外投资要求,存量项目能立刻为公司增加收入和利润,新增项目在其建设期、经营期均能够为公司增加一定收入和利润。本项目与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发展目标主营业务相契合,项目的实施,对本公司拓展西南地区环保业务市场,增加区域影响力、提升主营业务规模具有积极意义。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该项目属于正常的特许经营水务项目模式,主要风险是政府付费能力、技术运营和政策变更等风险。鉴于本公司具有国内领先的技术运营能力,未来项目公司有信心与政府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积极沟通协调,保证项目正常收益及运营。

关于本项目的后续事项,本公司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600874 证券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2024-001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津创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天津创业环保大厦5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汲广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牛波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

律师:王敏、高凌晞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4-002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津创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月16日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本公司已于2024年1月9日将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以现场送达和电邮形式发送给参会董事。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唐福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唐福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主持董事会工作。任期与其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选举王永威先生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王永威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其作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选举唐福生先生和潘光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唐福生先生和潘光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其任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选举唐福生先生和潘光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并推举主席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唐福生先生和潘光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其任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一致,并同意唐福生先生为战略委员会主席,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审议投资瓮安县二期、三期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转让项目并设立项目公司的议案

具体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创业环保关于投资瓮安县二期三期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转让项目并设立项目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3)。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对含山创环水务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创业环保关于对含山创环水务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4)。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申请公司一季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计划资金需要,为满足公司经营及各项目运营需要,2024年1-3月公司新增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88亿元。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本公司2024年1-3月新增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88亿元,并授权董事长/总经理在合理控制资金成本的情况下具体实施。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6日

附:相关人士简历

唐福生先生,1973年7月生,毕业于天津城市建设学院环境工程系给水排水专业,工学学士。唐先生自2001年7月至2009年4月,先后任天津中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水公司”)开发部部长、副总经理、总经理;2009年4月至2010年2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同时兼任中水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0年3月至2015年2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同时兼能源与资源事业部总经理,中水公司董事长、党支部书记,天津佳源兴创新能源公司执行董事,天津创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2月,任天津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总经理、董事。唐先生自2017年1月26日起任本公司总经理,2017年3月14日至2018年12月17日任本公司董事。2020年10月至2021年11月,任天津市海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1年11月至2023年12月,任天津市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2023年12月任本公司党委书记。

王永威先生,1981年1月生,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产业经济学专业,经济学硕士。现任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城投集团”)资产(投资)管理部总经理(试用期一年),天津生态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王先生自2015年4月至2019年8月,历任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科员,固定资产投资处主任科员;2019年8月至2020年10月任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开发建设委员会规划建设部部长;2020年10月至2022年11月任中共天津市静海区委团泊新城工作委员会综合办公室主任;2022年11月至2023年6月任天津市静海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天津健康产业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2023年7月起任天津城投集团资产(投资)管理部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潘光文先生,1978年1月生,毕业于北方交通大学土建学院,工学学士。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潘先生自2009年3月至2013年8月供职于天津金融城开发有限公司,历任综合管理部副部长、综合管理部部长;2013年8月至2017年9月任天津城投集团办公室主任助理;2017年9月至2022年10月任天津市海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2022年10月起任本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2023年12月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4-004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津创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含山创环水务有限公司贷款提供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公司名称:含山创环水务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10,71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含山创环水务有限公司以其资产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公告中涉及的财务数字如无特殊说明,所指币种均为人民币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9月1日中标含山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及水环境综合提升特许经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具体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9月2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投资含山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及水环境综合提升特许经营项目并设立项目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3)。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本公司与含山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含山城投”)合资组建了项目公司含山创环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含山公司”),由含山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运营维护及移交工作目。

2023年9月22日,含山公司注册成立,注册资金9122.44万元,目前已全部实缴到位,其中本公司占股51%,出资4652.44万元;含山城投占股49%,出资4470.00万元。按照项目测算,该项目总投资额30,408.12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9,408.12万元,银行贷款21,000万元。为保证该项目顺利进行,含山公司现申请向银行提取项目贷款不超过21,000万元,贷款银行需双方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贷款担保,含山公司以其资产提供反担保。

(二)上市公司对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担保事项,本次担保事项无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一)含山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住所: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环峰镇迎春行政村02号

2.法定代表人:段小睿

3.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市政设施管理;固体废物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监测;环保咨询服务;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水下系统和作业装备销售;智能水务系统开发;固体废弃物检测仪器仪表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机械设备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

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

4.财务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含山公司资产总额10,095.29万元、净资产3,101.36万元、负债6,993.93万元、流动资产229.07万元、流动负债54.61万元、营业收入295.76万元、净利润1.8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9.28%。

(二)被担保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本公司持有含山公司51%股份,含山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三、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本次为含山公司提供担保的范围为与贷款银行签署的借款合同项下的按本公司出资比例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0,710万元以及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一切有关费用。本公司将对上述保证范围内的全部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清偿责任。

含山公司以其资产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公司此项对外担保符合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含山创环水务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含山创环水务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710万元贷款以及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一切有关费用的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反担保协议,贷款须全额用于含山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及水环境综合提升特许经营项目,并授权董事/总经理具体实施。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97,808.05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其中全部为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12%,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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