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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2024年1月12日消息,湖南通埠物流有限公司因车货总体的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核定标准的车辆在公路上行驶案,被衡阳县交通运输局处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据公告内容,2023年7月30日19时05分,驾驶员唐志峰驾驶牌号为湘D2S129六轴货车途经G234线岘山镇金钟村路段治超非现场执法检测系统时,经动态检测,总质量54.72吨,该车超限运输的限定标准为49吨,超过限定标准5.72吨,超限率为11.67%。
湖南通埠物流有限公司违反了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了超限运输违规行为。衡阳县交通运输局依据相关规定,对湖南通埠物流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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