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2023年12月30日 04:49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69 证券简称:铁科轨道 公告编号:2023-042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进行修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如下修订: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因删减、增加条款造成条款序号及援引条款序号变动的,进行相应调整。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以上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相关业务人员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有关事宜。

二、公司部分制度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部分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拟修订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69 证券简称:铁科轨道 公告编号:2023-043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12月25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孔德炜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特此公告。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69 证券简称:铁科轨道 公告编号:2023-044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月16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月16日

至2024年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制度详见2023年12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制度。

2、特别决议议案:1、2、3、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资料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如有);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附件1)及股票账户卡(如有);

2、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如有);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提供委托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如有)。

(二)登记方式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现场、信函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的登记。

1、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4年1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地点为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楼大厅。

2、信函方式登记:须在 2024年1月15日16:30点前将上述登记资料复印件通过信函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部,并在信函上注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出席会议时需携带资料原件(地址见“六、其他事项”)。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富生路11号院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邮编:102206

3、联系人:许熙梦、张蕾

4、电话:010-51529198

5、邮箱:bjtkgd@163.com、tkgdir@bjtkgd.com

特此公告。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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